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5篇

发布时间:2022-01-04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5篇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5篇 第1篇


下列事实能够作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国家因为要修建军事设施而征收某村集体的土地若干亩
B.张某自家采摘的苹果腐烂变质
C.月圆月缺,潮起潮落
D.李某对自己儿子不赡养自己的行为予以宽恕
E.甲通知乙偿还到期债务的行为

答案:A,B,D,E
解析:
AB两项属于引起民事主体所有权丧失的事件,D项对于被继承人的宽恕属于民法上表示某种感情的行为,为感情表示,能够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C项月圆月缺、潮起潮落皆属于一种自然现象,不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E项通知行为属于准法律行为。


下列机关属于行政主体的是(  )。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答案:A
解析: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BCD三项分别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都不具有行政权力,不属于行政主体。


下列财产中属于按份共有的是(  )。

A.合伙财产
B.夫妻共同财产
C.共同继承的财产
D.同寝室三名学生共同出资并按出资份额分享使用电脑的时间

答案:D
解析:
按份共有亦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共有人虽拥有一定份额,对共有物按份额享有所有权,但其权利及于共有物全部。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可以分为(  )等。

A.法定的概括转移
B.意定的概括转移
C.免责的概括转移
D.共同的概括转移
E.部分的概括转移

答案:A,B
解析: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其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概括承受该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为。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可以分为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意定概括转移是指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转移协议进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法定的概括转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


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始作为一项独立的土地权利类型进行规定的是(  )。

A.《土地管理法》
B.《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C.《物权法》
D.《宪法》

答案:C
解析:
在《物权法》出台前,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作为土地使用权下的按土地用途划分时的一个土地权利类型,它既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又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200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独立的土地权利类型,进行了单独规定。


(  )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A.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B.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C.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D.境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答案:A
解析: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2016年1月10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5月20日,乙向丙借款10万元,6月5日,乙丙约定,乙将其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丙,双方在6月6日签订了转让合同。但没有通知甲,8月7日,甲向丙还款,乙告诉甲其已经将债权转让给了丙。第二天,丙跑去甲家,要求甲偿还债款。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仍需要向丙偿还债务
B.甲向乙偿还债务的行为无效
C.甲无需向丙偿还债务
D.乙丙转让债权时没有经过甲同意,其转让行为无效

答案:C
解析:
债权让与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不需要债务人同意。本题中,乙丙之间转让债权,没有通知甲,其中转让行为对甲不产生法律效力,甲不负有向丙偿还债务的义务,其向乙偿还债务的行为是有效的。


地籍调查的作用主要有(  )。

A.绘制地图
B.建立和丰富地籍管理信息库
C.为土地管理科学的研究积累资料
D.完善了国有土地权属界限
E.奠定了地籍管理的基础

答案:B,C,E
解析:
地籍调查成果是地籍管理的依据和基础,初始地籍调查起到了地籍管理基础建设的作用,随着变更地籍调查的开展,地籍管理信息库建设越来越丰富,不仅奠定了地籍管理的基础,也为土地管理科学的研究积累了资料。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5篇 第2篇


关于土地登记卡填写要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土地登记卡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
B.土地权利人独自拥有或使用一宗土地的,土地登记时在土地登记卡主卡上进行登记
C.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土地登记时,填写宗地土地登记卡及续表、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登记卡及续表
D.地号、宗地面积发生变更的,须更换土地登记卡
E.土地登记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更或设定、变更及注销土地他项权利的,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进行登记

答案:B,C,D,E
解析:
A项,土地登记卡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


下列需要重新进行界址调查的是(  )。

A.继承土地使用权
B.交换土地使用权
C.城市改造拆迁
D.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案:C
解析:
对于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宗地可不重新进行界址调查,直接引用原界址调查成果。对于界址发生变化的宗地,应按要求重新进行界址调查。C项,城市改造拆迁,宗地界址即发生变化,故需要重新进行界址调查。


下列关于土地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权人可以实现抵押权
B.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实现抵押权
C.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未提出申请的,国家无偿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D.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
E.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的,地役权消灭

答案:A,B,D,E
解析:
C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承诺生效时,(  )。

A.合同成立
B.合同生效
C.合同成立并生效
D.合同开始履行

答案:A
解析:
合同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做出意味着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合同的成立,但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比如法律规定的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未经登记,合同虽然成立,但并不会生效。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人主要权利的有( 

A.决定土地登记代理权限
B.规定土地登记代理酬金
C.监督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D.要求土地登记代理人提供相关资料
E.维护土地登记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答案:B,D,E
解析:
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人的权利有:①决定代理权限的权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委托人有权利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及权限范围;②监督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权利。因为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直接作用于委托人,所以,在不影响土地登记代理人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委托人有权监督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及活动状况。


网格制图的关键是选择适当大小的网格,它决定了空间分布特征总体的图面表现效果,应根据制图区域的大小以及(  )图斑面积来确定。

A.块状
B.最大
C.叠加
D.最小

答案:D
解析:
网格制图的关键是选择适当大小的网格,它决定了空间分布特征总体的图面表现效果,应根据制图区域的大小以及最小图斑面积来确定。一般来说,网格太小则起不到综合的作用,太大又会忽略掉较大的图斑,产生特征失真。


甲五岁之子与乙六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  )。

A.只能要求丙返还1万元
B.有权要求丙返还1.1万元
C.有权要求丙返还电脑
D.有权要求丁返还电脑

答案:A
解析:
在不当得利中,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依照获得利益一方的主观心态而定,受益方为善意的,若损失大于利益,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小于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本题中,丙受领甲给予的电脑,应属于不当得利,丙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甲,甲受到的损失小于丙受益,而丙为善意,丁已经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甲只能以损失为准请求丙返还。


查询统计与输出子系统中,输出模块的功能不包括(  )。

A.选择和修改报表类型
B.制作统计报表或专题图件
C.文件输出
D.数据条件统计

答案:D
解析:
查询统计与输出子系统中,输出模块提供根据查询和统计结构,选择和修改报表类型、格式,制作统计报表或专题图件,提供文件输出、打印输出、数据库输出等功能。D项属于统计模块的功能。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5篇 第3篇


甲向出版社发送电子邮件,询问该出版社是否出版了某种图书,出版社收到电子邮件之后,马上向甲寄送了一本该种图书,按照图书标称价格的八五折要求甲支付货款。甲认为出版社强人所难,不愿意支付货款。那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属于要约
B.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要约
C.出版社的行为属于承诺
D.甲应向出版社支付货款

答案:B
解析:
甲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出版社的行为属于以行为的方式作出的要约,具备要约的条件。甲享有是否作出承诺的权利,甲不愿意支付货款,意味着其拒绝了出版社的要约。因此,甲与出版社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近日,张某改建房屋,施工过程致使李某房屋出现裂缝,此刻,张某可以通过(  )来保护其权利。

A.请求返还原物
B.请求排除妨害
C.请求消除危险
D.请求损害赔偿

答案:D
解析:
损害赔偿的保护方法旨在补偿受害人因遭受不法侵害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在保护物权时,采用损害赔偿方法仅适用于对物权的侵害已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本题中张某的施工行为已经给李某造成了损害,李某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016年王某在上海经商期间认识德国人玛丽,二人恋爱后商议在中国结婚。办理结婚登记时,玛丽应当向我国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包括(  )。

A.玛丽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B.德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德国使(领)馆认证的,或者德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C.本人职业证明
D.本人学历证明
E.本人血型

答案:A,B
解析:
申请结婚登记的外国人,须持有下列证件: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刘某夫妇因为需要外出开会,遂将自己8岁的孩子小华委托给好友张某照看。在此期间,淘气的小华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这一损失应由(  )。

A.刘某夫妇承担,如果张某有过错,张某负连带责任
B.刘某夫妇承担,如果刘某夫妇无力承担,由张某承担
C.刘某夫妇承担,张某概不承担,因为刘某夫妇是小华的监护人
D.张某承担,刘某夫妇负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下列可以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有(  )。

A.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B.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
C.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四荒”土地使用权
D.文教科研用地
E.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答案:C,E
解析: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有在特定情况下,经过法定程序后才能抵押。集体土地所有权在人和情况之下都不得抵押。


初始地籍调查工作报告中工作组织、计划、(  )是报告应反映的主题。

A.经费
B.人员组成
C.标的或标识
D.时间安排

答案:A
解析:
初始地籍调查工作报告中工作组织、计划、经费是报告应反映的主题。报告应准确地反映整个工作过程的组织、计划、程序。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
C.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基本概念及理解。选项A正确。《民法总则》第188条第1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选项B正确。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和延长。选项C错误。《民法总则》第188条第2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据此可知,诉讼时效的起算不仅要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还要知道义务人。但是如果一直不知道,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选项D错误。《民法总则》第192条第2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据此可知,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权利人丧失的仅仅是胜诉权,实体权利依然存在,义务人仅仅获得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如果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人接受履行在法律上是具有原因的,不构成不当得利。


甲厂是一生产儿童玩具的乡镇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经营连年下滑,频临破产。乙公司是非乡镇企业,拟使用甲厂土地建设一娱乐场所,跟甲厂签订了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根据规定,乙企业应当办理(  )手续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

A.集体土地出让
B.集体土地转让
C.集体土地征收
D.国有土地出让
E.集体土地租赁

答案:C,D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依法可享有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包括以下两类: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独资经营企业。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以符合前述要求的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的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设立的企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申请取得或继受取得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应依法申请取得或继受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占用集体土地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出让手续。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5篇 第4篇


对省级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的(  )。

A.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只能向国务院申请作出最终裁决
C.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D.先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如果仍然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C
解析: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均田制结束于(  )。

A.隋炀帝时期
B.唐玄宗时期
C.唐德宗时期
D.宋太祖时期

答案:C
解析:
均田制历经北魏、北齐、北周、隋唐及至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杨炎为宰相,实行两税法时,均田制结束。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可以部分返还给甲
E.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答案:A,B,C
解析:
丁应当返还从甲处和乙处继承原来属于甲的财产,不是全部返还,对于从丙处继承的财产,也不能全部返还,因为丙的财产中仅含有部分甲的财产。戊仅返还从丙处取得的甲的财产。


甲和乙共有一辆汽车,甲享有70%的份额,乙享有30%的份额。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主张购买,甲之儿子丙亦主张购买,甲之兄也主张购买,且三人所出价款相同。该份额甲应转让于(  )。

A.乙
B.丙
C.甲之兄
D.由甲决定

答案:A
解析:
按份共有人在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只有在共有人不愿意购买时,才可以卖给其他人。


下列合同属于无名合同的是(  )。

A.借用合同
B.买卖合同
C.承揽合同
D.建设工程合同

答案:A
解析:
无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没有确定一定名称,又没有作出特别规定的合同,这类合同又称为非典型合同。有名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即属于无名合同。BCD三项均属于我国《合同法》明文规定的合同,为有名合同。


网格制图在使用网格法的过程时一般采用(  )来划分制图级别。

A.模糊分析
B.层次分析
C.聚类分析
D.现状分析

答案:C
解析:
网格法一般采用聚类分析来划分制图级别。首先绘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直方图,根据它们的数量分布特征,利用聚类分析结果划分土地利用强度级别,作为专题制图的表示级别。


相对一般财产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

A.土地作为一种自然物质,具有不可开发性
B.土地是人类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生存条件,具有不替代性
C.土地作为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具有稀缺性
D.土地作为人类最根本的生存条件,承载力具有无限性
E.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

答案:B,C
解析:
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具有特殊性。首先,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生存条件,具有不可替代性;其次,土地作为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具有稀缺性。


神华集团2009年在某工业区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15000m2,地籍号为5—20—30,使用期限为50年,已于2009年3月14日办理了土地登记。为筹集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现神华集团以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向B银行申请贷款,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为2年,现拟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问题:
1.应办理何种类型的土地登记?
2.该土地登记应如何申请?

答案:
解析:
1.神华集团应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 2.该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的申请程序为: (1)申请人为神华集团和银行。 (2)应提交的权属证明文件有: ①原抵押合同; ②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③变更后的抵押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④主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及该集团董事会同意抵押该土地的证明; ⑤土地估价报告及备案资料; ⑥该集团法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⑦委托代理公司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书、代理合同、代理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明及代理人执业资格证书; ⑧其他应该提交的资料及证明。 (3)权属审核: ①对申请人的审核; ②对土地使用权的审核; ③对抵押期限的审核; ④对抵押贷款额的审核; ⑤审核该地是部分抵押、全部抵押或多次抵押; ⑥抵押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4)注册登记: ①在土地登记卡上填写本次抵押登记的情况; ②在土地证书记事栏填写土地抵押情况; ③填写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发给该银行。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5篇 第5篇


1950年颁布的(  )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A.《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B.《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C.《土地管理法》
D.《宪法》

答案:A
解析: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进行了土地制度改革,颁布了《土地改革法》,实行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初步划分了属于国家所有和农民私有的土地范围,初步建立了国有土地由单位和个人(包括农民)使用的制度,并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土地勘测地界图在面积量算时应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

A.分级量算
B.按比例平差
C.逐级汇总
D.与实地相符

答案:D
解析:
图上面积量算应遵循分级量算,按比例平差,逐级汇总的原则。以项目用地总面积作控制,先量算起控制作用的各土地使用单位的面积(如县、乡、村面积或国有单位面积),再量算其内部的地类面积。从上而下,分级量算。


关于土地所有权的内容,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占有是对土地事实管领的权能,但占有人不具有法律上的地位
B.使用权是对土地依其性质和用途而加以开发、利用、经营的权能
C.土地的所有权人将占有权和使用权让渡于他人则受益权也一并转让
D.处分权是指对自然状态的改变

答案:B
解析:
占有是对土地事实管领的权能。现代民法为保护他人占有,赋予其以占有人的法律地位,并使占有成为一种单独的物权。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将占有权和使用权让渡于他人而保留一定的受益权(如收取地租)。处分是对土地实施事实变化行为或者法律变化行为的权能,是对物上权利状态的的处置,单纯对自然状态的改变不构成处分。


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这一事项,应当(  )。

A.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同意
B.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C.经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D.经全体业主同意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两项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法律、法规授权的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具有的主体法律特征有(  )。

A.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行为
B.以授权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行为
C.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法律责任,参加诉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D.在授权的范围内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主要责任由授权机关承担
E.只要授权法律不改变.实施行政处罚就可以成为该组织的固有职能

答案:A,C,E
解析:
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例外和补充,某些组织在法定条件下可以成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法律特征是:①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②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法律责任,参加诉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③只要授权的法律不改变,实施行政处罚就可成为该组织的固有职能。


关于国家赔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并不是所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都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B.国家行为不予赔偿,是各国的通例,我国亦是如此
C.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自由裁量行为违法致害的,国家予以赔偿,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不合理致害的,国家不予赔偿
D.当事人以国家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为由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将受理,并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因国家行为引起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不能通过行政赔偿诉讼从人民法院获得救济。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类型,说法正确的是(  )。

A.协议解除是指在合同订立时就由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B.当事人约定解除权的,并不一定会发生解除合同的后果
C.在约定解除中,解除权的行使是一种单方行为
D.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都是基于解除权而解除合同
E.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两者的区别在于解除权产生的根据不同

答案:B,C,D,E
解析:
A项混淆了协议解除与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属于事前解除,即在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没有履行必要的情况出现之前就事先予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而协议解除则是属于事后的约定,是在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没有履行必要的情况出现之后由当事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的控制测量优等品的评定标准的是(  )。

A.观测条件掌握严格
B.标石稳固,觇标结构及外部修饰基本良好
C.控制点布设均匀、密度合适,图形结构良好,利于扩展
D.三角形闭合差和极条件自由项均小于限差的1/3,导线测量的条件自由项均小于限差的1/2

答案:B
解析:
初始地籍调查成果中,控制测量优等品的评定标准有:①控制点布设均匀、密度合适,图形结构良好,利于扩展;②觇标结构密合稳固,外形端正,修饰正规;③观测条件掌握严格;④三角形闭合差和极条件自由项均小于限差的1/3,导线测量的条件自由项均小于限差的1/2;⑤上交资料整饰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