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7辑

发布时间:2021-12-06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7辑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7辑 第1辑


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调查步骤分为(  )。

A.室内工作和室外工作
B.室内工作和实地调查
C.室内工作和外业测量
D.室外工作和内业计算

答案:B
解析:
土地勘测定界中的权属调查是对用地范围内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土地权利所及的位置、界址等情况的调查。权属调查分室内工作和实地调查两个步骤。


满足下列(  )条件,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A.土地使用者为公司
B.土地使用者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C.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D.未补交土地出让金
E.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答案:A,B,C,E
解析: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①土地使用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②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③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④补交了土地出让金,或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出让金。


地籍控制测量是为(  )服务的,它具有传递点位坐标及限制测量误差传播和积累的作用。

A.日常地籍测量
B.日常地籍变更测量
C.地籍细部测量
D.权属调查
E.土地登记

答案:A,C
解析:
控制网测量与控制网平差统一称为控制测量。地籍控制测量是为地籍细部测量和日常地籍测量服务的,它具有传递点位坐标及限制测量误差传播和积累的作用。


下列情况中,(  )可确定土地归国家所有。

A.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其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其未经征用的土地
B.土地所有权有争议,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的
C.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兼并破产农民集体企业,并办理了有关手续的
D.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与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举办联营企业的
E.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外商企业的

答案:A,B,C
解析:
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以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办联营企业的,或者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以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人股,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乡镇企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


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B.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C.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D.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答案:A
解析: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法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甲自书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的遗嘱全部无效,其他人无权继承遗产。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现甲未履行债务而请求乙履行,遭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属于(  )。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答案:C
解析:
按照权利作用的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①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如所有权;②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③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如不安抗辩权;④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一方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对于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效力待定合同的确认权等。本题中,乙拒绝甲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符合抗辩权的条件,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7辑 第2辑


下列对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的正确理解是(  )。

A.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分割转让
B.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分别转让
C.将一宗土地使用权分为二宗或二宗以上的,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别转让
D.将一宗土地使用权分为二宗或二宗以上的,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分别转让

答案: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据此规定,如果将土地使用权分割的,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也一并分割。


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包括(  )。

A.国有土地所有者与集体土地所有者之间
B.集体土地所有者之间
C.国有土地使用者之间及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
D.国有土地使用者与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
E.国有土地所有者与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

答案:A,B,C,E
解析:
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者与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争议,因为集体土地使用者享用土地使用权的物权化程度不高,所以这类争议一般由集体土地所有者出面解决。


现代民法的基础是(  )。

A.万民法
B.市民法
C.罗马法
D.瑞士法

答案:C
解析:
罗马法是现代民法的基础,包括市民法和万民法。近现代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民法典也都是以罗马法为蓝本。


张先生在其与税务局的行政诉讼案开庭结束后,从高中同学处得知了该案主审法官李某的妻子与税务局的代理人韩小姐有表亲关系的情况,于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驳回张先生关于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
B.人民法院应批准张先生关于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
C.李某在获知其妻子与韩小姐的关系后,应主动申请回避。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李某参与本案的工作
D.张先生在回避申请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答案:A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具体参见《行政诉讼法》第55条,《行诉解释》第74条。注意:只有被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工作人员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主动申请回避不受此限。


我国土地登记过程中土地登记标的物是指(  )

A.土地及上面的房屋
B.土地及建筑物
C.土地及附着物
D.土地

答案:D
解析:
我国土地登记的标的物仅限于最狭义的土地,不包括地面上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附着物。这主要是由我国目前不动产管理的体制决定的。这一做法与国际上通行的把地面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作为土地登记内容的一部分的做法不一致。


2019年2月1日,李明向张三借款1000万元,李明以其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张三的900万元债权:以其劳斯莱斯汽车抵押,担保张三100万元债权,均进行了抵押登记。3月,李明又以其劳斯莱斯汽车作为抵押,先后向李四借款100万元,向王五借款100万元,向赵六借款200万元。其中,赵六的抵押权进行了登记,李四、王五的抵押权未进行登记。4月1日,由于市场因素,李明的房屋下跌至800万元,故张三要求李明将汽车担保的债权变更为200万元,李明同意,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但未经李四、王五、赵六同意。张三、赵六对李四、王五享有汽车的抵押权的事实均不知情。后李明无法偿还债务,关于李明的债权人对汽车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若汽车拍卖后仅得价款300万元,应由张三、赵六分别获得200万元、100万元
B.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李四、王五均可获得100万元
C.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李四、王五均只能获得50万元
D.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李四可获得200万元,王五不能得到受偿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权的顺位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99条的规定,抵押物拍卖所得价款受偿顺序的规则为: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又,《物权法》第194条第1款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张三于4月1日因协议变更担保债权数额增加的100万元,不可对抗赵六:但由于该变更已进行登记,且张三为善意第三人,因此可以对抗李四、王五。故,若汽车拍卖后得价款300万元,先由张三获得100万元,再由赵六获得200万元。若汽车拍卖后得价款500万元,先由张三获得100万元,再由赵六获得200万元。再由张三获得100万元,最后由李四、王五平分100万元。故正确答案为C。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7辑 第3辑


城镇地籍信息的表达需以(  )为前提条件。

A.属性数据
B.空间数据
C.时间数据
D.非空间数据

答案:B
解析:
空间特征数据和专题属性数据统称为空间数据。城镇地籍信息的表达需以空间数据为前提条件,否则就不属于城镇地籍信息的范畴。


王某与赵某因相互斗殴被某区公安分局调查。后王某和赵某分别被罚款3000元和1000元。王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通知赵某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申请复议期限为90日
B.复议机关为某区政府
C.如赵某被通知后不参加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
D.复议机关应撤销对王某的处罚

答案:C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第三人、行政复议的决定。参见《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2条,《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9条第3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


地籍所经历的空间演变阶段有(  )。

A.专题地籍
B.产权地籍
C.税收地籍
D.多用途地籍
E.单一化地籍

答案:B,C,D
解析:
地籍的空间演变经历税收、产权和多用途三个阶段,从内容看,税收地籍是产权地籍的子集,产权地籍又是多用途地籍的子集。


两个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的管辖发生争议的,应该报请(  )管辖。

A.共同的上一级法院
B.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
D.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

答案:D
解析:
行政处罚的管辖是关于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处理行政案件权限划分的制度。它对于及时处理行政处罚案件,防止和解决行政机关之间权限冲突具有重要作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代理是民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下列各项不属于代理范围的是(  )。

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责任代理
D.指定代理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四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发生的代理关系,故委托代理又称为授权代理或意定代理;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即代理人的代理权非依本人的意思而是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依法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即代理权的产生是基于上述单位的指定。


地籍测量的基本功能有(  )。

A.法律功能
B.经济功能
C.系统功能
D.政治功能
E.行政功能

答案:A,C
解析:
地籍测量具有三个基本功能:法律功能、社会经济功能及系统功能。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7辑 第4辑


下列(  )情形不能够导致撤销权的消灭。

A.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
B.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C.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D.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第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  )年弃耕抛荒的,应当终止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A.一
B.两
C.三
D.四

答案:B
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有两个限制:一是不得擅自改变权利取得时设定的土地用途;二是不得闲置耕地。如果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土地登记申请书》中权属性质一栏填写的内容包括(  )。

A.国有土地所有权
B.国有土地使用权
C.集体土地所有权
D.集体土地使用权
E.土地他项权利

答案:B,C,D
解析:
我国的土地权属性质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等。但在《土地登记申请书》中的权属性质一栏仅填写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情况,我国土地除了归集体所有外其余均归国家所有,因此不对国有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


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  )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答案:C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农村居民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  )。

A.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用地面积标准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超过面积部分予以收回
B.对超过部分进行处罚后,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C.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D.按现状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A
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居民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用地面积标准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超过面积部分予以收回。


有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人在清算阶段仍然具有清算所必需的权利能力
B.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
C.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均由法律直接规定
D.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各不相同,即使相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也有差异
E.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消灭

答案:A,B,D,E
解析: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差异性,不同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是不一样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法人自身性质和法律法规的限制,但是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并不是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7辑 第5辑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  )设立。

A.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
B.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
C.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订立时
D.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备案时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所谓土地承包合同是指由土地的所有权人(发包方)与公民或集体组织(承包方)签订的规定发包方将土地交付承包方自主经营的书面合同。


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把某周的周一设定为休息日,这时要用到系统的(  )功能。

A.地籍档案管理
B.元数据处理
C.数据处理
D.系统维护

答案:D
解析:
采用系统维护功能中的工作日设定模块可以对办件时间进行具体设定。


在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有(  )。

A.必须经过复议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是否经过复议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当事人选择
C.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由当事人任择其一
D.法律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B,C,D
解析:
在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以下几种关系:(一)必须经过复议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是否经过复议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当事人选择;(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由当事人任择其一;(四)法律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五)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可自由协商,这体现了民法的(  )。

A.平等原则
B.私法自治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B
解析:
合同自由是私法自治原则的核心内容,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又是其应有之义。


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包括(  )。

A.国有土地所有者与集体土地所有者之间
B.集体土地所有者之间
C.国有土地使用者之间及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
D.国有土地使用者与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
E.国有土地所有者与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

答案:A,B,C,E
解析:
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者与集体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争议,因为集体土地使用者享用土地使用权的物权化程度不高,所以这类争议一般由集体土地所有者出面解决。


甲立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赠。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遗赠失效
B.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
C.该遗赠不生效
D.两幅字画由乙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

答案:B
解析: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本题中,乙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乙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至乙的继承人。据此,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7辑 第6辑


甲将其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此后房价上涨,甲欲毁约。乙不同意,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下说法错误的是:( )

A.乙为有权占有
B.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C.甲对乙享返还原物请求权
D.买卖合同已经生效

答案:C
解析:
本案中买卖合同已经订立并生效,D选项正确。由于买卖合同有效,乙基于有效买卖合同所生的债权占有房屋,为有权占有,A选项正确。由于乙未办理过户登记,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B正确。甲系乙的债务人,乙相对甲为有权占有,股甲对乙无返还原物请求权,C错误。


村庄初始地籍调查的范围包括(  )。

A.城镇郊区
B.集镇
C.村庄
D.湖泊
E.工厂

答案:A,B,C
解析:
村庄初始地籍调查的范围包括:城镇郊区、集镇、村庄,国营农、林、牧、渔场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非农业建筑用地。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是(  )。

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B.市经济贸易局
C.市人民政府
D.区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的要约之后,很快又收到了“要约作废”的函件,但其忘记将“要约作废”的函件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  )。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答案:B
解析:
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有权撤销要约,题中乙公司的撤销要约的通知是在甲公司收到要约后作出承诺前做出的,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


初始地籍调查工作的技术方案应由(  )负责编写。

A.土地管理部门
B.当地人民政府
C.街道办事处
D.承担调查任务的实施单位

答案:D
解析:
初始地籍调查技术方案不但指导着开展调查的工作程序,而且还指导着怎样开展调查。方案制定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着整个初始地籍调查的质量。初始地籍调查技术方案一般由承担调查任务的实施单位负责编写。


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  )。

A.只能是合法行为
B.只能是表示行为
C.只能是民事行为
D.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答案:D
解析:
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根据行为人的意思状态可以分为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行为根据其性质又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7辑 第7辑


关于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延缓期限是将来确定能到来的事实
B.期限到来前,民事法律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C.期限到来后,民事法律行为终止法律效力
D.期限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得是法定的
E.延缓期限属于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它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答案:A,B,D
解析: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该期限应为当事人所约定,如果不是当事人约定的,而是法律直接规定或是民事法律行为性质上当然应有的限制,则不构成此处的期限。期限和条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期限是将来确定能到来的事实,而条件则属于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它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根据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所起的作用,可以分为始期与终期。始期,又叫延缓期限、生效期限,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设定的决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开始行使和履行的期限。始期到来,则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开始发生。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功能的是(  )。

A.保证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
B.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C.打击行政领域的犯罪现象,维护社会治安
D.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答案:C
解析: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功能之一,而行政诉讼法解决的主要是各类行政纠纷。


对于乡镇企业使用建设用地的用地标准由(  )规定。

A.国务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
C.市
D.县

答案:B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兴办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申请取得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涉及占用农地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办理(  )审批手续。

A.农用地征用
B.农用地转用
C.农用地征收
D.农用地出让

答案:B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下列关于房地产抵押关系的描述正确的有(  )。

A.转让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B.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该土地上的房屋也应一并转让
C.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也同属于抵押财产
D.抵押人未按规定将房地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地上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答案:A,B,D
解析:
由于房地产的不可分性,当地上存在房屋等建筑物或其他定着物时,我国在处理房地产抵押关系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地随房走”或者“房随地走”。所谓“地随房走”就是转让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所谓“房随地走”,就是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该土地上的房屋也应一并转让。抵押人未按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对某市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有权管辖的机关是(  )

A.该县公安局
B.该派出所
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
D.某市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某市某县公安局派出所属于派出机构,本身不是行政机关,一般无权作出行政行为,只能以所属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对外作出行政行为,即该县公安局才是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