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辑

发布时间:2021-12-02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辑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辑 第1辑


下列对行政许可设定权限表述错误的是(  )。

A.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
B.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C.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D.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上一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地方性法规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土地勘测定界的工作底图的比例尺一般不应小于(  )。

A.1∶1000
B.1∶2000
C.1∶5000
D.1∶10000

答案:B
解析:
工作底图的比例尺应与勘测定界图的比例尺相同,一般不小于1∶2000,大型工程经有权批准该项目用地的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工作底图比例尺可不小于1∶10000。


下列属于我国台湾地区土地权利制度的主要内容的是(  )。

A.土地使用制度
B.地权限制
C.出租地下管线埋设权
D.有偿使用土地制

答案:B
解析:
我国台湾地区地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土地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抵押权、典权、耕作权、租赁权。由此可见,台湾地区土地权利制度主要是所有权制度和地权限制。


土地勘测定界图中,关于界址点及界址线的编绘,下列描述正确的有(  )。

A.如果没有实测界址点坐标,可在实地丈量界址点与附近明显地物的关系距离,在图上用距离交会的方法绘出界址点位置
B.界址点分埋石(包括建筑物拐角界址点)和不埋石两种
C.界址桩在图上必须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统一按顺时针编号
D.界址桩之间的距离,直线最长为100m,转折点必须设置界址桩。对于大型线性工程,直线段距离可适当延长
E.界址点编号形式:如用地面积较小,可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如用地面积较大,可采用地名或工程名的汉语拼音头一个字母作为代号顺编

答案:A,B,C,E
解析:
利用放样后复测的界址点坐标,直接展绘在工作底图上,图上连接界址点形成界址线。如果没有实测界址点坐标,可在实地丈量界址点与附近明显地物的关系距离,在图上用距离交会的方法绘出界址点位置。界址点分埋石(包括建筑物拐角界址点)和不埋石两种。将界址点按一定的顺序连结成界址线。界址桩在图上必须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统一按顺时针编号。界址点位置用直径为0.8毫米的红色圆圈表示。界址点编号形式:如用地面积较小,可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如用地面积较大,可采用地名或工程名的汉语拼音头一个字母作为代号顺编。所有界址点的编号或代号一律写在用地范围的外侧。D项,界址桩之间的距离,直线最长为150m,转折点必须设置界址桩。对于大型线性工程,直线段距离可适当延长。


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有(  )。

A.原告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
B.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证据原件或者原物的
C.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没有提交答辩状的
D.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E.人民法院认为自己有权调取的

答案:A,B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二)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辑 第2辑


关于尊重历史和现实,分阶段处理土地权属问题的原则内容,不包括(  )。

A.要正确处理国家所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之间的权属问题
B.要正确处理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C.集体所有土地的推定原则
D.分阶段处理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原则和集体之间使用土地的土地权属问题

答案:C
解析:
在确权工作中,要坚持国家所有土地的推定原则,即不能证明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归国家所有。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A.公平原则
B.公开原则
C.参与原则
D.效率原则
E.自由裁量原则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参与原则、合法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公开原则。虽然行政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但这不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权属调查中一般情况的宗地划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块地,并且相互之间界线难以划清,应平均划分为若干宗地
B.对大型工矿,如被公用道路、河流分割的,应按共用宗地处理
C.当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幢建筑物时,可按各自使用的建筑面积分摊宗地面积
D.对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特大宗地,有明显不同的用途,且面积较大,应用地类界线(或线状地物)划分为若干宗地
E.宗地内,几个建筑物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除建筑占地外,其他用地难以划分的,应视为一宗地

答案:C,D,E
解析:
A项,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块地,并且相互之间界线难以划清,应按共用宗地处理;B项,对大型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特大宗地,如被公用道路、河流分割的,应划分为若干宗地。


下列各项属于《土地登记申请书》基本事项的有(  )。

A.申请人情况
B.申请登记的土地情况
C.申请登记的内容
D.土地使用年限
E.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情况说明

答案:A,B,C
解析:
《土地登记申请书》一般包括基本事项有:①申请人情况;②申请登记的土地情况;③申请登记的内容;④其他事项。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原则上应当上缴(  )。

A.地方政府
B.国家
C.原土地使用权主体
D.新土地使用者

答案:B
解析:
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具有盈利性,其土地收益必须上缴国家。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辑 第3辑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最基本的空间实体有(  )。

A.界址点
B.弧段
C.界址线
D.宗地
E.多边形

答案:A,C,D
解析: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最基本的空间实体——界址点、界址线和宗地可以用结点(Node)、弧段(Arc)、多边形(Polygon)来代表,并可利用GIS技术建立起界址点、界址线、宗地等实体之间的空间位置及其拓扑关系。


关于地籍调查成果,下列描述正确的有(  )。

A.可借助数学分析理论和技术,对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时间数据分析
B.地籍调查成果可以广泛地应用于各个领域
C.地籍调查成果的间接应用的方法主要是查询检索统计
D.土地登记、地政管理两部门无法直接应用地籍调查成果
E.地籍调查成果的间接应用有两种方式

答案:B,E
解析:
A项,由于地籍调查成果具有显著的空间特征和丰富的属性描述,可借助数学分析理论和技术,对地籍调查成果进行空间数据分析,从而准确地判断和描绘某一事物在空间上的分布和运动规律;C项,地籍调查成果的直接应用的方法主要是查询检索统计;D项,土地登记和地政管理两部门不仅可以直接应用地籍调查成果,而且往往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新的地籍信息。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包括(  )。

A.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B.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5周岁,女不得早于23周岁
C.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D.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不得结婚
E.符合一夫一妻制

答案:A,C,D,E
解析:
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是指表明了法律对结婚当事人的自身状况和双方的关系的要求。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①须有结婚合意。②到达法定婚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不存在结婚的禁止条件,此处结婚的禁止条件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赔偿方式有(  )。

A.处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B.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C.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D.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所有费用开支
E.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所有损失给予赔偿

答案:A,B,C
解析: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①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②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下列需要重新进行界址调查的是(  )。

A.继承土地使用权
B.交换土地使用权
C.城市改造拆迁
D.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案:C
解析:
对于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宗地可不重新进行界址调查,直接引用原界址调查成果。对于界址发生变化的宗地,应按要求重新进行界址调查。C项,城市改造拆迁,宗地界址即发生变化,故需要重新进行界址调查。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辑 第4辑


如果各共有人对于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有不同的意见,且无法查清,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应当认定为(  )。

A.按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视情况确定
D.由法院确定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下列属于孳息的是(  )。

A.果树上长着的果子
B.采石场主从山上开采下来的石料
C.鸡蛋孵出的小鸡
D.因持有股票所获得的股息

答案:D
解析:
孳息是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独立的物,在未与原物分离之前为原物的构成部分,此时不能成为孳息。天然孳息必须是依照原物的自然属性获得的收益。


我国地方人民政府分为(  )级。

A.二
B.三
C.四
D.五

答案:C
解析: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域的划分,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省、市、县、乡镇四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种工作部门。


(  )是检核地籍图中各宗地的几何关系、保证地籍图质量的重要图件。

A.属地草图
B.宗地初始图
C.宗地草图
D.属地初始图

答案:C
解析:
宗地草图是地籍资料中的原始记录,在地籍调查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具体包括:①为界址点的维护、恢复和解决权属纠纷提供依据;②可配合地籍调查表,为测定界址点坐标和制作宗地图提供重要信息;③是检核地籍图中各宗地的几何关系、保证地籍图质量的重要图件。


关于合同的成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该承诺因送达原因而迟到的,该承诺无效
B.以信件往来方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可以再要求签订确认书
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主营业地可以成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没有采用,但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的,合同成立
E.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答案:C,D,E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该承诺因送达原因而迟到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迟到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当事人采用信件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没有采用,但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的,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辑 第5辑


征收以下(  )土地的,需要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A.耕地、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达50公顷
B.集体所有的荒地500公顷
C.基本农田20公顷
D.耕地30公顷
E.集体所有的林地100公顷

答案:A,D
解析: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据此规定,BCE三项均属于需要经过国务院批准的征收事项。


依据民事权利的相互依赖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主权利与从权利
D.请求权与形成权

答案:C
解析:
主权利与从权利之间是依赖关系,主权利不存在,从权利也不存在;没有从权利,主权利也无从谈起。


地籍原图和着墨二底图优等品的标准不包括(  )

A.面积计算表格、汇总表格、分类统计表格设计规范、书写清晰、装饰美观
B.图廓和图廓外的整饰及注记、正确齐全、图面着墨整饰一般、较准确
C.地籍原图、着墨二底图、宗地图清绘线条光滑流畅、墨色浓黑、图面整洁、美观
D.利用宗地勘丈数据(包括界址点坐标)检查的各类点位平面位移误差,有70%小于限差的2/3

答案:B
解析:
B项为良等品的评定标准。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形有(  )。

A.被诉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
B.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理由不成立的
C.原告申请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
D.不具有原告诉讼资格的

答案: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债权,乙公司以厂房为甲公司该项债权设定了抵押权,同时由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之后,丁公司又提供车辆设定了抵押权并办理了登记。如果乙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先行使厂房的抵押权,也可以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B.甲公司应最先行使厂房的抵押权
C.甲公司应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才可行使对车辆的抵押权
D.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丁公司追偿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混合担保问题。《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甲应先行使厂房的抵押权。如不能足额清偿,甲可以选择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行使丁公司车辆的抵押权。由于《物权法》对追偿权的行使并无顺序限制,因此尽管丁公司车辆的抵押权设立在后,丙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也可以向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