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免费下载5节

发布时间:2021-10-10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免费下载5节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免费下载5节 第1节


土地登记代理人应注销登记的情况有(  )。

A.脱离土地登记代理工作岗位的时间超过1年
B.同时在两个以上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执业代理业务
C.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D.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管理规定
E.不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答案:B,C,D,E
解析:
A项,脱离土地登记代理工作岗位连续2年以上(含2年),注销土地登记代理人登记。


宗地草图在地籍调查中的作用有(  )。

A.满足测量界址总坐标的精度要求
B.为界址点的维护、恢复和解决权属纠纷提供依据
C.为测定界址点坐标和制作宗地图提供重要信息
D.用之可编制地籍图
E.可配合地籍调查表使用

答案:B,C,E
解析:
宗地草图是地籍资料中的原始记录,在地籍调查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为:①为界址点的维护、恢复和解决权属纠纷提供依据;②可配合地籍调查表,为测定界址点坐标和制作宗地图提供重要信息;③是检核地籍图中各宗地的几何关系、保证地籍图质量的重要图件。


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的有(  )

A.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B.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有先后次序
C.后履行方已经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D.后履行方未为对待给付也未提供适当的担保
E.有可疑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具有不能进行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前四项均属于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限制的,只有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具有不能进行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后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合伙人按照出资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对合伙承担清偿责任。这一规定意味着(  )。

A.合伙协议中可以规定某些合伙人不负有责任
B.合伙协议中可以规定某些合伙人不负连带责任
C.债权人只能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追索债务
D.合伙协议规定的债务承担比例对债权人无约束力,而仅在合伙人之间有约束力

答案:D
解析:
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只是在合伙人内部有约束力,对外责任问题上,普通合伙人之间仍然应该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不因为普通合伙人之间的内部约定而有变化,因为普通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本身也是法定责任,不允许约定改变。


2016年张某准备出卖自己的房屋。郝某表示愿意购买,双方于2017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刘某也听说了张某卖房的事,找到张某要求将房子卖给他,并许诺多出1万元。张某碍于刘某是熟人,就另行与刘某订立了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郝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判(  )。

A.房屋归郝某,张某向刘某承担违约责任
B.房屋归刘某,张某向郝某承担违约责任
C.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给郝某
D.房屋应重新归张某

答案:B
解析:
房屋的所有人出卖该房,就同一标的物分别同两个人达成协议。但是,同刘某的合同签订后,办理了产权移转登记,发生了移转所有权的效果。不动产的所有权的移转是要式行为,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移转。且基于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一旦移转就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郝某只能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公务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公务员
B.公务员所在的国家机关
C.财政部门
D.属于国家行为,不予赔偿

答案:B
解析:
公务员因故意或重大过错、违法或不当的执行职务的行为给行政相对人带来损害时,行政赔偿责任一般先由行政机关直接承担,然后再由行政机关依照公务员主观过错的程度向其行使追偿权。


质权包括(  )。

A.动产质权
B.不动产质权
C.权利质权
D.约定质权
E.法定质权

答案:A,C
解析:
质权是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一种担保物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质权只能在动产上设立,不存在不动产质权;质权属于约定的担保物权,不能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存在法定质权。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免费下载5节 第2节


2016年,张某和刘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两辆货车搞运输,并各负责一辆的运营。2017年,张某开车滚下山崖,货车严重毁损。张某要求刘某分担损失,刘某抗辩说虽然车是两人一起买的,但实际上各负责一辆,故该损失应当由张某一个人承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和刘某是共有关系
B.张某和刘某各负责一辆车,该车的利润、损失等也应由一人负担
C.损失应当由两人分担
D.两人之间如果约定有各自所有的份额,那么应按份额承担损失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要对共有财产的全部承担义务。如果两人明确约定了各自的份额,则是按份共有关系,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货车的损失。


地籍管理措施体系是一项集(  )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措施。

A.政策
B.法律
C.经济
D.技术
E.文化

答案:A,B,C,D
解析:
地籍管理措施体系历来是国家地政措施的重要部分,它是一项集政策、法律、经济和技术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措施。


土地权利人查询原始土地登记资料时,应当向查询机关提交(  )。

A.本人身份证明
B.查询申请表
C.土地权利凭证
D.地上附着物证明
E.土地取得证明

答案:A,B,C
解析:
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应当向查询机关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并填写查询申请表。查询原始登记资料的,土地权利人应当提交其权利凭证。


在建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该责任在债的产生根据中属于(  )之债。

A.侵权
B.合同
C.无因管理
D.不当得利

答案:A
解析:
债的发生原因包括: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其中,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用解析法和勘丈法测定城镇街坊内部隐蔽的界址点及村庄内部的界址点位置时,界址点间距允许误差、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距离允许误差为(  )厘米。

A.±5
B.±7.5
C.±10
D.±15

答案:D
解析:
界址点精度及适用范围如表3-1所示。
表3-1界址点精度及适用范围


股份有限公司属于(  )。

A.私法人
B.社团法人
C.营利法人
D.企业法人
E.公法人

答案:A,B,C,D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是法人的典型形式,按照法人的不同分类来讲,属于社团法人、营利法人、私法人、企业法人。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土地登记是指经土地权利人或土地权利变动当事人,申请国家登记机关将申请人的土地权力记载于国家土地登记造册的事实
B.土地登记是土地权力变动的公示原则的具体体现,是保证交易安全的必要法律手段
C.我国土地登记制度采取实质主义的登记体例
D.为保证登记的公信力,土地登记后,国家主管土地登记的机关必须进行实地调查

答案:D
解析:
土地登记不需要国家主管机关进行实地调查,只需要权利登记人提交相关的材料,登记机关对该材料进行审核即可。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免费下载5节 第3节


行政行为以其启动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先行申请为标准可分为(  )。

A.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B.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C.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申请行政行为
D.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

答案:C
解析: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其职权而无须相对人的申请,就能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  )是指已经登记完毕的土地权利变动事项,当有第三人主张其权利时,仍应按照实体法律决定该土地权利的归属。

A.登记无公信力
B.登记既定事实
C.登记公信变更
D.登记本位主义

答案:A
解析:
契约登记制度由法国首创,登记无公信力是契约登记制度的一个特点,即已经登记完毕的土地权利变动事项,当有第三人主张其权利时,仍应按照实体法律决定该土地权利的归属。


关于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般性情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收地上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B.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或土地及租赁土地方式使用私有土地的,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可确定现使用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C.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或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
D.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

答案:D
解析:
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者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B.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C.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D.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答案:A
解析: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法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甲自书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的遗嘱全部无效,其他人无权继承遗产。


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职权不能由城建规划局行使的是(  )。

A.环境保护局的罚款权
B.工商局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C.土地管理局的没收权
D.公安局的拘留权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刘家村在本村“四荒”土地发包过程中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是(  )。

A.村东的荒沟通过招标方式发包给邻村人张某
B.村西的荒丘通过拍卖方式发包给外乡人王某和陈某
C.村北的荒山通过公开协商方式发包给县林业开发公司
D.村南的荒滩依据村委会决议发包给本村人黄某、刘某和邱某组成的股份合作社

答案:D
解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我国民法调整的人格关系的是(  )。

A.名誉权
B.肖像权
C.生命权
D.监护权
E.所有权

答案:A,B,C
解析:
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部分。监护权属于身份关系的重要类型,但是不能归于人格关系中。所有权属于财产关系的类型。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免费下载5节 第4节


下列情形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有(  )。

A.公安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的
B.街道办事处向居民摊派管理费的
C.税务所未经税务局局长批准拍卖扣押的货物抵缴税款的
D.市政府打假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对企业给予没收企业营业执照处罚的
E.区公所的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A,C,D
解析:
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包括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在其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诉时能作被告,与复议机关不重合。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是分别经过设立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作为设立机关的派出机关。他们都不能成为行政复议机关,只能做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地役权通常具有(  )特征,各国立法分别作出详细规定。

A.层次性
B.容纳性
C.可分性
D.附从性

答案:D
解析:
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当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移时,地役权随之转移。


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因出现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的实施。以下选项中,不属于该特殊情形的是(  )。

A.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B.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C.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D.被执行人因事外出,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返回的

答案:D
解析:
被执行人因事外出,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返回的,属于执行延期的情形。执行延期即因遇到某种特殊情况,而将法律文书确定的或者执行员指定的执行期限延长到另一期限执行。执行延期与执行中止的区别在于:前者的恢复执行期限是确定的,而后者的期限是不确定的。


不得抵押的土地权利有(  )。

A.土地所有权
B.耕地使用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学校教育设施所占用的土地
E.校办工厂占用的土地

答案:A,B,C,D
解析: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物权法》、《担保法》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的财产列入不得抵押的范围。


下列各种情形中,不需要到实地进行变更地籍测量的有(  )。

A.原宗地划分为两块子宗地
B.宗地所属地区的区划的变动
C.继承土地使用权
D.宗地界址发生变化
E.违法宗地经处理后的变更

答案:B,C,E
解析:
不需要到实地进行变更地籍测量的地籍变更情况有:继承土地使用权、交换土地使用权、整宗地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宗地经处理后的变更、土地权利人更名、土地利用类别和土地等级的变更、行政管理区(县、乡、镇)和地籍管理区名称的改变、宗地编号和土地登记册上编号的改变、宗地所属地区的区划的变动、宗地位置名称的改变等情况。因宗地内新建建筑物、拆迁建筑物等情况发生的地籍变更,也不需要到实地进行变更地籍测量,但实地应重新绘制宗地草图。


土地登记的实质是(  )。

A.权利的保护
B.公示
C.公告
D.登记备案

答案:B
解析:
土地登记的实质在于公示,就是将土地权利变动的意思向社会公众显示,让公众知晓土地的权利状况特别是土地权利的变动情况。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后由(  )依法进行土地权利的变更。

A.建设局
B.县级人民政府
C.原土地登记机构
D.接受申请的国土资源部门

答案:C
解析: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构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免费下载5节 第5节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

A.小明
B.小亮
C.甲
D.小光
E.乙

答案:B,C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本题中,小明与丙之间没有扶养关系;丙收养小光未登记,其不构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据此,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甲、小亮。


娄某年满17周岁,接受爷爷赠与的20万元,靠此笔款项丰衣足食并支付自己的学费。娄某(  )。

A.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一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娄某17周岁,接受赠与为自己的主要生活来源,并非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其仍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行政诉讼中,原则上不停止被诉讼具体行政行为的继续执行,但在下列(  )情况下,可以暂停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A.原告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
B.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C.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D.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答案:B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勘测定界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形式中,导线网的优点有(  )。

A.网中各点上的方向数较少
B.除节点外只有三个方向
C.受通视要求的限制较小
D.无须选标
E.边长的精度较均匀

答案:A,C,D,E
解析:
导线网布设控制网是较常用的一种方法,包括单一导线和具有一个或多个结点的导线网。网中各点上的方向数较少,除节点外只有两个方向,因而受通视要求的限制较小,易于选点和降低觇标人高度,无须选标。


物权在性质上应当是(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答案:A
解析:
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自由地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己的权利,无须他人给予协助,更无须征得他人的同意。


下列属于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的是(  )。

A.必须有危及本人或他人的财产和人身的危险存在
B.危险行为必须是紧迫的、现实的
C.避险行为是不得已的,是惟一可能采取的方法
D.行为可以超过必要限度
E.避险造成的损失应当大于所避免的损失

答案:A,B,C
解析:
紧急避险是以损害较小的利益来保全较大的利益。紧急避险必须是为了使本人或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免受正在发生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是一种避险过度行为。


地籍是一门兼具(  )的应用科学。

A.务实性
B.实践性
C.理论性
D.操作性
E.时效性

答案:B,C,D
解析:
地籍作为一门兼具实践性、操作性和理论性的应用科学,它以研究地籍制度、地籍管理措施体系和地籍管理技术手段为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