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精选8章

发布时间:2021-09-11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精选8章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精选8章 第1章


关于执行罚的特点,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执行罚一般用于不作为义务和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
B.执行罚主要是通过滞纳金的形式表现出来
C.执行罚的数额从义务人应当履行义务之日起,按日计算
D.执行罚不可反复适用
E.一旦义务人履行义务,执行罚不再进行

答案:A,B,C,E
解析:
执行罚的数额从义务人应当履行义务之日起,按日计算,可以反复适用。


依法律行为的成立须有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为标准,可将其分为(  )。

A.单方法律行为
B.单务法律行为
C.双方法律行为
D.双务法律行为
E.多方法律行为

答案:A,C,E
解析:
根据当事人各方权利享有和义务负担情况,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双务法律行为和单务法律行为。


下列属于行政立法程序的有(  )。

A.起草
B.审查
C.征求意见
D.签署
E.法律实施

答案:A,B,C,D
解析:
完整的行政立法程序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与备案。


甲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使用乙的土地供自己的土地便利,但未办理登记。后乙将土地转让于丙,乙未向丙提及其与甲之间的协议约定。后丙拒绝甲继续利用该土地,如果甲起诉到法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不予支持甲的要求
B.法院支持甲的要求
C.法院不予支持乙的要求
D.法院应当认定甲乙之间合同无效

答案:A
解析: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甲乙之间签订地役权合同,无须经过登记合同即可成立生效,地役权产生,但是由于没有登记,其地役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丙有权拒绝甲继续利用该土地。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  )予以增加。

A.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B.工商行政部门
C.人民法院
D.对方当事人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在对调查区进行初始地籍调查技术总结时,应针对技术路线、成果资料的质量、工作中的问题等加以总结分析,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地籍调查工作,并作为(  )保存。

A.工作总结
B.验收文档
C.技术档案
D.地籍汇编

答案:C
解析:
在对调查区进行初始地籍调查技术总结时,针对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及成果资料的质量、工作中的问题等加以总结分析,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地籍调查工作,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初始地籍调查技术总结应对调查成果的质量作出评价。


下列适用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的有:( )

A.申请人罗某要求发放最低生活费,区政府受理后发现在受理复议前罗某已收到最低生活费
B.某市公安局受理甲对某县公安局治安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的复议申请后,发现已过了申请期限
C.某县人民政府不接受乙提出的复议申请,乙向某县所属的市政府申诉,市政府发现乙的申请不符合复议条件
D.申请人公民丙在复议期间死亡

答案:A,B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的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2)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AB正确。出现C项这种情形,应当告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出现D项的情形时,行政复议终止。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精选8章 第2章


下列哪种行为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

A.六岁的小薛将价值500的玩具车送给他人
B.公司全部股东陈某、王某和邓某全票通过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C.李某依法向某地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D.韦某占有他人遗忘在课桌上的笔记本

答案:B
解析:
选项A中,小薛未满八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不能做出民事法律行为;选项B中,陈某、王某、邓某的决议是共同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选项C中,李某的行为受行政法调整,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选项D中,“无权占有”是一种状态,而非法律行为。


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确定经历了(  )等阶段。

A.确立了农民土地私有制和国家土地所有制
B.初步确立集体土地所有制
C.巩固集体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权制度
D.确立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制度
E.确立农村土地归国家所有制度

答案:A,B,C,D
解析:
确定土地所有权的历史沿革分为四个阶段:确立了农民土地私有制和国家土地所有制阶段;初步确立集体土地所有制阶段;巩固集体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权制度阶段;确立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制度阶段。


甲乙两人于2009年6月5日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于2009年6月20日将该幅土地交付给乙使用,甲乙双方于2009年7月2日在土地登记机关办理了权属变更登记,则乙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是(  )。

A.2009年6月5日
B.2009年6月6日
C.2009年6月20日
D.2009年7月2日

答案:D
解析:
土地属于不动产,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取得采用登记要件主义,本题中,虽然甲乙双方6月5日已经签订了合同,并于6月20日交付了土地,但是并没有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乙仍然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也有例外。下列属于这种例外的是(  )。

A.继承权纠纷
B.干涉婚姻自主权
C.房屋买卖行为
D.行政机关对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民法的内容来源是(  )。

A.市民法
B.万民法
C.民法典
D.民法通则

答案:B
解析:
法律学者一般认为,市民法是民法的语源,万民法则是民法的内容来源。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更名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权属证明文件的是(  )。

A.土地登记机关颁发的土地证书
B.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C.姓名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D.人民政府的批地文件

答案:D
解析:
姓名或名称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提交的证明文件有:①由土地登记机关颁发的土地权利证书;②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③姓名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④其他证明文件。


甲房地产开发商三年前通过竞拍获得了某地块的使用权,后由于资金出现短缺,一直没有开工,根据规定,相关部门可以(  )。

A.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B.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C.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D.直接将土地使用权转批给他人

答案:C
解析: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精选8章 第3章


下列各项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是(  )。

A.为乡村公共与公益事业需要使用土地的
B.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C.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D.在法定允许下将土地转让他人使用的

答案:D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①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②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③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兄、姐扶养弟、妹的条件是(  )。

A.兄、姐有负担能力
B.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C.弟、妹未成年
D.弟、妹已成年但尚未工作
E.弟、妹身体不好

答案:A,B,C
解析:
《婚姻法》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此可知,兄、姐扶养弟、妹的条件有三:①兄、姐有负担能力;②弟、妹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③弟、妹未成年。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有(  )。

A.维持决定
B.履行决定
C.撤销决定
D.变更决定
E.不予受理决定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几种类型: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决定;赔偿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其中,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新规定的一种复议决定类型。


下列能够产生抛弃效力的有(  )。

A.将患狂犬病的狗丢在闹市中心
B.将城里老房闲置
C.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承包经营权
D.将被患有狂犬病的狗咬伤的猪弃在荒山野岭中

答案:D
解析:
抛弃是以消灭物权为目的的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权利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力。抛弃意思表示不一定向特定人为之,只要权利人抛弃其占有,表示其扔弃的意思即产生抛弃的效力。原则上物权一经权利人抛弃即归消灭,但是如果因为物权的抛弃会妨害他人的权利时,则物权人不得任意抛弃其权利。因此,将患狂犬病的狗丢在闹市中心不产生抛弃的效力;而将被患有狂犬病的狗咬伤的猪弃在荒山野岭中,并不妨碍他人的权利。不动产物权的抛弃,须办理注销登记才发生效力。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承包经营权,因有对农村集体组织的义务,不能随意抛弃,以免损害农村集体组织的权利。


2001年1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出了《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部署开展全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工作,并强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问题:
1.如果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且以村的名义与农户签订了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哪一方所有?
2.考虑到各地的差异和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在具体登记发证时,可采取哪些方式进行?
3.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宗地的划分要注意什么?

答案:
解析:
1.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若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不论是以村的名义还是以组的名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故本题中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 2.在具体登记发证时,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有条件的地区,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直接发散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2)采取“组有村管”的方式,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到村,由村委会代管。为体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的所有权主体地位,土地证书所有者一栏仍填写村内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的名称,并注明土地所有权分别由村内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待条件成熟时,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换发到组。 3.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宗地的划分应注意如下几点: (1)属同一农民集体拥有的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集体土地(含该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划分为一宗地。 (2)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国有或其他集体土地分割的,原则上应分别划分宗地。对线状地物狭窄、图上难以准确反映其实地状况的,也可不单独分宗,但要在调查时注明,并相应扣除其面积。 (3)有争议的土地,不得划入任何宗地,待争议调解、处理、确权后,再行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立宗。


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有(  )。

A.支付赔偿金
B.恢复名誉
C.返还财产
D.恢复原状
E.排除妨碍

答案:A,B,C,D
解析:
我国的行政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要方式,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补充。在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情形下,国家采取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赔偿方式。


基本农田调查工作的步骤包括(  )等。

A.资料收集与整理
B.外业勘测
C.调查上图
D.基本农田认定
E.图件编制与数据汇总

答案:A,C,D,E
解析:
基本农田调查工作的步骤为:①资料收集与整理;②调查上图;③基本农田认定;④图件编制与数据汇总;⑤检查验收。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精选8章 第4章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凡是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不能结婚,已经结婚的,婚姻无效
B.有生理缺陷、无性行为能力和无生育能力的人不能结婚
C.监护关系人间不能结婚
D.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禁止相奸者结婚

答案:D
解析:
A项,《婚姻法》规定,结婚时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婚后未治愈的人所进行的结婚无效,但是其他情形,如曾经患有此类疾病但在结婚时已经治愈的人的婚姻是有效的。B项,有生理缺陷、无性行为能力和无生育能力的人能否结婚,我国法律不加禁止。C项,关于监护关系人间能否结婚的问题,我国《婚姻法》未明文禁止,而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D项,禁止相奸者结婚已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客观情况,因此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禁止相奸者结婚。


界址测量中,下列各项属于对角度半测回测定要求的有(  )。

A.经纬仪对中误差不得超过3mm
B.一测站结束后必须检查后视方向,其偏差不得大于±30″
C.使用电磁波测距仪时,距离一般不超过300m
D.使用钢尺测量距离时一般不得超过2尺段
E.经纬仪对中误差不得超过1mm

答案:A,B,D
解析:
界址测量一般采用极坐标法,须在已知控制点上设站。角度半测回测定,经纬仪对中误差不得超过3mm,一测站结束后必须检查后视方向,其偏差不得大于±30″;距离测量可用电磁波测距仪或钢尺,使用电磁波测距仪时,距离一般不超过200m,个别放宽至300m,使用钢尺测量时一般不得超过2尺段。相邻测站至少应检测一界址点;界址边丈量应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或钢尺丈量。解析法测定界址点坐标相对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5cm两相邻界址点间,坐标反算距离与实地丈量距离的较差,不得大于10cm;解析法测定的界址点坐标与原拟用地界址点坐标之差的中误差为±10cm,允许误差为±20cm。


某市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建在行洪通道上,遂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厂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拆除。化工厂对处罚决定不服,准备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职责
B.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是共同行为
C.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和水利局为第三人
D.应以三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为被告

答案:B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布设加密控制网为结点网时,结点与结点、结点与高级点之间的导线长度,不应超过复合导线长度的(  )倍。

A.0.5
B.0.7
C.1.2
D.1.5

答案:B
解析:
布设导线网时,导线宜布设成直伸形状,当复合导线长度超过《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时,应布设成结点网。结点与结点、结点与高级点之间的导线长度,不应超过复合导线长度的0.7倍。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明确指出,征收主要是(  )的改变。

A.所有权
B.使用权
C.转让权
D.收益权

答案:A
解析:
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并给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收是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是所有权的改变。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甲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  )

A.乙
B.丙
C.丁
D.乙、丙、丁

答案:A
解析: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项,《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B项,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请律师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形式要件,系无效遗嘱,丙不享有继承权。
C项,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甲在危急情况消除后,之前所立口头遗嘱未以书面形式订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形式要件,系无效遗嘱,丁不享有继承权。唯有第一份遗嘱有效,故乙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


下列关于土地登记的描述,正确的有(  )。

A.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B.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权利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C.对同一块土地上的登记结果应当是唯一的,不能同时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登记结果
D.在现实中,土地权利状况是经常变化的,为了保持现势性,土地登记结果也必须不断更新,所以土地登记具有连续性的特点
E.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构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答案:A,C,D,E
解析:
B项,我国实行的土地登记为登记的生效要件主义,因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精选8章 第5章


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探望权的规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在以下何种情形出现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

A.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当事人对子女有批评、管教行为的
B.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当事人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的
C.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患有重病,不适合行使探望权的
D.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E.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当事人患有重病,不适合行使探望权的

答案:B,C,D
解析: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指探望给子女的身心健康带来损害。结合司法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①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②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患有重病,不适合行使探望权的;③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当事人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的。


杨某是甲公司业务员,乙公司是甲公司的老客户,杨某专门负责甲乙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后杨某辞职。甲公司并没有将该事项通知乙公司,也没有收回杨某的空白合同。后杨某拿着这些空白合同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多项业务合同,给乙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根据规定,该损失应当由(  )承担。

A.杨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杨某和甲公司共同

答案:B
解析:
杨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表见代理行为直接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即表见代理人杨某的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甲公司承担。


下列选项中涉及的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是:( )

A.甲为了获得其父在二环内的房产,在其父茶水中下毒,后其父被家中保姆送往医院急救,并未死亡
B.乙为了独占其父亲的遗产,雇凶杀死了其哥哥大乙
C.丙长期虐待其卧病在床的父亲,经社区法治教育后,丙感到无比后悔,尽心照顾其父并获得其父谅解
D.丁为独占其父遗产,将其父拟定好的遗嘱销毁并伪造新遗嘱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同时,《继承法意见》第13条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故正确答案为C。


之所以称物权是“对世权”,是因为(  )。

A.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B.物权的义务人是物权的权利人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人
C.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D.物权主要反映财产的归属关系

答案:B
解析:
由于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因而物权又称为“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人享有物权,任何其他人都不得非法干涉,物权的义务人是物权的权利人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人,物权又称为“对世权”。


某企业拥有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该企业破产时,土地使用权(  )。

A.以出让方式处置
B.直接由国家收回
C.再次划拨给其他单位使用
D.自动消灭

答案:A
解析: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国有企业破产或出售的,企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以出让方式处置。


下列各项中,属于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的有(  )。

A.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
B.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表见代理人有代理权的理由
C.代理人主观上是善意的
D.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表见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
E.代理行为需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答案:A,B,D,E
解析: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不具有代理权,但因一些外在表面现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被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代理制度。所以,代理人主观是否善意不影响表见代理的成立。


当一宗地有多个土地使用权人时,下列土地登记表格填写方式正确的有(  )。

A.由各共有土地使用权人分别填写申请书
B.按宗地分别填写申请书
C.按各共有使用权人的土地情况分别填写审批表
D.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填写一份申请书
E.审批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

答案:A,C,E
解析:
B项,一个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使用或拥有两宗以上土地的,按宗地分别填写申请书;D项,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填写一份申请书。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精选8章 第6章


地籍管理办文跟踪子系统中,负责对文件的接转和办理情况等信息的录入管理的是(  )。

A.办文信息查询
B.办文时限设置
C.办文基本信息管理模块
D.业务流程查询

答案:C
解析:
办文跟踪子系统中,办文时限的设置主要是根据办文规定,对各阶段的办文时限进行设置,以便系统对业务办理过程进行监督和提醒;办文基本信息管理模块负责对文件的接转和办理情况等信息的录入管理;业务流程查询主要是为客户和相关人员提供查询,以使其了解相关的办文过程和办文时间。


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违法,而本机关又无权处理的,应当如何处理?( )

A.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B.中止本案的审理
C.将该依据依法交有权机关处理
D.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B,C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参见《行政复议法》第27条。


土地权利预告登记申请人一般为(  )。

A.土地权利人
B.利害关系人
C.第三人
D.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转让方和受让方

答案:D
解析:
土地权利预告登记申请人一般为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但不应排除单方申请的情形。


下列不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的是(  )。

A.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
B.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C.具有地上建筑物的合法证明
D.取得同意流转批准书

答案:B
解析:
集体的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只能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在行政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的地位具有恒定性
B.在所有的行政诉讼中法院均不得进行调解
C.在行政诉讼中,法院既可以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审理其事实问题
D.在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不能替代行政权

答案:A,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在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中,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
B.承租人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但是不得再次转租
C.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和转让必须依法登记
D.承租人将承租的土地转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归第三人
E.承租人转让土地租赁合同的,第三人就取代了承租人的法律地位

答案:A,C,E
解析:
承租人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抵押,承租人将承租的土地转租或者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然归原承租人所有,第三人的承租权只是在原承租人的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之上成立的债权。


关于合同抗辩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均出现在双务合同之中
B.合同抗辩权的行使目的是对抗请求权
C.抗辩权的行使可以使合同履行请求权归于消灭
D.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只能暂时延缓义务的履行
E.合同抗辩权是一种进攻性的权利

答案:A,B,D
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均适用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不会产生这三种抗辩权,因为合同抗辩权产生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是为了对抗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不能令请求权消灭。合同抗辩权都是一时性的抗辩权,只能暂缓义务的履行,而不能令义务归于消灭。合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的权利,法律赋予义务人以抗辩权的目的在于保护债务人,可以避免债务人在履行债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精选8章 第7章


土地勘测定界应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包括要依法并与现状结合的原则和(  )的原则。

A.充分考虑历史背景
B.符合创新的原则
C.尽量维护现有的土地权属状况
D.以现状地物为主

答案:A
解析:
土地勘测定界应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包括:①依法并与现状结合的原则。主要是指在勘测定界地类调查中,按照规定的土地利用类型分类,以现状地物为主,结合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核实项目用地地类;②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主要是指在勘测定界权属调查中,因长期以来,我国土地管理工作薄弱,土地权属关系混乱,土地权属的变化(尤其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化)往往与国家政策有关,应充分考虑到因其变化的历史背景,尽量维护现有的土地权属状况。


李某因饲养小动物,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被社区所在的乡派出所处以3000元的罚款,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应以(  )为被告。

A.该乡派出所
B.该乡人民政府
C.该县公安局
D.该乡派出所与该县人民政府

答案:A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据此,法律授权公安派出所给予罚款的职权,但是三千元的罚款超出了派出所的职权范围,应当以乡派出所为被告。


在对初始地籍调查成果资料进行整理时,档案只许借阅不许(  )是档案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

A.改动
B.调整
C.传递
D.复印

答案:A
解析:
初始地籍调查成果资料是广大地籍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也是国家的财富,应立卷、归档妥善加以管理。在对初始地籍调查成果资料进行整理时,档案只许借阅不许改动是档案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


小陈的姨父是小王的舅父,现小陈和小王要求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认为(  )。

A.他们是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B.他们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C.他们是四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D.他们是旁系姻亲关系,可以结婚

答案:D
解析:
小陈的姨夫是小陈母亲的姐姐或妹妹的丈夫,小王的舅父是小王母亲的哥哥或弟弟。由此可见,小陈与小王之间并不存在血亲关系,只是旁系姻亲关系,可以登记结婚。


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在生效之前需由(  )签字。

A.委托人
B.土地法人
C.土地登记申请法人代表
D.土地登记代理机构
E.土地登记代理人

答案:A,D,E
解析:
为规范土地登记代理行为,降低土地登记代理中的风险,接受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后,委托人应与土地登记代理人所在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土地登记代理人三方签字后生效。


土地私有制在(  )时期达到了顶峰。

A.唐代
B.宋代
C.明清
D.清末

答案:C
解析:
自东汉黄巾起义(公元184年)至北魏孝文帝太和元年(公元477年)实行均田制。均田制失败之后,土地私有制恢复。农民收入中除了必须支付赋税外,还须支付地租,而且地租大大高于赋税,这种土地私有制持续的时间很久,直至明清时期,达到私有制的顶峰期。


关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合同违反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无效
B.该合同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C.该合同的订立须取得第三人的同意
D.该合同的订立须事先通知第三人

答案:B
解析: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使合同的效力涉及第三人,属于合同相对性的例外,在该合同中,只能为第三人设定权利,而不得约定义务,合同生效后,第三人可以接受该合同权利,也可以拒绝接受该项权利。


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库精选8章 第8章


下列各项中,属于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的有(  )。

A.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
B.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表见代理人有代理权的理由
C.代理人主观上是善意的
D.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表见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
E.代理行为需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答案:A,B,D,E
解析: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不具有代理权,但因一些外在表面现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被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代理制度。所以,代理人主观是否善意不影响表见代理的成立。


农村土地地类调查的依据是(  )。

A.《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B.《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C.《地籍调查规程》
D.《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答案:B
解析: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是农村土地地类调查的依据。农村土地调查中,由于调查比例尺所限,城镇等建设用地内部调查将无法全面使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因此,为了适应农村土地调查需要,可以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有关建设用地进行归并。


甲市工商局作出吊销其管辖范围之外的乙市某企业的营业执照的行政决定,其行为属于(  )。

A.空间上的越权
B.行政越权
C.善意越权
D.行政滥用职权
E.事务上的越权

答案:A,B
解析:
行政越权是指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超越法定的权限而作出了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行政许可行为。根据影响行政权限因素的不同,可分为:时间上的越权,空间上的越权和事务上的越权;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态度不同,行政越权可划分为善意越权和恶意越权。其中空间上的越权,即指行政主体超越其管辖的空间范围行使其行政职权;事务上的越权,指一个行政主体管辖依法应由另一行政主体管辖的行政事务。本题中,甲市工商局超越管辖范围作出行政决定,属于空间上的越权。


甲将一幅名画赠送给某展览馆,并约定该画只能用作展览,不得转让。但是该展览馆在接受该画的赠与后,又将该画馈赠给了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展览馆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画的所有权
B.该展览馆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经取得画的所有权
C.只有经甲的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画的所有权
D.该展览馆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画的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5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本案展览馆接受赠与后。已经获得了该画的所有权,所有权中饱含处分的权能。虽然甲的赠与中附了不能转让的条件,但是该条件只有债权性质,不能产生物权效力上的限制,对物权的限制只能由法律作出设定。因此,展览馆将画馈赠给乙,是所有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有效的,乙取得了画的所有权。本题应选择D选项。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请求变更抚育费的权利主体是(  )。

A.子女
B.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C.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D.子女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答案:A
解析: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由此可知,子女享有在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变更抚育费的请求权。


关于企业合并、兼并和破产,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合并后的企业,其土地使用权由原企业各自拥有
B.兼并后的企业其土地权利由兼并方企业拥有
C.分立前企业的债权和债务,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分立协议的约定,由分立后的企业承继
D.破产企业由于不需偿还债务,因此仍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E.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由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其处理供平均受偿

答案:A,D
解析:
A项,企业合并、兼并时,合并或兼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兼并后的企业或者新设的企业承继;D项,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下列法律事实中,不属于无因管理的有(  )。

A.船工张某冒险救人而损坏了船桨
B.村民赵某及时发现并且扑灭了邻居家的火灾
C.警察钱某勇往直前,生擒了小偷
D.消防队员孙某舍生忘死从火场救出婴儿
E.台风将至,市民李某拿自家物料加固朋友的房屋

答案:C,D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CD两项,警察和消防队员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其行为属于履行义务,不属于无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