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7章

发布时间:2021-08-14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7章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7章 第1章


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王某在签约后3日将房屋租给张某,张某于每月15日前支付租金5000元,该行为属于(  )。

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B.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D.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E.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E
解析:
单务和双务法律行为的分类是以法律行为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相互对待为依据的。而有偿和无偿的法律行为则是以是否存在对价为标准的。诺成性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无须物的交付。


王岚,16岁,高中学生。其外祖父去世时,曾在遗嘱中指明,给王岚25万元购买一处房屋,但未指定由谁来购买。王岚的父亲便以王岚的名义用该25万元买了一套商品房,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

A.王岚的父亲所为的代理属于法定代理
B.王岚的父亲所为的代理属于委托代理
C.王岚的父亲所为的代理属于指定代理
D.王岚的父亲所为的代理属于无权代理

答案:A
解析:
法定代理是指非依本人的意思而是按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代理。


甲家有一块祖传奇石,乙为一雕刻家。甲向乙借款。并将奇石质押于乙,在质押期间乙误以为奇石为自己所有将其雕刻成印章,经鉴定印章价值3万元,奇石价值1万元。事后,乙将印章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得款3万元。丙丢失该印章,并被丁拾得,丁交给拍卖行拍卖,被戊以4万元的价款买得。丙半年后发现印章在戊处,要求返还,此时印章价值为5万元,为此引起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并以价值150万元的自由房屋提供抵押担保。但是,该房屋在抵押前就已出租给了丙,对此乙并不知情。借款到期后,甲乙约定以房屋折抵100万元借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以物抵债因违反禁止“流押”规则而无效
B.因乙对房屋出租给丙的情况不知情,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后,乙有权请求丙腾退房屋
C.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至房屋过户登记前,乙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向丙收取租金
D.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至房屋过户登记前,乙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取得丙支付的租金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86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债务人约定在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所有。甲乙在借款到期后以房屋抵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A选项错误。借款到期后,甲乙约定以房屋抵债,实质上二人产生买卖关系。《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故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对新房主乙有效。故B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97条的规定,抵押权人自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扣押之日起才有权收取孳息。故选项C错误。即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扣押,抵押权人乙也仅有权收取孳息,以其冲抵债务,而不能直接取得孳息的所有权。故D选项错误。


土地勘测定界应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包括要依法并与现状结合的原则和(  )的原则。

A.充分考虑历史背景
B.符合创新的原则
C.尽量维护现有的土地权属状况
D.以现状地物为主

答案:A
解析:
土地勘测定界应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包括:①依法并与现状结合的原则。主要是指在勘测定界地类调查中,按照规定的土地利用类型分类,以现状地物为主,结合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核实项目用地地类;②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主要是指在勘测定界权属调查中,因长期以来,我国土地管理工作薄弱,土地权属关系混乱,土地权属的变化(尤其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化)往往与国家政策有关,应充分考虑到因其变化的历史背景,尽量维护现有的土地权属状况。


香港政府可以通过(  )方式批租土地。

A.公开拍卖
B.划拨
C.出让
D.招标
E.私下协议

答案:A,D,E
解析:
香港的土地租用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批租的方式有:公开拍卖、招标和私下协议三种。其中私下协议与大陆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相近。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乙代为招待的行为
B.甲为一香客,甲赴寺庙进香的行为
C.甲殴打乙致伤的行为
D.甲赠与乙一万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2013年3月28日,毕某病逝。3月31日,子女将其安葬。4月2日,毕某的子女一起清理毕某的遗产并确定继承份额。4月5日,遗产分割完毕。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  )。

A.3月28日
B.3月31日
C.4月2日
D.4月5日

答案:A
解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甲单位有临街二层楼房一幢,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2005年将一层出租给乙,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10年。2006年将该宗土地和房产抵押给银行,办理了土地抵押登记。2007年将二层出租给丙,办理了租赁登记,租期10年。2009年甲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该宗房地产依法拍卖给丁。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土地使用权归丁,乙土地租赁权终止,丙土地租赁权存续
B.土地使用权归丁,乙丙土地租赁都终止
C.如果乙支付拍卖价款,土地使用权归乙
D.如果丙支付拍卖价款,土地使用权归丙

答案:C
解析:
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于银行和甲单位之间的抵押合同之前,甲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于抵押合同之后,并且三者都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优先于抵押合同效力,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在抵押合同效力之后,该房地产的拍卖不会影响到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终止。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乙作为租赁人,有权优先获得土地使用权。


下列协议中,不能适用合同法规定的有(  )。

A.婚姻协议
B.扶养协议
C.有关计划生育的协议
D.买卖货物的协议
E.收养协议

答案:A,B,C,E
解析:
婚姻、收养等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有关计划生育的协议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7章 第2章


某市需抽调一批医务人员去抗洪前线,卫生局有关领导指定一名年过花甲且体弱多病的女大夫前往参加抗洪医疗队,而不指定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大夫去参加,属于(  )。

A.权利赋予对象不当
B.时间不当
C.义务科以对象不当
D.义务科以量不当

答案:C
解析:
权利赋予对象不当,是指当权利主体有权把某一权利赋予给甲、乙、丙、丁任何一人时,行政主体必须作出恰当的选择,否则虽不违法,却属不当。时间不当,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某一行政行为所选择的时间不当。义务科以对象不当,是指在合法的裁量权范围之内应对甲行政相对人科以义务而不对乙行政相对人科以义务,但是行政机关却对乙科以义务。义务科以量不当,是指在合法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之内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应当科以较小义务的却科以较大义务,而应当科以较大义务的却科以较小义务。


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抗辩权包括(  )等种类。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序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E.排除妨害请求权

答案:A,B,C,D
解析:
抗辩权,是指对抗相对人请求权或其他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序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都是抗辩权。《担保法》规定的先诉抗辩权也属于抗辩权范畴。排除妨害请求权的目的在于保护、恢复受侵害的权利,以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因此属于救济权。


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意义在于(  )。

A.保障用地审查
B.使用地审批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
C.健全了用地的准出制度
D.使项目用地依法、科学、集约和规范
E.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答案:A,B,D,E
解析:
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意义在于:保障用地审查,使用地审批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了用地的准入制度;使项目用地依法、科学、集约和规范,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保障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不以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转移所有权的意思为依据,而是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方法的有(  )。

A.原物的所有人取得孳息的所有权
B.房屋所有人取得附合于自己房屋的财产的所有权
C.国家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的所有权
D.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取得遗产的所有权
E.丙将丁委托保管的古画直接卖给了不知情的戊,戊取得古画的价有权

答案:A,B,C,E
解析:
原始取得,是指最初取得财产所有权和不依赖原所有人的意志取得;继受取得(传来取得),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

A.小明
B.小亮
C.甲
D.小光
E.乙

答案:B,C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本题中,小明与丙之间没有扶养关系;丙收养小光未登记,其不构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据此,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甲、小亮。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被申请复议的主体是(  )。

A.作出委托的行政机关
B.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C.作出具体行政组织的主管行政机关
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组织的上级机关

答案:A
解析: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债务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继承权的抛弃均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B.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C.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都属于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
D.一般来说,双务法律行为都是有偿法律行为,单务法律行为都是无偿法律行为
E.依民事法律行为与其原因的关系,可分为有因法律行为和无因法律行为

答案:A,E
解析:
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不限于书面形式。保管合同,当事人只有达成保管协议并实际交付了保管物,保管合同才成立,属于实践法律行为。一般来说,双务法律行为都是有偿法律行为,但是单务法律行为却并非都是无偿法律行为,有些为有偿,如借贷合同。


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形式不包括(  )。

A.判决全部撤销
B.判决部分撤销
C.判决撤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D.判决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七十、七十二、七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①判决维持;②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③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④判决变更。


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主体必须适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B.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或者监护人代理实施法律行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
D.法人只能在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实施法律行为

答案:D
解析:
法律要求在实施法律行为时,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公民而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单独实施法律行为,但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当的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能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于法人而言,其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相一致,法人的行为能力不能超出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7章 第3章


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的,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A.自行恢复
B.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恢复
C.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
D.经生父母与养父母协商同意后恢复

答案:A
解析:
《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下列各项中属于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的是(  )。

A.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
B.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
C.继承的主体不同
D.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数额不同
E.继承人性质不同

答案:A,B,C,E
解析: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包括;①性质不同;②事实根据不同;③主体范围不同;④适用范围不同。


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乙对甲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甲死后将所有遗产留给乙。后乙每天尽心照顾甲的起居。某日,乙偶然从朋友处得知甲将自己名下所有不动产无偿赠与远亲,且甲的存款也已被甲挥霍无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协议是双务合同
B.乙可以解除该协议
C.乙可以要求甲的远亲返还房屋
D.乙可以要求甲偿还其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遗赠扶养协议的问题。甲与乙签订的协议系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合同,故A选项正确。根据《继承法意见》第56条的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本题中,甲恶意挥霍和转让名下财产,系根本违约行为,乙有权解除该协议,且甲应偿还乙因供养支出的费用。故选项B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在地籍图上应表示的地籍要素包括(  )。

A.行政界线
B.界址点
C.界址线
D.地标号
E.地籍号

答案:A,B,C,E
解析:
在地籍图上应表示的地籍要素包括:行政界线、界址点、界址线、地类号、地籍号、坐落、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及土地等级等。


下列内容与开展初始地籍调查的基本条件不符的是(  )。

A.技术培训保障
B.组织保证
C.经费保障
D.技术设备准备

答案:A
解析:
初始地籍调查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开展这项工作必须具备的条件为:①组织保证;②经费保障;③技术设备准备。


王某系户籍在淄博市A区﹑居住地在济南市A区的一名歌手,向往北京的生活而来此,暂住在北京市C区,在来京第七天,在一起邻里纠纷中被北京市D区公安机关误当作闹事者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将其吉他没收,则李某不可以向(  )法院提起诉讼。

A.淄博市A区
B.济南市A区
C.北京市C区
D.北京市D区

答案:C
解析: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所谓“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的权属信息是以(  )为单位成图的。


A.界址
B.街坊
C.村
D.宗地

答案:C
解析:


关于合同的成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该承诺因送达原因而迟到的,该承诺无效
B.以信件往来方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可以再要求签订确认书
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主营业地可以成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没有采用,但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的,合同成立
E.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答案:C,D,E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该承诺因送达原因而迟到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迟到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当事人采用信件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没有采用,但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的,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不以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转移所有权的意思为依据,而是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方法的有(  )。

A.原物的所有人取得孳息的所有权
B.房屋所有人取得附合于自己房屋的财产的所有权
C.国家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的所有权
D.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取得遗产的所有权
E.丙将丁委托保管的古画直接卖给了不知情的戊,戊取得古画的价有权

答案:A,B,C,E
解析:
原始取得,是指最初取得财产所有权和不依赖原所有人的意志取得;继受取得(传来取得),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7章 第4章


地籍图生成的步骤包括(  )。

A.根据分幅地籍图的坐标范围,选定该幅图所涉及到的作业分区数据文件
B.由测点平面坐标和地块描述信息(地物编码、各点连接信息等)自动生成平面图
C.对平面图进行编辑整理
D.图廓整饰内容的自动注记
E.自动注记宗地号、地类号

答案:A,B,D,E
解析:
地籍图生成的步骤包括:①根据分幅地籍图的坐标范围,选定该幅图所涉及到的作业分区数据文件(包括图块描述信息文件和测点坐标文件);②由测点平面坐标和地块描述信息(地物编码、各点连接信息等)自动生成平面图;③对于要求有等高线输出的地籍图,应根据测点三维坐标和地形(物)属性信息生成等高线,并完成等高线遇地物的自动断开、计曲线及地形点高程的自动注记,等高线与平面图的叠加;④图廓整饰内容的自动注记;⑤自动注记宗地号、地类号。


王某是王拐村村民,为了多赚点钱,王某带领全家出去打工,导致无人打理自家耕地,致使耕地荒芜达三年之久,根据规定,其所在的集体组织有权(  )。

A.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B.中止承包合同,等王某回来以后再回复合同的履行
C.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D.对王某处以罚款

答案:A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如果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发包方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下列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分权受到严格限制
B.在用途上,禁止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C.集体用地使用权的权能主要表现在占有和使用
D.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处分权

答案:D
解析: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亦包含处分权,只是受到严格限制。在用途上,禁止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关于行政机关的特征,下列各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具有执法性和法律从属性
B.行政机关是执法机关,因此要完全遵循法律,自身不具有独立性
C.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在决策体制上实行首长负责制
D.具有社会性、专业性和服务性

答案:B
解析:
虽然行政机关是执法机关,具有从属性的特征,但是并不能否认行政机关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为了确保行政机关有效地完成国家管理事务的任务,行政机关拥有自身组织系统上的独立性和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其职权的独立性。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划拨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  )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代表实施。

A.省级
B.市级
C.县级
D.市、县级

答案:D
解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划拨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代表实施。


当事人在互联网上通过MSN进行磋商,商定最终需要签订合同确认书,那么双方的合同于(  )成立。

A.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
B.表示承诺的文字在MSN上显示时
C.签订合同确认书时
D.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以下关于行政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行政立法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针对不特定对象作出的
B.行政机关制定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也是行政立法行为
C.行政立法的特征之一是准立法性
D.行政立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是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E.行政立法既具有行政的性质,又具有立法的性质

答案:A,C,E
解析:
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由该定义可以看出制定的对象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而不包括规范性文件。


土地登记错误或遗漏的原因主要有(  )。

A.原始登记文件错误
B.登记申请人伪造证件
C.土地登记人员审查疏忽
D.土地登记人员书写错误
E.登记文件意外遗失

答案:A,B,C,D
解析:
土地登记的错登和漏登主要有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错误、共有土地各共有权人权利比率错误或遗漏、土地权利登记错误、权利内容错误或遗漏有等。错误或遗漏原因主要有:①原始登记文件错误;②登记申请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和文件,采取欺骗手段行为;③土地登记人员审查疏忽或书写错误。


法人自(  )时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A.设立
B.成立
C.开始营业
D.盈利

答案:B
解析:
法人的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创设法人,使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全过程。法人从成立时起,即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相当于自然人的出生。法人一旦成立,社会上存在的一定的人和一定的财产即结合为组织体,开始具有人格,同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7章 第5章


下列事项属于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有:( )

A.重大问题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B.总结行政复议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C.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
D.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答案:A,C,D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根据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条。


根据民法理论,担保物权的特征之一是( )。

A.担保物权的设立以物的利用为目的
B.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可以不依附于债权而单独设立
C.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D.担保物权是为确保物权的实现而设立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担保物权的特征。担保物权的设立并不是以物的利用为目的,而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所以选项A错误。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为其存在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所以选项B错误。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所以选项D错误。


土地权利的客体是土地登记应反映的要素,它是指(  )。

A.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B.集体土地使用权人
C.集体土地及土地上的附属物
D.土地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答案:D
解析:
我国土地的登记应反映登记对象质和量方面的要素,包括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属性质和来源、土地权利客体及与这三方面直接相关的其他内容。其中,土地权利客体指土地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下列物权的效力从大到小排列正确的是(  )。

A.留置权——抵押权——所有权
B.留置权——所有权——抵押权
C.抵押权——留置权——所有权
D.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

答案:A
解析:
在同一标的物上,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留置权和抵押权都属于定限物权,其效力都优先于所有权;留置权属于法定物权,抵押权属于约定物权,法定物权的效力应当优先于约定物权的效力。


土地勘测定界外业测量工作中,界址点放样的中误差应控制在______,允许误差为______。(  )

A.±10cm;±20cm
B.±20cm;±30cm
C.±20cm;±40cm
D.±10cm;±40cm

答案:A
解析:
土地勘测定界外业测量工作中,取得了界址点放样的数据元素后,在野外进行实地放样界址点。界址点放样的中误差应控制在±10cm,允许误差为±20cm。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又发现原告有新的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处理,如果原告不服新的处理决定,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  )。

A.不予受理
B.应当合并审理
C.应当另案审理
D.可以另案审理,也可以合并审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本题所给情形中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决定合并审理,当然也可以另案处理。


我国台湾地区的土地权利体系不包括(  )。

A.典权
B.借用权
C.地上权
D.地役权

答案:B
解析:
台湾的土地权利体系有所有权、典权、抵押权、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等。
借用权属于日本的土地权利的内容。


地籍调查成果的间接应用包括(  )。

A.对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并制作各种表册和图形后加以运用
B.对地籍调查成果加工后才能应用
C.在地籍基本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附加其他信息的背景式应用
D.对地籍调查成果进行空间分析
E.需要应用的部门从地籍管理部门依照法律程序获取没有加工过的地籍信息为自己所用

答案:A,B,C,D
解析:
地籍调查成果的间接应用有两种方式:其一为对地籍调查成果加工后才能应用;其二为在地籍基本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附加其他信息的背景式应用。第一种需要对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和空间分析,并制作各种表册和图形后加以运用,运用的部门主要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的行政决策部门等,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城市规划尤其是详细规划和工程规划的编制、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房地产市场管理等。E项为直接应用的方式。


下列叙述有误的一项是(  )。

A.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B.招标是当事人一方向数个相对人或不特定的人公布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而投标人少于3人的,招标不得进行
C.拍卖是卖方以公开竞价方式在众多的买方中选定最高报价者并与之缔约,只有一个应买者时,拍卖自然无法实现
D.通过补交出让金而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宜采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出让金不得高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高价

答案:D
解析: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7章 第6章


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  )。

A.从举行结婚仪式时起算
B.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时起算
C.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起算
D.从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4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  )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A.土地自然属性
B.土地社会属性
C.土地经济属性
D.土地各相关要素

答案:A
解析:
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依法将国家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让与土地使用者,(  )对土地依法享有收益权,并保有最终处分权。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B.土地使用者
C.土地转让者
D.国家

答案:D
解析:
国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基于土地所获得的收益理应由国家享有,国家作为所有者,有权处分国有土地。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只是在国家授权的范围内行使受限制的处分权。


下列选项中关于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新中国成立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上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B.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或土地及租赁土地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可确定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
C.因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使用者
D.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三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E.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确定使用权

答案:A,B,C,E
解析:
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的是(  )。

A.部门规章
B.地方规章
C.较大的市的规章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集体土地未经依法征收,(  )。

A.不得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B.可以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C.可以转让
D.可以挪作他用

答案:A
解析:
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不完全性,在收益和处分方面受到一定限制,其中在收益权方面,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若要用于房地产开发,必须先经国家征收程序转变为国有土地后再由国家出让给发展商。


变更地籍调查主要包括(  )。

A.变更地籍测量
B.变更地籍资料
C.变更土地登记
D.变更权属调查
E.变更土地登记卡

答案:A,D
解析:
变更地籍调查是为满足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要求,适应日常地籍工作的需要及保持地籍资料现势性而进行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变更地籍调查的内容包括:变更权属调查、变更地籍测量。


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民事主体获得所有权的合法方式和根据。根据法律的规定,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  )。

A.原始取得
B.继受取得
C.直接取得
D.间接取得
E.法定取得

答案:A,B
解析:
所有权的取得必须是合法取得,否则,不受法律承认与保护。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


土地登记的程序法律依据有(  )。

A.《物权法》
B.《土地登记办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答案:A,B,C,D
解析:
我国土地登记的程序法律依据主要有《物权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以及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的《土地登记办法》等。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试题7章 第7章


王大妻子早亡,两人仅有一子王二。后王二与张元结婚,生下儿子王三。不久,王二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不治身亡,王大得知该消息后心脏病发作当场死亡。经查,王大共有财产20万元,王二与张元共有财产60万元。据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因王大无法定继承人,故王大的所有遗产归国家所有
B.王三为王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C.王三共可获得遗产50万元
D.张元共可获得遗产25万元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代位继承的相关问题。《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本题中,王二与张元共有财产60万元,故王二个人财产即遗产为30万元,由王大、张元、王三各继承10万元。王大死后的遗产共30万元。同时,因王大先于王大死亡,由王三代位继承王大的遗产30万元。王三共继承遗产40万元,张元共继承遗产10万元。故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下列关于国有土地租赁的期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以是无期限的租赁
B.根据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
C.短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5年
D.长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期限

答案:A
解析: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的情况下,出租人必须遵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条款,租赁合同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租赁合同必须的期限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之内,因此,国有土地租赁是有期限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基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享有的土地交付请求权,与其依登记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分别属于(  )。

A.对世权和对人权
B.债权和物权
C.自物权和他物权
D.人身权和财产权

答案:B
解析:
债权人的权利主要是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债权又称“对人权”、“相对权”。物权人对自己的财产可依法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需借助于他人的行为,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权利。本题中,基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享有的土地交付请求权属于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债权;经过登记之后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


下列情形可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的有(  )。

A.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未依法向当事人告知应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B.行政机关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C.行政处罚依据发生变化
D.行政处罚机关被依法撤销
E.行政处罚机关处罚过重

答案:A,B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销售某种商品已经不需要行政许可,但赵某不知,仍然向工商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工商局应即时告知王某不受理
B.张某向民政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该行政许可属于公安机关的职权,于是民政局即时作出了不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李某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C.马某向工商提出的申请材料有错误,但可以当场更正,工商局于是允许马某当场更正
D.田某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时,提交的说明书不符合法定形式规定,但是专利局并未当场告知也未在5日内告知王某需要补正的内容,则赵某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下列关于出售公有住房引起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

A.申请人为售房单位
B.必须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
C.应提交公房出售批准文件
D.应提交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E.应提交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签订的售房合同

答案:B,C,D,E
解析:
由于出售公有住房而引起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为售房合同签约双方,即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申请。


甲想要购买乙的小麦收割机,但是自己对于此类机器不甚了解,便想委托农机站的丙为代理人,与乙协商购买事宜。则甲对丙授权的意思表示(  )。

A.只能向丙表示
B.只能向乙表示
C.既可以向丙表示,也可以向乙表示
D.需同时向乙丙表示

答案:C
解析:
授予代理权的行为既可以向代理人为之,也可以向特定第三人为之,还可以采取公告方式向不特定第三人为之。


关于物权和债权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在权利性质上,物权为支配权,而债权为请求权
B.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为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
C.在权利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债权的客体不以物为限
D.在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任意主义,债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

答案:D
解析:
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很显然,在权利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债权是一种意定主义。


处理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的权属信息,需将权属图转成地理信息系统的文本交换文件,下列论述正确的有(  )。

A.权属及地类界线作为地块界线转出
B.权属界线作为地块界线转出
C.用处理得到的城镇地类数据直接输出成图
D.宗地的用途代码作为地块的地类代码转出
E.对专题数据进行叠加分析和综合评价

答案:B,D
解析:
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的权属信息是以街坊为单位成图的。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的权属信息处理方式是:首先将权属图转成地理信息系统的文本交换文件,其中,权属界线作为地块界线转出,宗地的用途代码作为地块的地类代码转出;在地理信息系统上将地块界线和地类代码分别转入同一个数据集,地类代码在地理信息系统里重新自动建立属性联结,然后将数据集研究区域以外的地块全部切除,一一修正该数据中的错误,使每一个地块形成完整的多边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