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篇

发布时间:2021-09-09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篇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篇 第1篇


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  )。

A.区分所有人可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
B.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可单独转让
C.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
D.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负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所有部分价值的比例分担

答案:D
解析:
建筑物的共同部分为各区分所有人共有,但不允许其分割;就共同部分的权利区分所有人只能连同其对各自所有部分的所有权一同转让;区分所有并不同于共有。


新成立的一家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的机构,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从业素质和专业水平,该公司领导决定对机构内成员进行培训。

问题:
1.若在土地登记代理活动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产生争议,应如何进行处理?
2.在代理过程中,土地登记代理人和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不被允许的行为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1)在履行土地登记代理合同过程中,因土地登记代理人或其所在的机构的故意或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机构在向当事人进行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追偿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2)当事人之间对合同的履行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①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解决; ②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由其负责进行调解(投诉不是必经程序); ③双方可以按照合同中的有效仲裁条款进行处理,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另行达成仲裁协议,根据仲裁协议向所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结裁决; ④合同中无仲裁条款,事后又无法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土地登记代理人和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在执业中应禁止以下行为: (1)弄虚作假,提供不实的信息,或签订虚假合同; (2)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隐瞒非商业秘密的有关代理活动的重要事项; (4)采取引诱、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招揽业务; (5)伪造、涂改、转让《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或允许他人利用自己的名义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 (6)利用已签订的代理合同,或他人掌握的信息,采取不正当手段,转移业务,背弃合作,侵吞劳动成果,或损害委托人利益; (7)土地登记代理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内执业; (8)索取或收受委托合同规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务;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职权不能由城建规划局行使的是(  )。

A.环境保护局的罚款权
B.工商局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C.土地管理局的没收权
D.公安局的拘留权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某造纸厂依法取得市水利局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许可从流经本市的一条河流中取水,月取水量为100万吨。其后,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属于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某市节约用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全市所有从河流中取水的单位,其取水量须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准,并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按季度下达取水计划。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遂对造纸厂下达了《取水计划通知书》,要求其月取水量不得超过90万吨。造纸厂不服,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所作出的《规定》和已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请问:

对于造纸厂提出的撤销《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诉求,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查看材料

A.不应当受理。因为《取水计划通知书》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B.应当受理。因为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节约用水办公室是法规授权的组织,符合行政诉讼被告的条件
C.不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是在市政府的批准下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该行政行为应当由市政府承担责任,不应以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
D.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

答案:B,D
解析:
暂无解析


红光灯泡厂是A村村办集体企业,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被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黄翡灯具公司兼并,兼并后,红光灯泡厂所使用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

A.不变
B.办理有关手续后转为国家所有
C.转为黄翡灯具公司所有
D.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新确定

答案:B
解析: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兼并农民集体企业的,办理有关手续后,被兼并的原农民集体企业使用的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乡(镇)企业依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审批程序和补偿标准使用的非本乡(镇)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篇 第2篇


根据我国法律等规定,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  )。

A.有协议的,依照协议处理
B.没有协议的,应当按照等分原则处理
C.如果是按照等分原则处理,则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和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
D.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处理
E.一律按照等分原则处理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九十条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下列关于行政行为生效的各项不正确的有(  )。

A.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即时生效
B.具体行政行为可以送达生效
C.具体行政行为可以附条件生效
D.抽象行政行为只能是公布生效

答案:D
解析:
抽象行政行为从行为机关公布之日起生效,这是抽象行政行为最普通的生效方式;但是这并不是抽象行政行为唯一的生效方式,也可以附期限生效,即在抽象行政行为中另外规定该行为生效的时间。


因处分抵押财产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无权提出申请。

A.抵押人
B.土地所有者
C.抵押权人
D.受让人

答案:B
解析:
在处分抵押财产时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有抵押人、抵押权人和受让人。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自(  )时设立,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A.申请
B.登记
C.权属审核
D.核发证书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关于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效力,除要求抵押合同合法有效这一要件外,还必须符合《物权法》的公示原则,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不经抵押登记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  )是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

A.土地确权
B.土地登记
C.土地政策
D.土地协议

答案:A
解析:
土地权利是土地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权利是社会最重要的财产权利之一,确定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既是法律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篇 第3篇


我国土地登记初期规定公路不予发证的原因有(  )。

A.公路所占的农田等在修建公路后仍然应归当地村民集体所有
B.公路按照规定使用权应归国家所有
C.公路的使用者并不固定,权利人不明确,权利主体难以确定
D.我国法律使用了土地使用权的概念,但是,使用权的权益并没有界定,如果发证后持证人按照一般使用人权益限制使用人使用,法律上没有明确制止的规定
E.公路大部分是由国家作为公益事业进行的投资和维护,公路本身没有赢利,不会与其他使用者产生经济方面的纠纷

答案:C,D,E
解析:
我国开展土地登记初期明确地规定了公路不予发证。主要考虑了三方面的原因:①公路的使用者并不固定,权利人不明确,权利主体难以确定;②公路大部分是由国家作为公益事业进行的投资和维护,公路本身没有赢利,不会与其他使用者产生经济方面的纠纷;③我国法律使用了土地使用权的概念,但是,使用权的权益并没有界定,如果发证后持证人按照一般使用人权益限制使用人使用,法律上没有明确制止的规定。A项中,公路修建时所占的农田等应首先经过征用变为国有土地后方可使用;B项,没有明确规定说明公路使用权应当全部归国家所有,目前公路由国家、地方和修建人等进行协商划分使用权。


某农户与乡政府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一千亩国有荒山进行植树造林,承包期内,该农户对该块荒山享有(  )。

A.土地所有权
B.国有土地使用权
C.租赁权
D.承包经营权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条的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继父母子女间具有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条件是(  )。

A.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B.相处融洽
C.继父母关系较好
D.继子女未成年

答案:A
解析:
《婚姻法》第27条第1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婚姻法》第21条第1款前段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下列可以发生善意取得的情形是:( )

A.张某将杨某的手机借给吴某使用,同时将该手机出售给王某并告知其直接向吴某要手机
B.李某将自己从杨某处承租的房屋转租给张某,后李某与张某约定,由张某再支付房款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
C.杨某从王某处租借一个花瓶,后杨某将该花瓶转租给不知情的张某,数日后,杨某与张某约定由张某支付该花瓶的市价直接取得该花瓶
D.某甲将警官乙所持有的公务用枪以自己名义出售给某丙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善意取得的认定。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善意取得可以通过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本题中,A选项属于指示交付,C选项属于简易交付,故AC都可构成善意取得,正确。B选项属于不动产的简易交付的交易模型,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不动产的善意取得须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方可实现,故B项错误。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转让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被认定为无效时,不构成善意取得。本题中的标的物是公务用枪,其属于禁止流通物,该转让合同应属无效,故D选项不构成善意取得。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现阶段,我国在地籍测量中主要采用(  )土地分类系统。

A.一种
B.二种
C.三种
D.四种

答案:C
解析:
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分别是:土地自然分类系统、土地评价分类系统、土地利用分类系统。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篇 第4篇


下列标的物可以直接提存的是(  )

A.土地
B.西瓜
C.电视机
D.房屋

答案:C
解析:
提存标的物须为适于提存的物,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不适于提存,西瓜等易腐易烂物不适于提存。不适于提存的标的物,债务人依法可以将之拍卖、变卖,向提存机关提存价款,以消灭债务。电视机适于提存,可以提存。


第三人提供担保,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必须经过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  )。

A.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B.减轻其担保责任
C.有权请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D.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同时有权请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进行土地确权时,应当坚持(  )原则。

A.城市土地国有化
B.国家土地所有权性质灵活变更
C.尊重历史和现实,分阶段处理土地权属问题
D.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
E.国家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可变更

答案:A,C,D,E
解析:
土地确权结果要在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尽可能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利益。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在处理土地确权具体问题时,要在坚持依法原则的前提下,坚持以下四项基本原则,即:城市土地国有化原则、国有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可变更的原则、尊重历史和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的要约之后,很快又收到了“要约作废”的函件,但其忘记将“要约作废”的函件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  )。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答案:B
解析:
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有权撤销要约,题中乙公司的撤销要约的通知是在甲公司收到要约后作出承诺前做出的,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


土地权属调查的基本单元是(  )。

A.宗地
B.平方公里/人数
C.属地
D.人数/平方公里

答案:A
解析:
初始权属调查和变更权属调查的基本单元都是宗地。宗地是被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篇 第5篇


下列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情形的是(  )。

A.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B.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C.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D.村民投票表决反对使用权人使用的

答案:D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  )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基于集体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福利保障,由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A.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集体农用地使用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B
解析:
宅基地使用权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基于集体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福利保障,由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土地登记管理子系统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事地籍管理的主要子系统,它的建立结合了(  )技术。

A.GPS
B.RS
C.GIS
D.OA
E.MIS

答案:C,D
解析:
土地登记管理子系统是地理信息系统(GIS)与办公自动化(OA)技术相结合的产物,该部分与管理业务紧密联系。GPS为全球定位系统,RS为遥感技术,MIS为管理信息系统。


法人自(  )时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A.设立
B.成立
C.开始营业
D.盈利

答案:B
解析:
法人的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创设法人,使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全过程。法人从成立时起,即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相当于自然人的出生。法人一旦成立,社会上存在的一定的人和一定的财产即结合为组织体,开始具有人格,同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下列属于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的有(  )。

A.物权种类法定化
B.物权内容法定化
C.物权效力法定化
D.物权变更规则法定化
E.物权标的法定化

答案:A,B,C,D
解析: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内容、种类、效力、得丧变更及其保护的方法均源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篇 第6篇


下列关于集体“四荒”土地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B.其使用权最长不得超过30年
C.使用权可以继承、转让、抵押或参股联营
D.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组织成员有对其的优先承包权

答案:B
解析:
四荒地最长不能超过50年,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根据《物权法》,质押财产的孳息(  )。

A.由所有人收取,归所有人所有
B.由质权人收取,归质权人所有
C.由所有人收取,归质权人所有
D.由质权人收取,归所有人所有

答案: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天然孳息,除非存在用益物权人或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否则应当归原物的所有人取得。对于法定孳息,应当首先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归属,否则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归属。因此,法定孳息在没有相反的约定或交易习惯时,也归属于出质人。


在土地勘测定界前期,权属证明文件的收集包括(  )。

A.土地权属文件
B.征用土地文件
C.土地出让合同
D.土地承包合同
E.土地拆迁协约

答案:A,B,C,D
解析:
在土地勘测定界前期,权属证明文件的收集包括土地权属文件、征收(用)土地文件、土地承包合同(协议)、土地出让合同、清理违法占地的处理文件、用地单位的权源证明等,作为权属认定的依据。此外,还应搜集工作范围内各种用地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资料作为权属检核的依据。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的(  )享有的法定权利。

A.先履行方
B.后履行方
C.双方当事人
D.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的一方当事人

答案:A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


2016年韩某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坛子,内装500块银元及一块棉布,上写“为防鬼子搜查,特埋于此,王某某,1942年8月15日”。王某某为王强的爷爷,在抗战期间为日寇所杀。这500块银元(  )

A.归韩某所有,作为发现人,可依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
B.由韩某和王强平分
C.归王强所有
D.属于无主物,归国家所有

答案: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遗失物并非无主物,拾得遗失物的,应该归还失主。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篇 第7篇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不包括(  )。

A.行为主体合法
B.行为内容合法
C.行为程序合法
D.自由裁量合法

答案:D
解析:
一般来说,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①主体合法;②内容合法;③程序合法。


下列各项不属于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特性的是(  )。

A.关联性
B.可靠性
C.完整性
D.精确性

答案:A
解析:
初始地籍调查的成果为产权管理、地政管理、税收、统计、规划及建立地籍信息系统提供基础资料,因此要求其成果必须具有完整性、可靠性和精确性。


下列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不属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是(  )。

A.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B.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C.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
D.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答案:A
解析: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①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②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③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④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⑤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除了线性用地或大型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图外,下列各项属于土地勘测定界图图纸分幅方式的有(  )。

A.40cm×50cm
B.40cm×60cm
C.50cm×50cm
D.60cm×40cm
E.50cm×40cm

答案:C,E
解析:
分幅土地勘测定界图的图纸分幅方式,原则上采用地形图或地籍图的分幅方式,即幅面采用50cm×50cm和50cm×40cm。线性用地或大型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图,可以采用自由分幅。项目用地范围涉及多幅图纸,应编绘用地范围接合图。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有(  )。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B.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C.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D.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E.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8篇 第8篇


违约金具有双重效力,即(  )。

A.惩罚效力
B.警示效力
C.补偿效力
D.公平效力
E.强制效力

答案:A,C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可见,违约金具有双重效力,即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效力和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非违约一方利益损失的赔偿效力。


2009年,某村农民张某承包了村委会的一块耕地,在农忙季节,张某以省时间为由在他承包的耕地上建了一座三十多平方米的土坯房,以便日夜耕作。村委会发现后多次劝说他拆房。张某借口农忙后再拆,但农忙季节过后,张某不仅没有拆房,还全家搬入土坯房居住。并称:土地承包给个人,做什么用完全由自己说了算。有关本案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有权自主利用自家承包的土地
B.村委会干涉张某盖房,违反了承包合同
C.张某的做法不当,应当拆除房屋
D.村委会的做法是正确的
E.村委会有权干涉,但是不应当要求拆除房屋

答案:C,D
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然人和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的权利。在承包经营关系中,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从事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使用目的,不得擅自在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和各种工作物。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人身关系的内容包括(  )

A.夫妻姓名权
B.夫妻人身自由权
C.夫妻婚姻住所决定权
D.夫妻计划生育义务
E.夫妻共有财产权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章的相关规定,夫妻人身关系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姓名权;②人身自由权;③婚姻住所决定权;④计划生育义务。


无效民事行为自(  )时无效。

A.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
B.成立
C.合同解除
D.合同被撤销

答案:B
解析: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当然、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因为不具备生效要件,自该行为成立之日起即为无效。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

A.小明
B.小亮
C.甲
D.小光
E.乙

答案:B,C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本题中,小明与丙之间没有扶养关系;丙收养小光未登记,其不构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据此,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甲、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