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9辑

发布时间:2021-12-11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9辑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9辑 第1辑


城镇地籍信息的表达需以(  )为前提条件。

A.属性数据
B.空间数据
C.时间数据
D.非空间数据

答案:B
解析:
空间特征数据和专题属性数据统称为空间数据。城镇地籍信息的表达需以空间数据为前提条件,否则就不属于城镇地籍信息的范畴。


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基本要求包括(  )。

A.认真进行市场分析和政策分析
B.公平公正对待客户
C.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D.加强沟通和交流
E.拓展业务范围

答案:A,B,C,D
解析:
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基本要求有:①认真进行市场分析和政策分析;②公平公正对待客户;③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④加强沟通和交流;⑤做好客户维护工作。


下列情形中,应实地采用解析法重新进行地籍测量,并利用变更地籍测量成果取代原成果的是(  )。

A.宗地所属地区的行政区划发生变动
B.宗地内新建建筑物、拆迁建筑物等情况发生的地籍变动
C.整宗地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D.土地权利人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原宗地进行精确测量界址点坐标或精确测算宗地面积

答案:D
解析:
土地权利人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原宗地进行精确测量界址点的坐标或精确测算宗地面积时,应实地采用解析法重新进行地籍测量,并利用变更地籍测量成果取代原成果。


下列情形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  )。

A.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
B.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的损失
C.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D.噪声污染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E.建材供应商供应的建筑材料不合格

答案:A,E
解析:
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A项能引发施工合同债;E项能引发买卖合同债。而BC两项情形中没有合同法律关系;D项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下列各项不属于我国台湾地区地权的主要表现形式的是(  )。

A.永佃权
B.典权
C.耕作权
D.信托特权

答案:D
解析:
我国台湾地区地权的主要表现形式除ABC三项外,还包括:土地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抵押权、租赁权。信托特权是西方国家地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9辑 第2辑


空间权依其性质可划分为(  )和空间使用权。

A.空间所有权
B.空间收益权
C.空间部分处分权
D.集体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空间权是在一定空间上所设定的各种空间权利类型的总称。依空间权的性质不同,空间权可分为空间所有权与空间利用权,而空间利用权又分物权性质的空间利用权与债权性质的空间利用权。物权性质的空间利用权包括空间利用权、地役空间权。债权性质的空间利用权包括空间租赁权和空间借贷权。


初始权属调查成果的检查过程中,自检工作的内容不包括(  )。

A.检查界址认定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B.检查宗地草图的绘制是否符合要求,注记内容是否齐全
C.检查地籍调查表各项目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漏项
D.检查各项成果是否与实地情况相符

答案:D
解析:
初始权属调查成果的检查可分为:自检、审核和实地检查三个方面。自检的内容包括:①检查地籍调查表各项目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漏项;②检查界址认定手续是否齐全有效;③检查宗地草图的绘制是否符合要求,注记内容是否齐全。D项属于实地检查的内容。


在获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过程中,下列用地在出让时应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的有(  )。

A.工业
B.商业
C.旅游
D.娱乐
E.教育

答案:A,B,C,D
解析: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甲与乙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甲的父亲在2017年去世,则将房屋租赁给乙。此条款属于(  )。

A.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D.无效民事行为

答案:A
解析:
甲的父亲去世是个确定到来的事实,与条件的不确定性相违背。但在本题中,加了“2017年”的限制,甲的父亲在这一年中是否死亡就是个不确定的事实。


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20万元存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60万元赔款属于遗产
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
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答案:C
解析:
C项,《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甲乙婚后购买住房、20万元存款,一半应分出为配偶乙所有,另一半属于甲的遗产。
A项,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的近亲属,而不是死者,所以60万元不属于遗产。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保留特留份后剩余的遗产仍按遗嘱处理,所以“遗嘱全部无效”的说法错误。
D项,遗嘱设定遗产由丁继承,所以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9辑 第3辑


地籍调查与数据库管理中,实现对地籍调查数据库的入库是(  )的功能。

A.数据入库模块
B.制图模块
C.数据编辑处理模块
D.数据管理模块

答案:A
解析:
地籍调查与数据库管理子系统模块中,数据入库模块实现了对地籍调查、地籍档案及相应的规划、地形等基础数据库的入库。


甲超市拟从乙生产厂家购买100张办公桌,双方约定签订书面合同,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时合同生效。据此,甲乙之间的行为属于(  )。

A.单方法律行为
B.实践性法律行为
C.要式法律行为
D.单务法律行为

答案:C
解析:
甲乙双方签订一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均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属于双方、双务法律行为;另双方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时合同生效,而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生效要件,不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双方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应当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关于确立行政主体的概念的意义,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依法行政的需要
B.确定行政行为效力的需要
C.确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和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需要
D.行政主体只是一种学理的分类,在实践中并没有多大用途

答案:D
解析:
行政主体概念的确定,不仅仅是理论上的进步,而且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明确行政权的归属,保障行政权的有效行使,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救济,而且有助于促进我国行政法学的研究发展。


土地总登记的准备工作特别重要,因为土地总登记具有(  )的特点。

A.时间集中
B.工作量大
C.错误率高
D.人员较少
E.土地总登记是第一次登记

答案:A,B,E
解析:
土地总登记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对一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集中、普遍的第一次登记,工作量大、时间集中,又是第一次登记,准备工作特别重要,故在土地总登记中,把准备工作作为一项突出的重要内容,列为土地总登记工作程序的第一步。


城镇初始地籍调查工作开始前的试点应选择一个街道或(  )km2左右的调查范围为宜。

A.0.5
B.1
C.2
D.5

答案:B
解析:
通过试点,可以发现本地区的特殊情况,根据技术规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当地情况的初始地籍调查规定。城镇初始地籍调查工作开始前,作为试点应选择一个街道或1km2左右的调查范围为宜。试点区内地类应比较丰富,能反映当地的用地特点。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9辑 第4辑


下列选项中可以设定抵押的有(  )。

A.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B.学校教学楼
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D.应收账款
E.土地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BE两项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D项属于权利质权的标的。


在我国,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  )。

A.双方不得有血亲关系
B.双方完全自愿
C.双方签订婚约
D.男方在25周岁以上,女方在23周岁以上

答案:B
解析:
《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A项,超过三代的旁系血亲,是可以通婚的;C项,婚约不属于结婚的构成要件,男女双方有无婚约皆可结婚;D项,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子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


地籍在调节社会生产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地籍制度是地籍工作(  )的归宿。

A.规范化
B.现代化
C.制度化
D.法制化
E.产业化

答案:A,C,D
解析:
地籍制度是国家对各项地籍工作所作的各种规范化的政策、法律规定,也是地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归宿。地籍制度是通过国家的地籍管理措施得以实现的。


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下列选项不得单独抵押的是(  )。

A.集体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B.乡镇企业、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C.外资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D.国有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下列企业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经营适用于(  )。

A.国务院有关部门、企业集团或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企业
B.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
C.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集团公司
D.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
E.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外资控股公司

答案:B,C,D
解析:
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国家可以采取授权经营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或企业注入土地资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只对下列企业适用:①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②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③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集团公司。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9辑 第5辑


潘某丈夫早年去世,生有二子一女,分别为潘甲、潘乙和潘丙。潘乙于2000年5月起与董某同居,同年10月,潘乙写下一份“郑重声明”,内容为若其在人身安全方面出现过重的伤或亡,其朋友董某将取得其全部家产,其他兄弟姐妹均无权占有。2001年4月,董某与其丈夫经协议离婚。离婚后,董某继续与潘乙同居。2001年11月,潘乙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留下房屋及存款等共计3万余元遗产。为遗产继承引起纠纷,潘某诉至法院。经查,潘某已82岁高龄,无养老金、退休金等收入,依靠子女赡养生活,但潘甲、潘丙生活拮据,潘乙为盖房向村里借款1万元未还。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潘乙所写声明无效,其遗产全部由潘某继承
B.潘乙遗产应为潘某保留必留份
C.潘乙遗产应偿还所欠村里借款1万元
D.潘乙所写声明有效,其遗产全部由董某取得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继承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本题中,潘乙所写郑重声明应属于自书遗嘱,虽然在立该遗嘱时,董某与其为婚外同居,但在遗嘱生效时,董某与潘乙均为未婚,其同居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潘乙将其遗产遗赠给董某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A选项错误。《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本题中,潘乙为盖房而向村里借款1万元系其应负债务,其遗产应当先偿还该债务后再执行遗赠或者继承,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本题中,潘某年已82岁,又无养老金和退休金等生活来源,其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潘乙所立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留份,其遗产扣除该必留份后才可按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故B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在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有(  )。

A.必须经过复议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是否经过复议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当事人选择
C.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由当事人任择其一
D.法律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B,C,D
解析:
在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以下几种关系:(一)必须经过复议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是否经过复议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当事人选择;(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由当事人任择其一;(四)法律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五)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4年7月1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为40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2008年将该宗房产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将房屋以福利价卖给自己的员工居住。职工丙于2009年1月1日住进新房,此时其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  )。

A.40年
B.70年
C.35年6个月
D.36年

答案:C
解析:
已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在剩下的使用期限内转让,应减去已经过去的时间。


关于地籍调查成果,下列描述正确的有(  )。

A.可借助数学分析理论和技术,对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时间数据分析
B.地籍调查成果可以广泛地应用于各个领域
C.地籍调查成果的间接应用的方法主要是查询检索统计
D.土地登记、地政管理两部门无法直接应用地籍调查成果
E.地籍调查成果的间接应用有两种方式

答案:B,E
解析:
A项,由于地籍调查成果具有显著的空间特征和丰富的属性描述,可借助数学分析理论和技术,对地籍调查成果进行空间数据分析,从而准确地判断和描绘某一事物在空间上的分布和运动规律;C项,地籍调查成果的直接应用的方法主要是查询检索统计;D项,土地登记和地政管理两部门不仅可以直接应用地籍调查成果,而且往往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新的地籍信息。


凡是我国公民,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年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A.4
B.3
C.2
D.1

答案:D
解析:
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①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②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③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④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⑤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9辑 第6辑


关于农村土地权属调查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已有的确权、登记资料正确,但原办理时手续不完善的,可以直接补办相关手续,不需重新确权
B.已有的确权、登记资料正确,但原办理时手续不完善的,应重新确权
C.已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在进行新一轮的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时必须重新确权并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D.已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经核实无误的,可继续延续使用,不需重新确权和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E.已有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经复核存在错误或实地界线已调整的,应重新确权划界,重新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答案:B,C
解析:


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  )

A.全民所有的土地
B.集体所有的土地
C.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D.个体所有的土地

答案:C
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度,不存在私有的土地,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只能是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登记机关对于《土地登记申请书》及其他证明文件资料的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

A.对法人资格的审查
B.对户主的资格审查
C.对代理人资格的审查
D.对土地权源证件的审查
E.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审查

答案:A,B,D,E
解析:
土地登记机关对于《土地登记申请书》及其他证明文件资料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对法人资格的审查;②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审查;③对户主的资格审查;④对代理人代理手续的审查;⑤对土地权源证件的审查;⑥对其他问题的审查。C项应为,对代理人代理手续的审查。


企业的合并方式有(  )。

A.兼并
B.新设合并
C.吸收合并
D.吞并
E.法人地位合并

答案:B,C
解析:
企业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企业吸收了其他企业而存续,简称“存续企业”,被吸收的企业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企业并为一个新企业,合并各方解散。


下列土地登记事项中,不可能发生的是(  )。

A.原始登记文件可能出错
B.原始登记文件不会出错
C.土地登记人员审查疏忽或书写错误
D.登记申请人的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欺骗手段获准土地登记引发的错误

答案:B
解析:
原始登记文件是有可能出错的,且导致以后的土地变更登记很困难,因此登记资料的审查是十分重要的。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9辑 第7辑


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
B.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甲承担
C.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
D.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
E.提存之后,合同并未因提存而终止,债务人仍需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A,C
解析:
债权人乙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债务人甲可以向提存机关提存100台空调。空调提存后,提存的费用以及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债权人乙承担。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提存之后,合同因提存而终止,债务人不再负清偿责任。


2005年8月某市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资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甲、乙双方初步达成的协议,甲公司拟以其所使用的位于该市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乙公司以设备作价出资,根据甲公司提供的资料,其所使用的土地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但甲公司尚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乙公司委托某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欲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

问题:
1.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的具体操作步骤有哪些?
2.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需要从哪些方面着手验证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3.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主要应从哪些方面收集资料?

答案:
解析:
1.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查证甲公司所使用的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的具体操作步骤是: (1)通过与乙公司沟通,可以了解到乙公司的委托代理需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①该宗土地使用权是否为甲公司所有; ②甲公司有无合法、完整的用地手续; ③甲公司是否欠缴土地出让金。这样就进一步明确了查证的目标和内容。 (2)与委托人乙公司签订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土地登记代理合同,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 (3)根据委托人乙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分析需要什么材料予以验证,并可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有关产权资料。 (4)整理资料,向委托人提交分析结果。 2.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需要从下面三个方面着手验证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1)调查目前的实际土地使用者是谁; (2)通过对土地登记资料的查询,了解该宗地的土地登记状况、权属来源情况,分析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3)向相邻单位或有关当事人了解该宗地的权属来源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 3.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主要应从下列四个方面收集资料: (1)实地调查,并向有关当事人了解情况; (2)向土地登记机关查询土地登记资料,有原始凭证的,还应查询有关原始凭证资料; (3)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如规划部门、建设部门查询有关该宗地的规划审批、建设项目审批情况等资料; (4)政府档案馆中的相关文件、材料。


下列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分派到村集体组织进行保管
B.能够证明土地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C.不能证明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或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应依法确认给村农民集体所有
D.凡是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界线但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
E.具体登记发证时,有条件的地区,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直接发放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答案:B,C,D,E
解析: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确权时的要求有:①凡是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不论是以村的名义还是以组的名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考虑到各地的差异和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实际,在具体登记发证时,可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有条件的地区,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直接发放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二是采取“组有村管”的方式,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到村,由村委会代管。②能够证明土地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镇)政府代管。③不能证明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或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应依法确认给村农民集体所有。


某小区一幢楼的楼顶居民杜某,买了房子不住人,而是放养了成群的鸽子,致使楼下的居民不敢开窗透风,否则就是满地鸽子毛和臭味,使其他居民无法正常生活。楼下居民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有( )。

A.请求业主委员会出面制止杜某在楼顶放养鸽子
B.以杜某侵犯了其相邻权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
C.因为房子是杜某的,所以其他居民无权干涉杜某的行为
D.可以自行将杜某放养的鸽子放走
E.可以自行将杜某放养的鸽子宰杀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相邻权。杜某放养鸽子的行为侵犯了楼下居民的相邻环境保护权。楼下居民可以请求杜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  )的,丧失继承权。

A.过失杀害被继承人
B.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
C.遗弃被继承人
D.虐待被继承人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③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④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9辑 第8辑


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处罚案件中,被告提供了当事人闯红灯的现场笔录。该现场笔录载明了当事人闯红灯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也没有其他证人签名。原告主张当时不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  )。

A.可以认定原告闯红灯
B.可以认定原告没有闯红灯
C.对原告是否闯红灯无法认定
D.需进一步调查后再作认定

答案: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证明效力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现场笔录的证明效力优先于证人证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据此可知,本题中,虽然当事人没有在现场笔录上签字,法律仍然承认其证明效力,且其证明效力优于原告朋友的证言,法院可以认定原告闯红灯。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机关或组织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的是(  )。

A.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B.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
C.由法律、法规授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D.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所有权与其他物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

A.在一个物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但不可存在双重其他物权
B.所有权是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完整的权利,而其他物权只是具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C.所有权是所有人必须实际地行使各项权能,其他物权不需要实际地行使各项权能
D.所有权可以允许他人加以侵害,其他物权不允许他人加以侵害

答案:B
解析:
对所有权和其他物权来讲,所有权的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完整的权利,而其他物权只是具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但所有权人享有四个方面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所有人必须要实际地行使各项权能,他可以将四项权能中的一项或数项权能分离出去由他人享有并行使,从而更好地实现其意志和利益。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  )计算。

A.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B.需要安置的家庭承包户的户数
C.被征收耕地的面积
D.被征收耕地的产值

答案:A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关于合同转让,说法正确的有(  )。

A.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
B.合同的转让不改变合同的内容
C.所转让的合同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
D.具体转让行为应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E.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权利的转让

答案:A,B,C,D
解析: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合法行为。合同的转让不同于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和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9辑 第9辑


关于城镇地籍调查资料的整理,下列描述正确的有(  )。

A.当城镇地籍调查的成果不能覆盖整个评价区域时,应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资料作为补充
B.当地籍图未标注建筑物楼层时,必须通过修补测来解决
C.当城镇变更地籍调查未及时更新或地形地籍要素与现状不符时,应及时进行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并对地籍图进行修补测
D.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涉及的范围广、数据量大,如果原来的GIS系统难以胜任,应选用更高级的GIS系统作为分析平台,若两个GIS平台之间可实现无损数据转换时应选取低级的GIS系统
E.收集的专题资料与现有数据的衔接是资料使用的关键,必须进行必要的整理、转换,以便进一步的综合分析和利用

答案:A,C,E
解析:
B项,当地籍图未标注建筑物楼层时,修补测范围内的通过修补测来解决,修补测范围外的,在数据处理时对照原图,根据房屋的形状,参考周围的状况判定房屋的楼层,对于面积较大的房屋通过查看航空相片或实地踏勘来确定;D项,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涉及的范围广、数据量大,需要进行大量的空间统计和分析,如果原来的GIS系统难以胜任,应选用更高级的GIS系统作为分析平台,但必须实现两个GIS平台之间的无损数据转换。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特征不包括(  )。

A.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依国家行政行为而获得的权利
B.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没有范围限制
C.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有明确的期限
D.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
E.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受法律限制

答案:B,C,D
解析:
B项,划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范围受限制;C项,项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没有明确的使用期限;D项,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下列各项不属于初始地籍调查成果权属调查评定中的良等品的条件是(  )。

A.调查区划分正确,与登记申请区对应,有良好的调查工作图
B.界址标志设置齐全、醒目、坚固,能长期保存
C.宗地草图内容齐全,清晰易读,勘丈数据完整正确;
D.初始地籍调查表项目填写齐全、清晰,文字描述简练、准确,结论清楚,手续完备

答案:B
解析:
权属调查中良等品的条件有:①调查区划分正确,与登记申请区对应,有良好的调查工作图;②地籍编号正确、清晰、完整;③界址认定程序正确,法律手续完备;④界址标志设置齐全、醒目;⑤宗地草图内容齐全,清晰易读,勘丈数据完整正确;⑥初始地籍调查表项目填写齐全、清晰,文字描述简练、准确,结论清楚,手续完备;⑦地类调查正确。B项是权属调查优等品的条件。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

如果杨某当时操起啤酒瓶欲伤害姜某,姜某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则国家:( )查看材料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死亡的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答案:C,D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范围。此时开抢射击是姜某正常执行职务所必需的行为。题中说“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说明姜某使用武器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下列有关行政法上的“行政”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A.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包括公共行政和私人行政
B.主要是负担行政
C.秩序行政与给付行政是以公民自由权为中心划分的
D.指国家行政

答案:C
解析:
考查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不包括私人行政。选项A的说法错误。行政法上的行政既包括负担行政,也包括授益行政。B错误。秩序行政和给付行政是以公民自由权为中心划分的,选项C的说法正确。在现代社会中,出现了公共行政多元化现象,除国家行政外还包括其他。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