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答疑精华5卷

发布时间:2021-07-23
土地登记代理人答疑精华5卷

土地登记代理人答疑精华5卷 第1卷


关于承诺的生效,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承诺的生效标志着合同的成立
B.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C.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D.承诺生效等同于合同生效

答案: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可见,承诺的生效标志着合同的成立。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同时发生的,但是也存在着例外情形。


下列情形不属于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是(  )。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适用依据错误的

答案:B
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②适用依据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债务履行的期限,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必须(  )。

A.事前通知债权人
B.取得债权人同意
C.承担民事责任
D.证明提前履行不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答案:D
解析:
履行期限适当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当事人按照履行期限履行的,是适当履行。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的,则构成迟延履行。对于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是否属于适当,应具体分析。如果经债权人同意而提前的,应属于合同的变更,按照变更后的期限履行是适当履行。未经债权人同意而提前履行的,如果未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其履行应是适当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对于债权人是至关重要的,则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如果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在必要的准备时间内履行的,就属适当。


下列物权的取得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有(  )。

A.李某用自己的房屋为张某设定抵押权
B.李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C.李某继承了其父的一栋房屋
D.法院生效判决将王某的房屋判给了李某
E.国家征收了李某的一幢房屋

答案:B,C,D,E
解析:
生产、继承、征收和判决引起物权变动时,都不需要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下列哪些行为是行政终局裁决?( )

A.公安部对其自身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B.国务院对不服卫生部复议决定的裁决
C.公安机关维持对违法出入境的中国公民的拘留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
D.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决定,省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

答案:B,D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范围。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4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已被修订,废止了复议终局的规定。


某市在风起路南侧约66500平方米范围内进行旧城改造,市政府发出公告,收回这665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要求原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证书和房屋产权证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签订补偿协议。

问题:
1.什么是注销登记?
2.如何办理该例中的注销登记?

答案:
解析:
1.注销土地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灭失或其他原因致使原登记内容失去效力,而由土地登记机关将已登记内容进行注销的变更土地登记。在我国,注销登记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2)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 (3)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 (4)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消灭; (5)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 (6)已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终止。 2.注销登记的程序一般可分为注销登记申请、审核、注册登记、注销(收回)或更改土地权利证书四个阶段。 本案中的注销土地登记是因土地使用权收回而进行的注销,其一般程序为: (1)要求土地使用者提出注销土地登记申请 如土地使用者不按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土地登记机关可以按照《土地登记规则》直接办理注销土地登记。(2)权属审核 一是核对土地登记卡;二是审核申请人;三是审核土地权利证书;四是对注销土地登记的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土地登记人员填写《注销土地登记审批表》。按《土地登记规则》,注销土地登记不需报人民政府审批,由土地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即可直接进行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最好也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在实践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往往把土地登记职权委托给土地管理部门行使,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可代为办理,但需加盖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3)注册登记 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销登记,相应在“序号”、“日期”、“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变更登记事项”、“经办人”、“审核人”等栏目填上本次注销登记内容,并加盖“注销”印章。 (4)注销土地权利证书 在土地权利证书上加盖“注销”印章,在“记事”栏内注明注销土地使用权的依据及日期,并将注销的土地权利证书立卷归档。


土地登记代理人答疑精华5卷 第2卷


下列对宗地草图绘制的要求的描述正确的有(  )。

A.应选用质量好、能长期保存的图纸绘制宗地草图。宗地草图的规格为32开、16开或8开,对特大宗地可分幅绘制
B.宗地草图以概略比例尺,用2~4H的铅笔绘制,线条、字迹要清楚,数字、注记、字头要向北、向西书写,斜线字头垂直斜线书写
C.宗地使用者名称注记在宗地内,字头一律向北书写,本宗地相邻界址点之间的距离及界址点与相邻地物的关系距离等所有勘丈数据、几何条件都要进行注记
D.界址边长注记在界址线内,建筑边长注记在界址线外,界址点与相邻地物的关系距离注记在相应的位置
E.宗地草图必须实地绘制,一切注记应实地丈量记录(边长较长的界址边允许用坐标反算),不得涂改,不得复制

答案:A,B,C,E
解析:
D项,界址边长应注记在界址线外,建筑边长应注记在界址线内,界址点与相邻地物的关系距离注记在相应的位置。


调查区特别是(  )区的初始地籍调查工作完成后,需进行该区初始地籍调查技术总结。

A.试验
B.试点
C.评审
D.测试

答案:B
解析:
调查区特别是试点区的初始地籍调查工作完成后,需进行该区初始地籍调查技术总结。针对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及成果资料的质量、工作中的问题等加以总结分析,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地籍调查工作。


关于土地征收和征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B.都要经过法定程序
C.都要依法给予补偿
D.都是所有权的改变

答案:D
解析:
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


焦某为县公安局民警,与李某为好友。在一起案件侦破中,焦某怀疑系本县村民王某所为。李某举报王某正在非法贩运药品,焦某遂将路途中的王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此后,焦某将王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李某到外县卖掉,将所得钱财与李某平分。后经县医院举报,查明此药品系县医院委托王某运送,并非王某非法贩运。则本案中(  )。

A.县医院可以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因为焦某违法行使职权并给县医院造成了损失
B.县医院不能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因为焦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
C.县医院能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因为公安局是焦某所在单位
D.县医院不能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因为县医院的损失是由焦某的职权行为与李某的共同行为造成的

答案: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国有土地属(  )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代表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国家,其他机关、单位、公民个人都不能成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A.全民
B.政府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

答案:A
解析:
我国国有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代表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国家,其他机关、单位、公民个人都不能成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下列关于质权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

A.质权的设定必须移转占有
B.质权的标的主要为动产或权利
C.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D.质权具有独立性
E.不可分性

答案:A,B,C,E
解析:
质权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①质权的设定必须移转占有,以某些特定财产作质物时,还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②质权的标的主要为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③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土地登记代理人答疑精华5卷 第3卷


下列不是行政处罚行为的是(  )。

A.工商管理局责令违法经营户停产停业
B.税务机关对欠缴税的工商户进行罚款
C.公安机关对打架斗殴者采取15天的行政拘留措施
D.矿山企业对罢工的职工宣布开除工职,并且罚款若干

答案:D
解析: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的规定或经授权、委托,对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制裁的活动。矿山企业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作出的罚款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


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  )。

A.区分所有人可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
B.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可单独转让
C.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
D.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负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所有部分价值的比例分担

答案:D
解析:
建筑物的共同部分为各区分所有人共有,但不允许其分割;就共同部分的权利区分所有人只能连同其对各自所有部分的所有权一同转让;区分所有并不同于共有。


土地勘测定界前,应收集的图件资料有(  )。

A.测区范围内的航片
B.土地权属界线图
C.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D.基本住房界线图
E.用地范围内的地籍图

答案:A,B,C,E
解析:
土地勘测定界前,应收集的图件资料有:用地范围内的地籍图、地形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界线图、测区范围内的航片、土地权属界线图、用地单位提供的由专业设计单位承担设计的用地范围图以及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建设项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  )在必要时,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家主席

答案:B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在必要时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下列选项中,(  )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

A.土改时分给农民并颁发土地所有权证,现在仍然由村或乡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使用的土地
B.根据《人民公社六十条》规定,已确定为集体所有的耕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山林、水面和草原等
C.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已满20年的土地
D.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不满20年,但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其所有权的土地
E.不能证明是集体也不能证明是国有的土地

答案:A,B,C,D
解析:
不能证明是集体也不能证明是国有的土地,按照“无主地属于国家所有”的推定原则,属于国家所有。


当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但是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  )。

A.部分责任
B.缔约过失责任
C.全部责任
D.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但是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土地登记代理人答疑精华5卷 第4卷


甲县土地管理部门违反法定程序,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将某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A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根规定,甲县土地管理部门的行为(  )。

A.无效
B.有效,但是应当将相关程序补正
C.经过有权机关追认后有效
D.属于可撤销行为,经过相关部门撤销后无效

答案:A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当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未经依法审批而行使国有土地的收益权及处分权时,认定其行为无效,并依法处理相关的法律后果。


A地的甲发送纸质信件给B地的乙,要求以十万元购买乙的一辆汽车。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甲,答应以甲所提出的条件出售汽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应当以纸质信件的形式进行承诺,所以乙发送电子邮件不能视为承诺
B.甲乙间不成立合同关系
C.合同成立于A地
D.合同成立于B地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本题中的买卖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乙可以电子邮件来作出承诺,承诺到达A地时,合同成立,甲所在的A地为承诺到达、生效的地点,所以,合同成立于A地。


甲和乙签订了一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约定甲提供木材,乙负责为其加工100张办公桌,甲以其汽车作为担保。一日,甲在上班途中,与另外一辆汽车相撞,致使甲的汽车报废。甲从保险公司获得10万元保险金,并从对方获得5万元赔偿金,后甲将该报废汽车卖给废品收购站,获得5000元。关于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汽车报废,担保合同消灭
B.乙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C.乙对汽车剩余价值的5000元享有优先受偿权
D.乙对保险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E.乙可以就保险金、赔偿金及汽车剩余价值优先受偿

答案:B,D
解析: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2018年5月,甲委托乙保管一台笔记本电脑。保管期间,乙谎称电脑为自己所有,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期间,乙因缺钱,又谎称电脑为自己所有,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经乙指示,丙将该电脑交给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电脑所有权归属于甲
B.电脑所有权归属于丁
C.乙对电脑为有权占有
D.甲可以向丁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的善意取得。甲把电脑委托乙保管,乙对电脑的占有具有占有权源,为有权占有,C选项正确。乙把电脑出卖给丁的时候,乙为电脑的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亦属“权利外观”,足够提供支撑动产所有权善意的公信力。因此,乙将电脑卖给丁,丁构成善意取得,丁取得了电脑所有权,甲不得向丁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因此,B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


下列各项中,属于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资料有(  )。

A.土地灭失证明文件
B.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书
C.土地权利终止证明文件
D.由土地登记机关颁发的土地权利证书
E.土地交换协议书

答案:A,B,C,D
解析:
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文件资料有:①土地登记申请书;②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权利证书;③土地灭失或土地权利终止证明文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  )时设立。

A.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登记
B.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
C.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
D.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土地登记代理人答疑精华5卷 第5卷


下列关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及其权利内容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依法将国家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让与土地使用者,国家对土地依法享有收益权,并保有最终处分权
B.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可依法通过出让、租赁和划拨等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国有土地行使处分权的权限划分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确定,不具审批权限或超越审批权限处分国有土地,其处分行为无效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国有土地行使收益权,无须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分上缴土地收益

答案:D
解析: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国有土地行使收益权应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分上缴土地收益。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  ),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A.使役物权
B.用益物权
C.占有权
D.利用权

答案:B
解析: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需要利用他人土地才能发挥效用的土地,称需役地(即地役权人的土地);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土地,称供役地。


不属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内容是(  )。

A.确定属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
B.确定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C.确定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
D.确定属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答案:D
解析:
我国存在两种土地所有权制度,即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相应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归属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确定属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二是确定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和客体。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有国家,无需确定。


依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物权的取得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的是?( )

A.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将甲公司的房屋进行拍卖,王某拍得了一栋房屋
B.张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后法院判决张某和李某离婚,并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
C.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D.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亮取得了孙某的房屋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物权取得的生效要件问题。选项A,法院判决将该房屋拍卖,王某通过拍卖取得该房屋,王某的所有权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应以登记为生效要件。选项B,法院判决房屋为李某所有,则李某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得房屋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效力。选项C,赵某自建房屋的行为,自房屋建好即取得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要件。选项D,孙某的孙子孙亮在孙某死亡后继承开始时即取得孙某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要件。故答案为A项。


下列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图斑界线和地类界线经复核没有发生变化的,其地类图斑面积要进行重新量算,保证其面积未发生变化
B.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误将国有荒山、荒地、河流、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等错划土地权属性质范围的,应依法予以纠正,并办理手续
C.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没有明确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由该集体土地指界人指界、签字,根据有关法规和实地调查结果予以确认
D.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中核定的权属界线,经复核无误的,可不再重新指界和签字,但要重新进行调查
E.农村土地利用类别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土地分类体系执行,至二级分类,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为单位,逐一量算图斑面积

答案:B,C,E
解析:
A项,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图斑界线和地类界线经复核没有发生变化的,其地类图斑面积不需要进行重新量算;D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中核定的权属界线,经复核无误的,可不再重新调查、指界和签字。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解除后,已经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A.自行恢复
B.被收养人同意后即可恢复
C.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D.生父母同意后即可恢复

答案:C
解析:
《收养法》第28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