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章

发布时间:2021-07-18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章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章 第1章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口头遗嘱属于(  )

A.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B.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C.要物民事法律行为
D.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
解析: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必须采用某种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口头遗嘱虽然由遗嘱人以口头方式形成,但是单纯的口头形式不能发生遗嘱效力,换句话说,口头遗嘱不仅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还需要见证人将口授的内容记录下来,并由记录人、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即便记录人、见证人当场无法记录的,也应当事后补记。综上分析,知口头遗嘱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属于绝对发生的是(  )。

A.甲建房子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B.甲将其财产赠与乙
C.甲将其祖传古董卖给乙
D.甲通过继承获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可以分为绝对的发生和相对的发生。其中绝对的发生,是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原始发生的;相对的发生,是指当事人继受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本题中只有A项中属于绝对发生。


下列各项中,对自己代理理解不正确的是(  )。

A.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自己为民事法律行为
B.自己代理,在事先得到被代理人的同意时,发生代理的效力
C.自己代理属于滥用代理权的一种行为
D.自己代理在任何情形下,都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

答案:D
解析:
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自己为民事法律行为。它只有在事先得到被代理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的情形下,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


地籍最简单、最直观的表现形式是(  )。

A.地图册
B.卡片集
C.图簿册
D.图片集

答案:C
解析:
地籍最简单、最直观的表现形式是图簿册。簿册是土地状况的集中反映,图是产籍状况的空间位置描绘,它们都是地籍管理的手段和工具。


实物补偿也就是以同等条件或者性能的实物来弥补行政相对人损失的方式。下列不属于实物补偿方式的是(  )。

A.调换土地
B.产权调换
C.开发荒地滩涂
D.减免所得税

答案:D
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的实物补偿方式主要有调换土地、产权调换、开发荒地滩涂、调剂土地和外迁等。减免所得税是国家减免税费的补偿方式,不属于实物补偿。


土地登记的原则包括(  )。

A.依法的原则
B.公开的原则
C.申请的原则
D.审查的原则
E.属地登记的原则

答案:A,C,D,E
解析:
B项,公开性是土地登记的特点。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实施下列哪一(些)行为须征得原告同意?( )

A.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B.追加或变更被告
C.对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决定合并审理
D.允许被告改变行政行为

答案: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审理。参见《行诉解释》第26条、第30条及第81条,《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


在帮助土地权利人办理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土地登记代理人的工作内容包括(  )。

A.代写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书
B.代表委托人进行现场指界
C.代表委托方进行举证
D.协助办案人员取证
E.代表委托方起草纠纷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

答案:A,C,D,E
解析:
在帮助土地权利人办理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土地登记代理人的工作内容主要有:①代写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书;②代表委托方进行举证;③协助办案人员取证;④代表委托方起草纠纷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⑤其他工作。


顾某欲与闫某离婚。下列情形中,顾某既可以之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同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的有(  )。

A.闫某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B.闫某殴打顾某致其残疾
C.闫某与婚外异性同居
D.闫某经常赌博且屡教不改
E.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答案:B,C
解析: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章 第2章


土地登记的程序法律依据有(  )。

A.《物权法》
B.《土地登记办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答案:A,B,C,D
解析:
我国土地登记的程序法律依据主要有《物权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以及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的《土地登记办法》等。


下列(  )出资形式没有为我国《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

A.劳务
B.土地使用权
C.知识产权
D.单纯不作为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第六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下列不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的是(  )。

A.自主经营权
B.收益权
C.获得补偿权
D.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归发包人。


共有使用权宗地应计算土地面积的项目包括(  )。

A.权利人用地面积
B.宗地面积
C.基底面积
D.宗地内基底面积以外的面积

答案:A
解析:
共有使用权宗地应计算土地面积的项目有:共有使用权面积;权利人用地面积;分摊基底面积;分摊公用面积;其他面积。


甲合伙企业有孙某、唐某、赵某三名合伙人,为经营合伙事务购买了一辆货车用于货物运输。1年后孙某、唐某私下商量决定卖掉该车并平分剩余款项,于是二人趁赵某出国度假的时候,将该车出售给牛某并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孙某、唐某的行为侵犯了赵某对货车的所有权
B.如果牛某善意取得了该车所有权,孙某、唐某应赔偿赵某损失
C.如果牛某非善意。则转让行为无效
D.孙某、赵某有权对货车进行出卖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部分共有人处分共有物的法律后果问题。《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对于共有物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共有人的意思处理,但不能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否则,少数共有人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孙某、唐某未征求张某的意见,擅自处分共有物,侵害了张某的份额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赵某的优先购买权。但是。如果受让人牛某基于善意,可因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本题答案为ABC。


下列关于村民小组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村民小组是指行政村内的由村民组成的自治组织
B.村民小组享有土地所有权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C.村民小组具有一定的自治权
D.将村民小组一级集体土地所有权确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最基本形态是比较适宜的

答案:D
解析:
设立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土地所有权的,应当尊重多数人意愿,确认土地仍归村农民集体所有。实际上,将村一级集体土地所有权确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最基本形态是比较适宜的,这样能够减少村民小组之间的权属纠纷,稳定农村土地关系。


行政程序的民主参与性一般通过下列(  )加以实现。

A.情报公开制度
B.听证制度
C.咨询制度
D.诉愿制度
E.决策程序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程序的民主参与性实际上指行政参与,其一般通过以下制度加以实现:①情报公开制度;②听证制度;③咨询制度;④诉愿制度。


土地登记代理人要求报酬应当以(  )为前提。

A.证书领到
B.约定的委托事务完成
C.合同到期
D.委托人自行确定

答案:B
解析:
土地登记代理人有权利就其开展的土地登记代理活动所付出的劳动向委托人索取劳动报酬。获得劳务报酬是土地登记代理人最基本的权利。但土地登记代理人要求报酬应当以约定的委托事务完成为前提。


下列不属于完善行政补偿应当采取的措施的是(  )。

A.明晰行政补偿原则
B.扩展行政补偿范围
C.设立行政补偿基金
D.完善增补行政补偿程序

答案:D
解析:
我国行政补偿的完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制定行政补偿法典;②明晰行政补偿原则;③扩展行政补偿范围;④提高行政补偿标准;⑤简化行政补偿程序;⑥设立行政补偿基金。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章 第3章


宗地图中的界址边长注记可采用(  )。

A.实丈边长
B.解析反算边长
C.折中求算边长
D.预测边长
E.估算边长

答案:A,B
解析:
宗地图上界址边长必须注记齐全,界址边长注记采用实丈边长和解析反算边长均可。


担保人不需要转移标的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是(  )。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地役权

答案:A
解析: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BC两项均需要转移标的物的占有,否则权利不成立。


土地登记功能模块的设计与开发应以(  )为中心。

A.登记发证的审批业务
B.输出专题图件以及逐级审批
C.方便地籍数据的处理
D.更好的实现与其他系统的接口

答案:A
解析:
土地登记功能模块的设计与开发以登记发证的审批业务为中心,模块之间严格按照土地登记的流程来设计,以更好的为土地登记工作提供服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依法应是(  )。

A.城乡规划部门
B.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
C.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D.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

答案:C
解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依法是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合同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受让方(申请人)签订,其他部门、组织和个人为出让方与他人签订的出让合同无效。


甲怀有双胞胎乙丙,在怀孕期间乙丙的爷爷去世,根据遗嘱两孩子分别继承50万元。不幸的是。分娩当天(4月4日)突发地震,乙在分娩过程中未能存活,医院未为丙出具出生证明。甲认为丙出生时发生地震不吉利,便在户籍登记时将其出生日期登记为地震发生后第2天(4月6日)。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娩出时为死体,自始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应当由乙继承的50万元自动由丙继承
C.丙自出生时取得民事权利能力
D.即便有医院的分娩记录等作证丙真实的出生日期,丙在法律上的出生日期依旧为4月6日

答案:A
解析:
《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继承法》第28条规定:“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应当由乙继承的50万元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丙并非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该笔遗产。选项B错误。《民法总则》第15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医院的分娩记录等证据如果能足以推翻户籍登记,应当以其记载的真实出生时间为准,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


关于土地所有权的内容,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占有是对土地事实管领的权能,但占有人不具有法律上的地位
B.使用权是对土地依其性质和用途而加以开发、利用、经营的权能
C.土地的所有权人将占有权和使用权让渡于他人则受益权也一并转让
D.处分权是指对自然状态的改变

答案:B
解析:
占有是对土地事实管领的权能。现代民法为保护他人占有,赋予其以占有人的法律地位,并使占有成为一种单独的物权。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将占有权和使用权让渡于他人而保留一定的受益权(如收取地租)。处分是对土地实施事实变化行为或者法律变化行为的权能,是对物上权利状态的的处置,单纯对自然状态的改变不构成处分。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抵押人仍享有对该抵押土地使用权的(  )的权利。

A.占有
B.使用
C.收益
D.处分
E.所有

答案:A,B,C
解析: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抵押人不必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转移于抵押权人,抵押人仍享有对该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当地籍调查表所在图幅号破宗时,其图幅号(  )。

A.为地籍调查表的预编地籍号
B.即为此宗地所在的图幅号
C.应该包括此宗地各部分地块所在的图幅号
D.为当时的日期

答案:C
解析:
地籍调查表所在图幅号未破宗时,即为此宗地所在的图幅号;破宗时,应该包括此宗地各部分地块所在的图幅号。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对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的处理是(  )。

A.由监护人自愿赔偿
B.由监护人根据自己的财产适当赔偿,单位担任监护人的应全部赔偿
C.由监护人全部赔偿,单位担任监护人可适当赔偿
D.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答案:D
解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章 第4章


主债权转让时,关于最高额土地抵押权的转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随之转让
B.最高额土地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确定后,最高额土地抵押权一并转让
C.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一般不得转让
D.当事人约定在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土地抵押权随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让的,最高额土地抵押权一并转让

答案:A
解析:
关于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是否随其所担保的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的问题,应当区别对待:①最高额土地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确定后,主债权转让的最高额土地抵押权一并转让;②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土地抵押权并不随之转让,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建国后,在土地权属的变动过程中,(  )称为平调土地使用时期。

A.1950年~1962年
B.1962年~1982年
C.1982年~1986年
D.1986年至今

答案:A
解析:
从1950年《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六十条)的公布实施,农村土地出现大变革,土地所有制由私有转为集体所有,又由“一大二公”转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后一段时期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主要是当时的行政命令,现在往往难以找到方案记载。这段时期可以称为平调土地使用时期。


如图3-2所示,A、B、P1三点在一条直线上,A、B两点的坐标分别为(10m,20m)、(20m,30m),实地利用测距仪或钢尺丈量A点到P1点的距离D1为50m,A点到B点的距离为100m。则由截距法可得P1点坐标为(  )。

A.(10m,15m)
B.(15m,25m)
C.(20m,30m)
D.(25m,35m)

答案:B
解析:
根据截距法的公式计算,P1点坐标为:


承包地(  )买卖。

A.不得
B.可以
C.经批准可以
D.经协商可以

答案:A
解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得买卖承包地。


GPS外业施测的主要工作包括(  )。

A.天线设置
B.接收机操作
C.技术设计
D.选点埋石
E.测站记簿

答案:A,B,E
解析:
GPS外业施测是指用GPS接收机获取GPS卫星信号,其主要工作包括天线设置、接收机操作和测站记簿等。CD两项属于外业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下列情形中,有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有(  )。

A.市民张某下岗后到甲村承包了几亩荒山种植果树,为方便管理,张某决定长期住在甲村,遂向该村申请宅基地
B.李某受让同村村民王某在其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C.赵某在其宅基地因地震受毁损后,再次申请宅基地
D.钱某嫌自己的宅基地位置不好,遂将其出租给孙某,之后再次申请宅基地
E.张某将自己的宅基地卖掉以后,再次申请宅基地

答案:B,C
解析:
依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转让房屋所有权,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物权法》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张三与李四约定,待张三母亲去世后,张三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给李四,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该合同是(  )。

A.附条件合同
B.附期限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D.无效合同

答案:B
解析:
人终会死亡,张三母亲去世的事实终会发生,所以,该合同所附约款为期限而非条件,该买卖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土地登记领导小组一般由(  )成立。

A.市、县土地管理部门
B.市、县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省国土资源厅授权市、县

答案:B
解析:
土地登记一般首先由市、县人民政府成立土地登记领导小组。土地登记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如国土资源、公安、司法、财税、农林、民政等)领导组成。


关于确立行政主体的概念的意义,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依法行政的需要
B.确定行政行为效力的需要
C.确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和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需要
D.行政主体只是一种学理的分类,在实践中并没有多大用途

答案:D
解析:
行政主体概念的确定,不仅仅是理论上的进步,而且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明确行政权的归属,保障行政权的有效行使,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救济,而且有助于促进我国行政法学的研究发展。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5章 第5章


我国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时,正确的作法是(  )。

A.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B.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
C.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双方可以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答案:A
解析: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甲乙二人打架,甲被打伤送进医院,乙被送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民警小李为了节省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未等甲回来就直接对乙进行讯问,并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小李的行为(  )。

A.提高了办案效率,应当提倡
B.违反程序,无效
C.合法但不合理
D.违反了公开制度

答案:B
解析:
不单方接触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处理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的、具有相互排斥利益的事项时,不能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听取其陈述、接受其证据材料的制度。本题中小李的行为违反了“不单方接触制度”,属于违反程序的行为,无效。


被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其所订立的遗嘱(  )。

A.无效
B.有效
C.部分有效
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可以归纳为四点;①如果属于合同行为,则为效力待定:②如果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则为有效;③如果属于认知能力范围的小额交易行为,也为有效;④如果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外的行为,则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的行为属于上述第四种情形。另外,根据《继承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施行前,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偿地征用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的措施称为(  )。

A.征收
B.征用
C.征购
D.划拨

答案:C
解析:
征购是指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施行前,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偿地征用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的措施。征购适用于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施行前,其对象是集体或个人的土地。


下列权利中,不属于请求权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厂签订购货合同,因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公司请求乙厂支付违约金
B.文化馆与演员田某签订演出合同,文化馆请求田某履行合同
C.个体户孙某向供货商采购十箱元宵,供货商元宵节当天才供货,孙某发函表示解除该采购合同
D.水果商丁某委托个体户李某运输一批水果到上海,并按照丁某给出的价格范围卖给其客户张某,丁某请求张某支付水果价款

答案:C
解析:
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人对权利客体不能直接支配,其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的协助,没有排他效力。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故本题选项C不属于请求权。


下列关于合同变更的效力,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使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
B.原则上合同变更的效力没有溯及力
C.效力仅及于变更的部分
D.原合同所付着的利益与瑕疵将消除

答案:D
解析:
合同变更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使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②原则上合同变更的效力没有溯及力,亦即变更只对未来发生效力;③合同变更的效力仅及于变更的部分,未变更部分的效力依然存在,当事人不能因合同变更而拒绝履行该部分的义务。


利用几何图形计算法进行土地面积量算,常将规则图形分割成矩形、(  )等简单的几何图形。

A.三角形
B.圆形
C.梯形
D.扇形
E.椭圆

答案:A,C
解析:
几何图形计算法是根据实地丈量的距离计算面积,将规则图形分割成矩形、梯形或三角形等简单的几何图形分别计算面积并相加得到所需图形的面积。计算面积所需边长量至厘米。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采光和日照
B.不得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C.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土地
D.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承包法的规定不得转包土地
E.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答案:A,C,E
解析:
A项的依据在于《物权法》第八十九条;B项与《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不符;《物权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理。D项与《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不符,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甲集团公司依法取得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将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投入其发起设立的乙股份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应(  )。

A.根据甲集团公司与乙股份制企业对土地使用方式的协议确定
B.根据甲集团公司的决定确定
C.确定给甲集团公司
D.确定给乙股份制企业

答案:D
解析:
国家可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以出让金为作价金额),作为对企业的出资或股份投入,为了增加国家的土地收益,国家对企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企业享有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