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章

发布时间:2021-07-04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章 第1章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字画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D.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土地的较为全面的定义出现在(  )中。

A.《土地经济研究》
B.《土地研究》
C.《经济研究》
D.《土地》

答案:A
解析:
我国土地经济学家周诚教授在其1996年《土地经济研究》中,给土地下了一个较为全面的定义。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答案:C
解析:
乙不享有所有权而以自己的名义处分电脑,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  )。

A.不予受理
B.应当受理
C.责成婚姻登记机关处理
D.责成公安机关处理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地权最核心的部分是(  )。

A.所有权
B.地役权
C.使用权
D.抵押权

答案:A
解析:
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依法对土地拥有的最完全的、最绝对的土地权利。所有权是地权最核心的部分。


《国有土地使用证》应由(  )核发给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A.省级土地主管部门
B.城镇规划部门
C.县级土地主管部门
D.土地登记机构

答案:D
解析: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核发证书过程中,要根据《土地登记簿》填制《国有土地使用证》,并由土地登记机构代表政府核发给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章 第2章


对下列立案的行政案件,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

A.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B.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C.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D.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起诉条件。参见《行诉解释》第69条。


广义的土地确权包括(  )。

A.确定土地权利的权能
B.确定土地利用的条件
C.确定土地权利的主体
D.确定土地权利的客体
E.确定土地权利的内容

答案:C,D,E
解析:
广义的土地确权不仅包括依法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主体,而且包含确定不同土地权利的客体和内容。


下列不属于耕作权终止原因的是(  )。

A.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原为耕作权标的物的土地已不适宜用于耕种
B.耕作权人弃耕的
C.耕作权人违反有关义务或限制
D.耕作权人出租耕作权的

答案:D
解析:
耕作权人出租耕作权,属于权利人对耕作权的一种利用,该出租属于债权行为,不会导致耕作权的终止。


下列情形中,属于行使抗辩权的是:( )

A.甲有一部斧头手机,乙不慎将之损毁,甲要求乙赔偿时乙主张以自己的小米手机抵偿
B.甲欠乙一百元,借期届满后甲以乙前不久也欠自己一百元未还为由予以拒绝
C.甲是毒贩,乙、丙两位“瘾君子”从甲处购得黑市价格三千元的毒品,一直未付款,甲请求乙、丙偿还时,乙、丙以贩毒违法为由予以拒绝
D.甲于2003年向乙借款2000元,2人约定的还款期限为1年。后甲一直未还钱,乙也未向甲主张还款。2008年,乙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甲还钱,甲以诉讼时效已过拒绝还钱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抗辩权与近似概念的区分。诉讼抗辩可以分为权利未生效抗辩、权利消灭抗辩、权利阻止抗辩。权利未生效抗辩的事由是权利自始没有产生;权利消灭抗辩的事由是权利已经归于消灭:权利阻止抗辩的事由是存在可以对抗相对人的给付请求权的情形。只有权利阻止抗辩才是实体法上的抗辩权。A选项中,乙的主张并不具有对抗甲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意思,仅是就偿债方式提出自己的主张,故不选。B选项中,甲提出的抵销请求是在消灭债权,属于权利消灭抗辩而非抗辩权,故不选。C选项中的债权并不受法律保护,乙丙二人是在主张债权自始不存在。属于权利未生抗辩而非抗辩权,故不选。对抗债权请求权的抗辩权亦无从谈起,故亦不选。D选项中甲以诉讼时效经过拒绝还款属于行使永久抗辩权。本题正确选项为D。


下列关于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土地变更登记完成时发生效力
B.依据人民法院判决书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无须再进行登记公示而直接发生效力
C.依照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继承、遗赠等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不经登记
D.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土地登记完成时发生效力

答案:B,C,D
解析:
A项,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E项,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子乙继承。在一次车祸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乙的儿子丙依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  )。

A.代位继承
B.转继承
C.第一顺序法定继承
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

答案:B
解析: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之一就是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代位继承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此外,代位继承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不存在于遗嘱继承中。本题中,被继承人甲先死亡,在遗产分割前,其继承人乙也死亡,乙应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转由乙的儿子丙继承,这是转继承,而不是代位继承,且丙是按照遗嘱继承的。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章 第3章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民事法律行为是与人们的意志相联系的一种法律事实
B.意思表示是构成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或不可缺少的要素
C.民事法律行为就其本质特征而言,是一种合法行为
D.意思表示就是法律行为,两者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对等的
E.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无效行为也是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B,C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如果行为的内容或形式违法,则不仅不会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而且还有可能因行为的违法性受到法律制裁,发生行为人所不能预期的法律后果。意思表示仅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之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还须具备其他条件。


我国实行土地登记制度,要求对每宗土地登记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主体具体包括(  )。

A.集体土地所有权人
B.国有土地所有权人
C.集体土地使用权人
D.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E.地役权人

答案:A,C,D,E
解析:
土地权利主体是指土地权利人,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和地役权人。


土地总登记中,行政准备工作的内容包括(  )。

A.划分土地登记区
B.落实土地总登记工作经费
C.研究制定土地总登记工作计划
D.制定各项土地总登记工作的规定和细则
E.准备土地总登记工作中需要使用的各种仪器和资料等

答案:A,B,C,E
解析:
行政准备工作直接影响到土地总登记全部工作进程,它包括:①研究制定土地总登记工作计划;②划分土地登记区;③落实土地总登记工作经费;④购买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如测绘仪器等;⑤准备土地总登记工作中需要使用的宣传材料、通告、表、书、单、卡、册、簿、公告、土地权利证书等。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登记代理人义务的是(  )。

A.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代理事务
B.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C.及时告知代理事务进展
D.承担代理后果

答案:D
解析:
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代理事务的义务;②及时告知的义务;③维护委托人权益的义务;④如实提交代理成果的义务;⑤将处理事务的收益和所得交付委托人的义务。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的关键前提是(  )。

A.实用性
B.安全性
C.稳定性
D.易操作性

答案:C
解析: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地籍管理工作的支撑系统,稳定性是系统应用的关键前提。


公民的(  )受《国家赔偿法》的保护。

A.监护权
B.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C.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发表权
D.荣誉权

答案:B
解析:
我国行政赔偿是以人身权、财产权来确定赔偿范围的。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章 第4章


下列情形属于合同终止的是(  )。

A.合同被解除
B.混同
C.标的物被提存
D.合同被撤销
E.抵销

答案:A,B,C,E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其效力自始便未发生,合同没有成立,也就无从谈起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D项不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收益权能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经营、转让而取得经济效益。收益权能(  )。

A.只能由所有人行使
B.只能由非所有人行使
C.只能由用益物权人行使
D.既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依法由非所有人行使

答案:D
解析:
物权的收益权能是可以由所有人或者非所有人行使,用益物权的设立就是一个明证。


下列对所有权的特征的描述,正确的有(  )。

A.所有权是绝对权,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之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所有权人行使其所有权这一不作为义务
B.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所有权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存在,而不能同时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C.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权利,所有人对所有物可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包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D.所有权具有存续性,是指法律不限制所有权的存续期间。
E.所有权具有单一性,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相加而成的整体

答案:A,B,C,D
解析:
所有权的特征除具有物权的对世性、绝对性、排他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他物权所不具有的自权性、永久性、完全性、弹力性等特征。所有权不是四项权能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


甲乙夫妻经协商同意离婚,乙因出差,故委托律师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我国有关法律,丙(  )。

A.可以代理
B.在甲乙双方同意下可以代理
C.在取得乙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可以代理
D.不能代理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因此,甲、乙双方虽然协议同意离婚,但双方仍需亲自到婚姻登记官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得代理。


关于监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夫妻离婚后,只要双方同意就可协议约定某一方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
B.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爷爷可以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监护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需先经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对指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
D.监护人可由被监护人的亲属、朋友以外的人担任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故选项A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只要父母在世且具备监护能力便只能由其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既不能协商确定监护人亦不能指定监护人。父母离异不影响监护关系的存续。故选项B错误。《民法总则》第31条第1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该款规定取消了《民通意见》第16条关于指定监护争议诉讼“前置程序”的规定——先由村委会或居委会指定,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诉讼。选项C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第2款的规定,除被监护人的亲属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亦可以称为监护人,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张家为孙子张明过生日,却为确定出生日期犯愁。张明的母亲记得儿子是8月28日晚生,医院的接生记录簿上记载的是8月29日,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是9月1日。依照有关法律,张明的出生时间应以(  )为准。

A.8月28日
B.8月29日
C.8月30日
D.9月1日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一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章 第5章


目前,我国土地登记主要登记的权属类型有(  )。

A.国有土地使用权
B.国有土地所有权
C.集体土地所有权
D.集体土地使用权
E.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

答案:A,C,D,E
解析:
我国的土地权属性质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等。我国的土地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均为国家所有,所以不需要登记国有土地所有权。


地籍管理是(  )工作的重要前提。

A.法规监察
B.土地利用规划
C.建设用地管理
D.土地市场管理
E.确定土地所有权

答案:A,B,C,D
解析:
地籍管理是国土资源与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管理、土地市场管理、动态监测、法规监察、房产管理等工作的重要前提。


下列各项不属于行政违法特征的是(  )。

A.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
B.行政违法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C.行政违法是一种违纪行为
D.行政违法是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

答案:C
解析:
行政违法的主要特征有:①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为;②行政行为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和调整的行政关系的行为;③行政违法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④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的规定权属于(  )。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厅、局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C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空间地上权”的最为完善的成文法规定存在于(  )。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日本民法典》
D.《荷兰民法典》

答案:C
解析:
《日本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九条可谓“空间地上权”的最为完善的成文法规定,明确地将地下或空间作为地上权的标的,确立“区分地上权”。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B.行政机关不得委托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C.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D.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E.受委托的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答案:A,B,C,E
解析: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章 第6章


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这一事项,应当(  )。

A.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同意
B.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C.经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D.经全体业主同意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两项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甲家有一块祖传奇石,乙为一雕刻家。甲向乙借款。并将奇石质押于乙,在质押期间乙误以为奇石为自己所有将其雕刻成印章,经鉴定印章价值3万元,奇石价值1万元。事后,乙将印章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得款3万元。丙丢失该印章,并被丁拾得,丁交给拍卖行拍卖,被戊以4万元的价款买得。丙半年后发现印章在戊处,要求返还,此时印章价值为5万元,为此引起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请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该印章的占有状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戊是该印章的直接占有人
B.丁在拾得该印章时是该印章的恶意占有人
C.丙在取得该印章时是该印章的善意占有人
D.甲在将印章质押给乙后,是该印章的间接占有人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时占有的状态,戊目前已经现实地占有了该印章,故戊是该印章的直接占有人,A项的说法正确。丁在拾得该印章时应当时该印章的善意占有人,故B项的说法错误。丙因通过合法的渠道以继受取得的方式取得该印章,故丙应当是善意的占有人,C项的说法正确。甲在将印章质押给乙后,由于乙已经现实地占有了印章,故甲仅是间接占有人,D项的说法也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GPS系统包括(  )三大部分。

A.监控部分
B.空间部分
C.传感部分
D.地面控制部分
E.用户设备部分

答案:B,D,E
解析:
GPS系统包括三大部分:①空间部分——GPS卫星星座;②地面控制部分——地面监控系统;③用户设备部分——GPS信号接收机。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  )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A.半个月
B.1个月
C.2个月
D.3个月

答案:C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论述正确的有(  )。

A.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B.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C.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被撤销,作出撤销决定前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E.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答案:A,B,E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题中C项的情形下,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D项的情形下,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适用的情形是(  )。

A.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B.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
C.一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D.一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