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8章

发布时间:2022-01-23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8章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8章 第1章


甲将一套自住房卖给乙,并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首付了30%的款项,双方办理了预告登记。后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好友丙担保,将该房抵押给丙的债权人丁并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现丙因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丁要求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房屋所有权归属乙
B.丁依据与甲之间的担保合同,有权要求取得该房屋的抵押权
C.银行不能取得所购房屋的抵押权
D.丁依据与甲之间的担保合同,有权要求甲承担担保义务

答案:C,D
解析:
本题涉及预告登记的效力问题。《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乙为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故丁未经乙同意不能取得对该套房屋的抵押权。丁的抵押权未设立,无权要求甲承担物权法上的担保责任,但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丁有权要求甲承担抵押合同的担保义务。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D。


对尚未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是(  )。

A.警告
B.罚款
C.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D.没收违法所得
E.责令停产

答案:A,B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某村村民周某和林某为了土地耕作的方便,于2008年6月双方互换了5亩耕地,并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合同期限为三年,并在发包方处进行了备案。2009年11月,周某认为林某的土地没有自己原来的土地肥沃,于是要求解除合同,换回土地。则(  )。

A.村民的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应当换回
B.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应当换回
C.双方达成的协议有效,不应换回
D.林某应当换回,但周某应当赔偿因此给林某造成的损失

答案:C
解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对土地进行互换,况且双方已经在发包方处备案,合同合法有效。周某在合同期限内不能请求换回土地。


甲公司为注册地在中国的演艺经纪公司,乙公司为注册地在H国的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在中国S市建设影视拍摄基地。现双方就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S法院。
法院由3名陪审员和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C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以后,以下的哪些做法是符合行政诉讼规定的?( )查看材料

A.应当组成合审庭审理该案
B.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C.将该案件移送至A区人民法院管辖
D.将该案件移送至B区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C,D
解析:
考查裁定管辖。参见《行政诉讼法》第22条。


大型工程勘测定界中,(  )属于线性工程。

A.公路
B.铁路
C.运输管线
D.光线纹路
E.复会纹路

答案:A,B,C
解析:
线性工程包括公路、铁路、运输管线等,对于线性工程的勘测定界,首级控制网应沿着其走向布设。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8章 第2章


变更地籍调查时,调查人员应携带变更土地登记或初始土地登记申请书、本宗地及(  )地籍档案的复印件等文件到达现场。

A.交通用地
B.共担用地
C.相邻宗地
D.即租用地

答案:C
解析:
变更地籍调查时,调查人员应携带变更土地登记或初始土地登记申请书、本宗地及相邻宗地地籍档案的复印件、地籍调查表等,按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规定时间准时到达现场。


下列各项属于土地变更登记范畴的有(  )。

A.土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
B.集体土地所有权总登记
C.土地用途的变更登记
D.注销土地登记
E.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登记

答案:A,C,E
解析:
B项属于土地总登记范畴;D项属于注销土地登记范畴。


甲公司为了对其子公司乙提供担保,与丙银行于2017年3月15日签订了一份最高额抵押合同。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以自己持有的某栋大楼及其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乙公司设立最高额为2亿元的抵押权。但该合同并未约定债权的确定时间。2017年4月10日,甲公司为丙银行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丙银行于2017年4月10日取得该最高额抵押权
B.丙银行于2017年3月15日取得该最高额抵押权
C.丙银行可以在2018年4月10日后请求确定所担保的债权
D.若乙公司于2018年2月1日被宣告破产,该笔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也于这一天确定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最高额抵押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自办理登记时发生效力。故A项正确,B项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第206条的规定,C、D两项也都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CD。


测量人员应首先检测原控制点及界址点的(  ),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变更地籍测量。

A.准确度
B.精度
C.偏差度
D.坐标

答案:B
解析: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测量人员都应首先检测原控制点及界址点的精度,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变更地籍测量


土地勘测地界图在面积量算时应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

A.分级量算
B.按比例平差
C.逐级汇总
D.与实地相符

答案:D
解析:
图上面积量算应遵循分级量算,按比例平差,逐级汇总的原则。以项目用地总面积作控制,先量算起控制作用的各土地使用单位的面积(如县、乡、村面积或国有单位面积),再量算其内部的地类面积。从上而下,分级量算。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8章 第3章


(  )可以保证地籍资料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A.变更地籍调查
B.初始地籍调查
C.地籍测量
D.变更地籍测量

答案:A
解析:
变更地籍调查保证了地籍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时态性,通过对时态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掌握某一事物在时间上的分布和运动规律;而属性数据与图形数据的相互对应,使地籍调查成果的应用更直观、更形象,便于决策部门使用。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

A.合法性
B.合理性
C.合法性与合理性
D.适当性

答案:A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答案:A
解析:
《继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即生效,即使甲的女儿丙已经回国,扶养人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对宅基地管理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A.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B.宅基地批准后,要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
C.宅基地建成后,要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D.审批中,可以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答案:D
解析: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无偿性和福利性,在向集体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时,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需役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于同一民事主体,则发生(  )的效力。

A.混同
B.抛弃
C.提存
D.履行

答案:A
解析:
混同是需役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于同一民事主体。混同会使地役权消灭。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8章 第4章


(  )是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

A.土地确权
B.土地登记
C.土地政策
D.土地协议

答案:A
解析:
土地权利是土地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权利是社会最重要的财产权利之一,确定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既是法律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


地籍管理的(  )工作是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地籍档案与信息管理是土地登记、土地统计的后续工作。

A.前瞻性
B.实质性
C.基础性
D.具体性

答案:C
解析:
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是地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地籍档案与信息管理是土地登记、土地统计的后续工作,是地籍管理各项工作成果的归宿,并为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因行政界线区划变化引起界址点号变更,应取消(  ),按新地籍街坊界址点编号原则,编界址点号,并加盖“变更”字样印章

A.原宗地界址点号
B.宗地登记信息
C.变更地籍调查表
D.实地调查表

答案:A
解析:
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宗地,宗地界址点号不变。因行政界线区划变化引起界址点号变更,应取消原宗地界址点号,按新地籍街坊界址点编号原则,编界址点号,并在原宗地界址点编号上加盖“变更”字样印章。


我国村农民集体土地的经营和管理者是(  )。

A.村民委员会
B.每个村民
C.乡(镇)政府
D.村民自发形成的家庭小组

答案:A
解析:
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全村农民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作为集体土地的经营和管理者。


沙河乡柳树村内有乡办企业一家,村办林场一片。村内的耕地,过去由生产队集体耕种,以后生产队改为组,由各级发包给本组的农户。依照法律规定,以下土地的所有权的归属认定正确的是(  )。

A.所有这些土地都归沙河乡所有
B.乡办企业用地和林场土地归沙河乡所有,耕地归各组所有
C.林场土地归柳树村所有,其余土地归沙河乡所有
D.乡办企业用地归沙河乡所有,林场土地归柳材村所有,耕地归各组所有

答案:D
解析: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三:①基本主体为村民集体所有;②次一级的有村内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如某村有三个生产队(互助组),每个生产队都可成为独立的所有权主体;③高一级的有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8章 第5章


对租赁土地使用权人的法定续租权,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是(  )。

A.只要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国有土地所有者就都应予以批准
B.规定法定租赁权的目的在于促使承租人合理、高效地使用土地
C.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土地所有者可以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D.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法定续租权的例外

答案:A
解析:
为了稳定租赁关系,促使承租人合理、有效的使用土地,法律赋予了租赁土地使用权人的法定续租权。除依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和国家依照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外,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对土地使用者的续期申请应予以批准。


李某将其3万元的定期存款单出质给王某,借款2万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李某未按约定交付存款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质押合同不成立
C.质押合同生效,质权也生效
D.质押合同生效,但质权未生效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存款单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出质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的生效和质权的生效不同,前者只要满足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而质权的生效要求质物的实际交付。


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已抵押给乙
B.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
C.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
D.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未定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先抵后租的问题。依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经过登记的抵押物,抵押人又租给他人的,虽然该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故本题选项为C。


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两种,下列属于事实上的处分的有(  )。

A.转让
B.出租
C.建造房屋
D.抵押
E.挖渠

答案:C,E
解析:
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对土地进行实质上的改造等物理上的事实行为;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使土地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等。CE两项都属于对土地的物理上的改造,不会导致土地权利的变动,属于事实行为。


甲家有一块祖传奇石,乙为一雕刻家。甲向乙借款。并将奇石质押于乙,在质押期间乙误以为奇石为自己所有将其雕刻成印章,经鉴定印章价值3万元,奇石价值1万元。事后,乙将印章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得款3万元。丙丢失该印章,并被丁拾得,丁交给拍卖行拍卖,被戊以4万元的价款买得。丙半年后发现印章在戊处,要求返还,此时印章价值为5万元,为此引起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请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该印章的占有状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戊是该印章的直接占有人
B.丁在拾得该印章时是该印章的恶意占有人
C.丙在取得该印章时是该印章的善意占有人
D.甲在将印章质押给乙后,是该印章的间接占有人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时占有的状态,戊目前已经现实地占有了该印章,故戊是该印章的直接占有人,A项的说法正确。丁在拾得该印章时应当时该印章的善意占有人,故B项的说法错误。丙因通过合法的渠道以继受取得的方式取得该印章,故丙应当是善意的占有人,C项的说法正确。甲在将印章质押给乙后,由于乙已经现实地占有了印章,故甲仅是间接占有人,D项的说法也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8章 第6章


单方民事行为是指(  )。

A.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民事行为
B.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的民事行为
C.意思表示一经做出就可以生效的民事行为
D.只需意思表示一致不必立即交付标的物即告成立的民事行为

答案:A
解析:
单方民事行为,又称一方行为、单独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民事行为。B项是单务民事行为,C项是无须向特定人进行的单方民事行为,D项是诺成民事行为。


关于违约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可并用,未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赔偿对方之损失后,还需支付违约金
B.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解除合同后,不得再要求赔偿损失
C.违约金与定金都约定的,一方违约时,既应适用定金罚则又要支付违约金
D.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

答案: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我国《合同法》允许各种补救措施与赔偿损失并用,但不允许同时并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定金与违约金。另外,从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来看,《合同法》赋予了违约金补偿性,对惩罚性违约金,当事人可申请法院予以减少。


验收工作结束时需编写(  )。

A.验收建议书
B.验收评定意见书
C.质量评定报告
D.工作总结
E.验收抽检分析报告

答案:B,E
解析:
验收工作是在三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验收的内容包括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的文字资料、权属调查、控制测量、地籍要素测量、地籍图及影响成果质量的重要问题。验收工作结束时要写出验收抽检分析报告和验收评定意见书。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有(  )。

A.维持决定
B.履行决定
C.撤销决定
D.变更决定
E.不予受理决定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几种类型: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决定;赔偿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其中,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新规定的一种复议决定类型。


(  )是城市空间的最小组成单元。

A.宗地
B.街道
C.街坊
D.街区

答案:A
解析:
宗地是城市空间的最小组成单元,也是地籍信息的基本载体,城市的环境保护、市政设施、治安与消防管理以及人口与产业管理等各项城市管理的资料数据也可以用宗地作为基本载体。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8章 第7章


刘林将其电动车一辆出质给王芳,以担保2000元借款。王芳家里地方狭小,不久后又将电动车返还给了刘林,让刘林代为保管。后来王芳主张对该车的质权,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王芳曾经占有过质物,质押合法存在
B.王芳已经不再占有质物,故质权已经不复存在
C.王芳无权要求刘林以该电动车变价清偿债务
D.若刘林还存在其他债务,王芳无权要求优先受偿

答案:A
解析:
质权的特点在于要求移转对质物的占有。其必须与占有相伴随,一旦质权人不再占有质物,或者丧失占有,则质权将不复存在。本案中,王芳只能作为一个普通的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向当事人告知的事项有(  )。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
B.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
C.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D.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上级机关的意见
E.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答案:A,B,C,E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下列情况会导致预告登记失效的有:( )

A.张某将自己的一间商铺出售给杨某并为其办理了预告登记,但二人为了少交税通过阴阳合同的形式签订了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后被法院认定无效
B.甲公司为获得乙之借款,特以自有的厂房向乙办理了抵押手续和房屋预告登记,后乙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成为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乙于是免除了甲公司对其的债务和担保
C.丙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正在开发的楼盘整体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在楼盘竣工并能进行不动产登记1个月后,该预告登记因未申请登记而失效
D.范某向吴某谎称其位于某地段的房屋闹鬼而诱使吴某将自己位于该地段的房屋以低于市价40%的价格卖给了范某并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后该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法解释(一)》规定的导致房屋预告登记失效的各种情形。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20条第2款所称的“债权消灭”。因此,本题中的ABD三个选项都属于不动产物权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以及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债权的情形,故当选。而C选项不符合《物权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的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登记的情形,故C选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下列各项中,属于第三人参加复议的条件有(  )。

A.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B.有权提起行政复议
C.由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
D.当事人申请
E.与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答案:A,C
解析:
第三人,是指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申请参加或者由复议机关通知参加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应当符合的条件是:①必须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②必须是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经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活动。


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万元,乙交付甲一套黄金饰品作质押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甲归还该饰品。如乙到期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
B.因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故担保合同无效
C.因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故其借款合同无效
D.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有效,故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质权。质押合同中,禁止当事人签订“流质条款”。但流质条款无效的,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8章 第8章


下列关于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除企业破产、兼并、分立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
B.乡镇企业对其经营用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C.不得单独抵押
D.在抵押权实现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答案:B
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乡镇企业对其经营用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其不享有处分权,处分权属于所有权人享有之权利。


某社区现位于江苏省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该社区居委会前身村民委员会于1998年6月依法征用本村第四组集体耕地10.21亩(6806.66平方米)建设村胶合板厂,该胶合板厂厂长系本村村民王某。2000年经土地初始登记办理了以权利人为胶合板厂的国有土地工业使用权证书,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0.2664亩(6844.3平方米)及该厂法定代表人为王某。2004年5月王某在办理了城市规划许可证及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后,又以招商引资为名获取优惠,以某市翱翔商贸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公司另与该社区居委会签订了在位于上述地块北侧的耕地6.58亩(4386.66平方米)租赁协议书,将此地和胶合板厂土地共同建设瓜果批发市场。

问题:
1.王某现在应办理何种登记手续?
2.王某应办理的登记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王某现在应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因为土地利用类型由原来的工矿仓储用地变为了商服用地。 2.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程序为: (1)由需要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权属文件资料。 (2)由土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属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土地权利人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要件,是土地登记机关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依据,因此也是土地登记人员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时审核的重点。 ①对于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登记人员应审核其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否为城市规划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有批准权的部门签发的,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登记人员还应审核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查其内容是否一致,印章是否齐全。 ②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登记人员应审核其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不是由地方人民政府签发的。 不管是国有土地的用途变更、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涉及已登记地类变化,还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申请人提交的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都应该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进行注册登记与核发证书 土地用途变更登记不涉及土地权属的变更,因此不需报人民政府审批,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即可直接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项包括: ①在《土地登记簿》上注册登记重新填写相应的宗地面积; ②更改《土地归户卡》,主要是其上的“用途”一栏; ③更改土地权利证书的相应内容。


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经验收合格后,可提供社会使用。在提供使用时,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实行(  )。

A.跟踪服务
B.有偿服务
C.点对点服务
D.无偿服务

答案:B
解析:
初始地籍调查成果资料是指在调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等一系列成果的总称,它是广大地籍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其调查成果经验收合格后,可提供社会使用。但在提供使用时,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实行有偿服务。


A县某造纸厂排放污染物,致B县一养鱼专业户的鱼死亡。A县环境保护局接受群众举报对造纸厂作出了行政处罚,B县环境保护局亦对该厂作出处罚。造纸厂不服,认为不应因一次行为受到两次处罚。如申请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  )。

A.只应以A县环境保护局为被申请人
B.只应以B县环境保护局为被申请人
C.应以AB两县的环境保护局为共同被申请人
D.以其中一个为被申请人,另一方为第三人

答案:D
解析:
因为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结果会影响到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以一个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另一方为第三人。注意不要和共同被申请人相混淆。


在一起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中,执行人员要拆除王某修建的被行政机关认为违章的建筑。王某即跑到现场阻止,扬言要是把违章建筑拆了,他就喝毒药。执行人员不予理会,将该建筑拆除。王某当场一气之下喝下一瓶农药,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经有关机关认定,该建筑并非违章建筑。其子要求执行机关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能否成立?( )

A.成立。因为执行机关的拆除行为导致了王某喝农药死亡
B.成立。因为行政机关的行为是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C.不成立。行政机关的行为是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D.不成立。王某的死是王某自己造成的,和行政机关的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答案:D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的范围。《国家赔偿法》第5条第2项规定,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损害结果和职务行为之间必然的因果关系,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在本案中,王某的死亡是自己造成的,和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应当选D项。C项中的理由没有抓住要害,所以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