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真题下载5章

发布时间:2021-12-24
土地登记代理人真题下载5章

土地登记代理人真题下载5章 第1章


甲、乙两兄弟共同继承其亡父留下的4间瓦房。甲另有住房,4间瓦房由其弟乙居住。该县房产局在进行城市产权调查登记时,将4间瓦房确权给乙。甲得知后,非常生气,以房产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被告不适格,告知甲变更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因甲是县政府工作人员,故不同意变更,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B.裁定终结诉讼
C.裁定中止诉讼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是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问题,命题的目的是考查对行政裁定适用范围的掌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故选D项,排除ABC项。本题解答应参见《行诉解释》第26条、第69条、第101条。


下列关于定金与预付款的比较,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两者都具有担保作用
B.定金本身具有证约效力,而交付预付款没有证约效力
C.都具有预先给付的效力
D.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

答案:A
解析:
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而预付款属于合同履行的一部分,不具有担保作用。


台湾的(  )的性质是属于用益物权,但是兼有担保权的性质。

A.抵押权
B.典权
C.耕作权
D.永佃权

答案:B
解析:
台湾“民法”第九百一十一条规定,“称典权者,谓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之不动产,而为使用及收益之权。”兼有用益物权和担保权的性质。


甲和乙于2007年11月11日办理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2008年4月29日,甲发现乙在离婚时有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甲欲要求人民法院分割乙所隐藏的夫妻共有财产。该请求权诉讼时效的终止日为(  )。

A.2008年11月11日
B.2009年11月11日
C.2009年4月29日
D.2010年4月29日

答案:D
解析:
夫妻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他方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之诉讼请求。


下列属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来源的有(  )。

A.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权接收的旧中国的国有土地
B.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没收的地主和官僚资本的土地
C.在实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划归国家所有的一部分农村土地
D.有偿征收后,转为国家所有的土地
E.由于紧急情况而征用的集体土地

答案:A,B,C,D
解析:
征用只是导致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不会导致所有权发生变化,经过征用的土地仍然属于集体所有,E项不属于国家所有权的来源。


土地登记代理人真题下载5章 第2章


关于最高额土地抵押的限额土地抵押特征,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无论将来实际发生的债权如何增减变动,土地抵押权人只能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对抵押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
B.实际发生的债权超过最高限额的,以土地抵押权设定时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
C.实际发生的债权不及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
D.实际发生的债权超过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

答案:D
解析:
对最高额土地抵押来讲,土地抵押权人只能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对抵押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即使实际发生的债权超过最高限额的,也以约定的最高额为限优先受偿。


甲为东邵村村民,在承包期内,甲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根据规定,甲家的土地应当作出以下(  )处置。

A.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B.收回土地
C.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D.禁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答案:A
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关于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为确保数据库的质量,必须对入库数据进行严格的检核,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完备性、一致性
B.在某些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采用集中式的数据库管理模式来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C.高质量的空间几何数据与可靠的属性数据是地籍管理的重要保障,也是数据库建设过程、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体系中的最重要的环节
D.高水平的地籍管理系统应当是RS与GPS一体化的系统,才能保障系统的实用、高效、先进
E.为保证数据安全,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应该建成一个封闭的系统,不能与其他系统进行交互

答案:A,C
解析:
B项,由于地籍管理过程中要求各科室都能对系统作出处理,因此采用分布式数据库管理模式是系统建设中客观上的要求;D项,在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主要采用的技术有GIS和MIS技术,并不是RS和GPS;E项,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能够与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有机地整合,从而扩充系统功能的外延,并作为土地信息系统的有机构成部分,这也是地籍管理信息系统长期生存的必要条件。


根据我国《收养法》,以下属于收养无效的情形是(  )。

A.甲为招募童工而收养子女
B.被收养人乙为5周岁的孤儿
C.收养人丙夫妻年龄均为35周岁
D.丁夫妻因生活困难将无力抚养的6周岁儿子送给他人收养

答案:A
解析:
A项,《收养法》第2条规定:“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甲的行为违反社会公德,不利于其收养的子女成长,属于无效收养。
BD两项,《收养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①丧失父母的孤儿;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因此,5周岁的孤儿和丁夫妻因生活困难将无力抚养的6周岁儿子可以被有效收养。
C项,《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年满三十五周岁。”因此可知,丙夫妻的收养若不存在其他无效事由也是有效的。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自(  )时设立,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A.申请
B.登记
C.权属审核
D.核发证书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关于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效力,除要求抵押合同合法有效这一要件外,还必须符合《物权法》的公示原则,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不经抵押登记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土地登记代理人真题下载5章 第3章


关于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法以要式为原则,不要式为例外
B.要式合同就是书面形式的合同
C.技术开发合同是要式合同
D.在要式合同中,合同欠缺形式要件的,该合同无效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坚持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形式,但是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合同法》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故技术开发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中,合同的形式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欠缺形式要件的该合同不成立。


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  )。

A.买卖婚姻
B.包办婚姻
C.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
D.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答案:A
解析:
包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对婚事实行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的构成要件除包办强迫外,还有借此索取大量财物的事实。B项,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兼具包办婚姻的性质。题中所说的行为属于买卖婚姻。C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不能包含题中行为的“包办强迫”的要求。D项,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是除包办、买卖婚姻外的各种干涉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违法行为的总称。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孳息的有(  )。

A.出租房屋的租金
B.股票的股息
C.母牛所生牛仔
D.母鸡生蛋
E.果树结果

答案:A,B
解析:
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利益,如出租房屋的租金、股票的股息等;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物,即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母鸡生蛋、果树结果等。


潘某丈夫早年去世,生有二子一女,分别为潘甲、潘乙和潘丙。潘乙于2000年5月起与董某同居,同年10月,潘乙写下一份“郑重声明”,内容为若其在人身安全方面出现过重的伤或亡,其朋友董某将取得其全部家产,其他兄弟姐妹均无权占有。2001年4月,董某与其丈夫经协议离婚。离婚后,董某继续与潘乙同居。2001年11月,潘乙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留下房屋及存款等共计3万余元遗产。为遗产继承引起纠纷,潘某诉至法院。经查,潘某已82岁高龄,无养老金、退休金等收入,依靠子女赡养生活,但潘甲、潘丙生活拮据,潘乙为盖房向村里借款1万元未还。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潘乙所写声明无效,其遗产全部由潘某继承
B.潘乙遗产应为潘某保留必留份
C.潘乙遗产应偿还所欠村里借款1万元
D.潘乙所写声明有效,其遗产全部由董某取得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继承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本题中,潘乙所写郑重声明应属于自书遗嘱,虽然在立该遗嘱时,董某与其为婚外同居,但在遗嘱生效时,董某与潘乙均为未婚,其同居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潘乙将其遗产遗赠给董某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A选项错误。《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本题中,潘乙为盖房而向村里借款1万元系其应负债务,其遗产应当先偿还该债务后再执行遗赠或者继承,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本题中,潘某年已82岁,又无养老金和退休金等生活来源,其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潘乙所立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留份,其遗产扣除该必留份后才可按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故B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下列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

A.甲没有代理权但仍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了合同,丙对此毫不知情
B.甲没有代理权,但仍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了合同,但丙有理由相信甲有代理权
C.甲公司伪造货物单证,凭此从银行贷款10万元
D.13岁的甲将自己的一块高档手表卖给了乙
E.甲将其未婚同居女友乙的贵重物品出卖给了丙

答案:A,D,E
解析:
A项合同属于狭义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B项合同为表见代理而订立的合同,为有效合同;C项合同属于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D项合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E项属于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土地登记代理人真题下载5章 第4章


以下不属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所应当坚持的原则的是(  )。

A.公开
B.平等
C.自愿
D.有偿

答案:A
解析: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下列各项对行政拘留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B.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
C.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20日以下
D.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答案:C
解析: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在适用时间上,行政拘留的时间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权利主体具有任意性
B.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包括地下的矿藏
C.公民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
D.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权能上具有完整性

答案:C
解析:
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主体具有特定性,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乡(镇)、村公益性组织,可以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不包括地下的矿藏、埋藏物等法定的国家所有物。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仍在权能上具有不完整性。


甲乙二人签订了一承揽合同,约定乙为甲打造家具一套,双方约定在10月15日交货,后由于机器设备出现故障,乙无法按时交货,甲乙将合同履行期限更改为11月15日,那么甲乙二人的此次更改属于合同的(  )。

A.主体变更
B.客体变更
C.内容变更
D.消灭

答案:C
解析:
主体变更,是指原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由新的主体享有和承担,形成新的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在范围或性质上发生变化;客体的变更,是指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物、行为等在数量、范围、性质等方面发生变化。本题中是履行时间的变更,属于合同内容的变更。


我国只存在两种土地所有权制度,确定土地所有权归属的问题包括(  )。

A.确定属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B.确定属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
C.确定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D.确定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
E.确定土地所有权的内容

答案:B,C,D
解析:
我国土地所有制度包括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两种形式。国家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不需要确权,只需要确定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即可。


土地登记代理人真题下载5章 第5章


某企业拥有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该企业破产时,土地使用权(  )。

A.以出让方式处置
B.直接由国家收回
C.再次划拨给其他单位使用
D.自动消灭

答案:A
解析: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国有企业破产或出售的,企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以出让方式处置。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B.合同解除权人不得请求变更合同
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照法律的规定
D.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合同没有变更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坚持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


土地登记收件单上需填写(  )等内容。

A.收件编号
B.土地权利人名称
C.权属性质
D.交件人姓名
E.收件日期

答案:A,B,D,E
解析:
土地登记收件单上需填写以下几项内容:收件编号、土地权利人名称、单位性质、通讯地址、电话、序号、土地权属证件名称、页数、备注、交件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


与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权制度相比,我国土地所有权具有的特征包括(  )。

A.主体具有特定性,国家和农民集体以外的民事主体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人
B.交易的禁止性,土地所有权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交易
C.权属的稳定性,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
D.权能的分离性,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
E.土地所有权具有绝对性

答案:A,B,C,D
解析:
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内涵和外延上有很大的区别。国家土地所有权更具有所有权的绝对性特征,而集体土地所有权受到比国外私有土地所有权更多的限制,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具有绝对性,也可以说,它不是一项真正的“所有权”。


关于湖南行政程序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在面临重大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可以实施行政应急措施,其中包括限制行政相对人某些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的行为
B.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应急法治原则作指导
C.行政应急与依法行政原则相违背
D.对行政应急也应该有现实性、专属性、程序性、适当性的要求,需要相应的法律救济机制作为保障

答案:C
解析:
虽然表面上看来,行政应急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但是行政应急往往是面对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行政机关出于保障重大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根本利益的目的,是符合行政法治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