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9章

发布时间:2022-01-09
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9章

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9章 第1章


凡是我国公民,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年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A.4
B.3
C.2
D.1

答案:D
解析:
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①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②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③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④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⑤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  )负责发放。

A.乡人民政府
B.村委会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县土地局

答案:C
解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关于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下列不正确的说法有:( )

A.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若对裁定不服,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B.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若当事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人民法院仍可实行书面审理
C.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D.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答案:B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参见《行政诉讼法》第86~88条。


如图3-2所示,A、B、P1三点在一条直线上,A、B两点的坐标分别为(10m,20m)、(20m,30m),实地利用测距仪或钢尺丈量A点到P1点的距离D1为50m,A点到B点的距离为100m。则由截距法可得P1点坐标为(  )。

A.(10m,15m)
B.(15m,25m)
C.(20m,30m)
D.(25m,35m)

答案:B
解析:
根据截距法的公式计算,P1点坐标为:


下列没有体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的是(  )。

A.承包经营权人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后取得短期性的权利
B.承包经营权的效力、内容、公示方法要由法律明确规定
C.承包经营权以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为内容
D.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法定化

答案:A
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然人和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的权利。承包经营权以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为内容。现行《物权法》明确在第十一章中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了其用益物权的性质。


个体工商户属于(  )。

A.公民
B.法人
C.公民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特殊形式
D.其他组织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土地综合分类的主要形式是(  )。

A.土地自然分类
B.土地规划分类
C.土地经济评价分类
D.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答案:D
解析:
土地综合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的主要形式。一般按土地的覆盖特征、利用方式、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9章 第2章


物权的优先效力之一是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但也有例外,这种例外有(  )

A.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B.如法律规定了先后顺序的,以法律规定的顺序为准
C.约定的物权优先于法定的物权
D.所有权优先于他物权
E.从物权优先于主物权

答案:A,B
解析:
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并不是绝对的,虽然定限物权成立于所有权之后,但在其支配范围内具有优先于所有权的效力。有时法律规定了物权效力的特殊顺位。依照规定的顺位确定数个物权的效力。


(  )是城市空间的最小组成单元。

A.宗地
B.街道
C.街坊
D.街区

答案:A
解析:
宗地是城市空间的最小组成单元,也是地籍信息的基本载体,城市的环境保护、市政设施、治安与消防管理以及人口与产业管理等各项城市管理的资料数据也可以用宗地作为基本载体。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D.第四顺序法定继承人

答案:B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祖父母、外祖父母是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  )。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答案:A
解析:
对于有瑕疵的行政行为,如果是侵益行政行为,无论是否超过争讼期限和有无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均可依职权予以撤销。而如果是授益行政行为,原则上是可以撤销的,但出于对受益者的保护的考虑,对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加以限制。本题中工商局的登记行为属于有瑕疵的授益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销错误的变更登记。


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不约定违约金,这体现了违约责任的(  )。

A.任意性
B.相对性
C.制裁性
D.强制性

答案:A
解析:
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在具体的合同中可以自行约定违约责任,也可以不约定违约责任。如果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则可以发生效力。


关于行政滥用职权与行政越权的区别,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行政滥用职权是在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范围内违法;行政越权是行政主体超越法定职权范围的违法
B.行政滥用职权是不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行政越权是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
C.行政滥用职权必须是行政主体的故意行为,行政主体的过失行为不构成行政滥用职权;而行政越权既可能是行政主体的故意行为,也可能是行政主体的过失行为
D.行政滥用职权只发生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行政越权则既可能发生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也可能发生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外

答案:B
解析:
行政滥用职权与行政越权都是行政主体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表现形式,而且都是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但二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①违法的范围不同。行政滥用职权是在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范围内违法;行政越权是行政主体超越法定职权范围的违法。②主观方面不同。行政滥用职权必须是行政主体的故意行为,行政主体的过失行为不构成行政滥用职权;而行政越权既可能是行政主体的故意行为,也可能是行政主体的过失行为。③发生的权力范围不同。行政滥用职权只发生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行政越权则既可能发生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也可能发生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外。


中外双方拟组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商定中方提供的合作条件是提供土地,作价1500万元;外方提供资金和设备,作价计3000多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中外双方应按照1∶2的比例分配收益和分担亏损,不另作约定
B.该合作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合营企业
C.该合作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由合营合同约定
D.该合作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中方企业

答案:B
解析: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使用权归合营企业所有,原权利人成为合营企业的股东。


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9章 第3章


2001年1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出了《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部署开展全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工作,并强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问题:
1.如果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且以村的名义与农户签订了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哪一方所有?
2.考虑到各地的差异和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在具体登记发证时,可采取哪些方式进行?
3.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宗地的划分要注意什么?

答案:
解析:
1.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若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不论是以村的名义还是以组的名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故本题中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 2.在具体登记发证时,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有条件的地区,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直接发散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2)采取“组有村管”的方式,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到村,由村委会代管。为体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的所有权主体地位,土地证书所有者一栏仍填写村内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的名称,并注明土地所有权分别由村内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待条件成熟时,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换发到组。 3.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宗地的划分应注意如下几点: (1)属同一农民集体拥有的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集体土地(含该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划分为一宗地。 (2)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国有或其他集体土地分割的,原则上应分别划分宗地。对线状地物狭窄、图上难以准确反映其实地状况的,也可不单独分宗,但要在调查时注明,并相应扣除其面积。 (3)有争议的土地,不得划入任何宗地,待争议调解、处理、确权后,再行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立宗。


下列协议中,不能适用合同法规定的有(  )。

A.婚姻协议
B.扶养协议
C.有关计划生育的协议
D.买卖货物的协议
E.收养协议

答案:A,B,C,E
解析:
婚姻、收养等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有关计划生育的协议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我国民法调整的权利可以分为(  )。

A.人身权
B.财产权
C.物权
D.债权
E.人格权

答案:A,B
解析:
我国民法主要调整两种社会关系,一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与此相对应,由民法规定和调整的民事权利主要分为两类:财产权和人身权。CD两项属于财产权的内容,E项属于人身权的一个种类。


甲住在村主干道的西面,在其住宅与村主干道间有一片宽约20米的菜地。几十年来,甲一家人都是穿过该菜地上的一条小路到达主干道的。后该菜地被本村村民乙承包,甲及其家人仍继续在该小路上通行。2007年,甲家里购买了汽车,为了使汽车能直接从村主干道开到家里,甲找到乙协商,由甲将原来的人行小道拓宽为车行道,占用乙的一部分菜地,并由甲一次性补偿乙2000元钱,乙表示同意。路拓宽后,甲家里人进出十分方便,乙也没有意见,双方相安无事。2009年,乙一家人获得了城市户口,该菜地由村委会收回并另行承包给了丙。丙是村里的种菜能手,他将路挖掉,在整块菜地上盖起了蔬菜大棚。甲和丙由此发生矛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仍享有对其门前菜地的地役权
B.丙挖掉道路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通行权
C.甲要求丙拆掉大棚,恢复车行道的诉请不应得到支持
D.如果甲被迫另开通道,丙应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偿
E.甲不再享有对其门前菜地的地役权

答案:B,C,D,E
解析:
本题中,甲在该菜地小路上的通行权系历史形成的,是宅基地所有权的延伸,属于相邻关系的保护范畴,没有时间限制;而拓宽的车行道,是通过协议设定的地役权,由于没有登记,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其效力仅存在于甲和乙之间,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见,丙的行为侵犯了甲基于相邻关系而形成的通行权,却没有侵犯其地役权。如果该通道是必经通道,丙有义务恢复甲在其菜地上的通行,如果有条件另开通道,丙也应该予以一定的补偿,但甲关于恢复车行道的诉请不应得到支持。


某税收部门对A、B、C三家个体户进行罚款,A、B、C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结果一审法院维持了行政决定。其中A、B提起上诉,C没有提出上诉,请问他们在上诉中的法律地位如何呢?( )

A.A、B、C均为上诉人,税收部门为被上诉人
B.A、B为上诉人,税收部门为被上诉人
C.C不是上诉人,C仍为一审原告
D.A、B、C和税收部门均为上诉人

答案: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参见《行诉解释》第107条第2款。


甲在未取得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建房两间,对此,区城建局作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甲在指定的期限内未拆除违章建筑,因而区城建局应当(  )。

A.采取代执行的方式强制执行
B.对甲进行罚款
C.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D.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D
解析:
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为前提。甲负有在指定的期限内拆除违章建筑的义务,并且逾期不履行该义务,可采取强制执行。我国行政强制执行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行政机关自行执行为例外,只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能自行执行。本题中,区城建局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约定主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土地抵押权也部分转让的,(  )。

A.该约定无效
B.原最高额土地抵押权需要作变更登记
C.转让的土地抵押权需要重新作土地抵押登记
D.原最高额土地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随之相应减少
E.未转让的部分债权成为无担保债权

答案:B,C,D
解析:
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土地抵押权随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当事人的约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①部分债权转让的,土地抵押权也部分转让,原最高额土地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随之相应减少。在这种情况下,转让的土地抵押权需要重新作土地抵押登记,原最高额土地抵押权需要作变更登记;②部分债权转让的,全部土地抵押权随之转让,未转让的部分债权成为无担保债权。


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9章 第4章


土地登记模块中需要包含的功能有(  )。

A.初始土地登记
B.土地权属性质查询
C.变更土地登记
D.土地注销登记
E.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答案:A,C,D,E
解析:
土地登记具体可分成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土地注销登记、出让转让土地登记、房改房土地登记等几大类。土地权属性质查询属于系统的查询功能。


土地登记收件单上需填写(  )等内容。

A.收件编号
B.土地权利人名称
C.权属性质
D.交件人姓名
E.收件日期

答案:A,B,D,E
解析:
土地登记收件单上需填写以下几项内容:收件编号、土地权利人名称、单位性质、通讯地址、电话、序号、土地权属证件名称、页数、备注、交件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


我国的城镇初始地籍调查成果实行(  )。

A.三检一验制
B.三检二验制
C.二检一验制
D.一检一验制

答案:A
解析:
城镇初始地籍调查成果实行作业人员自检、作业组互检、作业队专检、省级验收的三检一验制。


下列权利属于从物权的是(  )。

A.所有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抵押权
D.租赁权

答案:C
解析:
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可将物权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主物权是指独立存在、不从属于其他权利的物权,如所有权、使用权等。从物权是指从属于其他权利,并为所从属的权利服务的物权,如抵押权等。租赁权属于债权,不属于物权。


甲、乙、丙三人合伙,一致推举甲为合伙的负责人,并互相内部约定甲对外签订合同不得超过5万元,现在甲与丁签订一份15万元的合同,丙反对,丁不知情,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丁所签的合同对该合伙不发生效力
B.甲、丁所签订的合同对该合伙发生效力
C.丙可以依合伙协议对甲主张违约责任
D.丙可以依合伙协议对甲主张侵权责任
E.丙不可以以合伙协议对甲主张违约责任

答案: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土地使用权的申报以(  )为单位组织进行。

A.市、县
B.辖区
C.街坊
D.宗地

答案:A
解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土地使用权的申报以市、县为单位组织进行。申报范围是全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独立工矿及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申报者是申报范围内一切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  )。

A.从属性
B.不可分割性
C.社会性
D.无偿性、福利性

答案:D
解析: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安身之本。它由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9章 第5章


房地产登记机关统一的前提条件是登记客体关系的理顺。在登记客体上应明确土地的附着物与土地一并登记,按照附着物随地走(包括房随地走)的原则,一并登记,登记的证书是(  )。

A.两证
B.多证
C.一证
D.两证或多证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在登记的客体上应明确土地的附着物与土地一并登记,登记的证书是一证,而不是两证或多证。


关于解析法界址点施测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答案:C,D,E
解析:
A项,在观测过程中,当界址点多于3个时,应经常检查起始方向判断仪器是否移动;B项,用测距仪测距时,一次照准,两次读数。


下列情形中,宗地号必须变更的是(  )。

A.宗地形状改变
B.产权变更
C.设定他项权利
D.用途改变

答案:A
解析:
界址发生变化的宗地,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即宗地形状的变化,原宗地号一律不得再用。


一般来说,影响土地权属来源的主要因素有(  )。

A.土地规划
B.土地用途
C.土地权属发生和变更的时间
D.土地价格
E.土地所处的地域

答案:C,E
解析:
土地权属来源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最初取得土地权利的方式。一般说来,土地权属发生和变更的时间以及土地所处的地域是影响土地权属来源的两个主要因素。


(  )是自物权。

A.所有权
B.使用权
C.抵押权
D.租赁权

答案:A
解析:
自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有物享有的物权,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种类。


下列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

A.获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水利项目可以不缴纳土地出让金
B.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C.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减去已使用的年限
D.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也随之转让
E.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用途的只需征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的批准

答案:B,C,D
解析:
只有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才属于无偿的,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都是有偿的;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特征不包括(  )。

A.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依国家行政行为而获得的权利
B.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没有范围限制
C.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有明确的期限
D.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
E.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受法律限制

答案:B,C,D
解析:
B项,划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范围受限制;C项,项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没有明确的使用期限;D项,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9章 第6章


徐某经乡政府批准占地建房,因地基位置与村民江某土地相邻,江某以影响房屋通风为由阻挡徐某动工建房。徐某便经村委会同意到乡政府办理变更手续,但乡政府以原批准是根据乡里的整体规划进行,不同意变更地基,徐某即擅自移地动工建房。房屋建到一半时,乡政府在未下达停工通知的情况下,即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徐某之妻见已动工的房屋被拆,一气之下服毒身亡。徐某提起诉讼,要求乡政府赔偿拆除房屋和妻子死亡的损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乡政府应当赔偿,因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B.乡政府不应当赔偿,因其拆除房屋的行为合法
C.乡政府只应当赔偿拆除房屋的损失,徐某之妻的死亡与拆除房屋的行为无因果关系
D.乡政府对拆除房屋所造成的损失和因此导致徐某之妻的死亡的损失都应当赔偿,因徐某之妻的死亡与拆除房屋行为之间有联系

答案:A,C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应具备四个要件:(1)主体要件即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本案中的乡政府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具备该要件。(2)侵权行为要件即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且该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本案中乡政府的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乡政府不具有强制拆除房屋的权力,所以该行为违法。(3)损害结果要件即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发生,且损害与违法职务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案中的损害是拆除房屋的损害,其妻子的死亡与该行政行为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不予赔偿。(4)法律规定要件即国家赔偿必须有法律的规定。强制执行措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赔偿范围,所以针对该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其赔偿范围是拆除房屋的损失,不包括徐某妻子死亡的损失。所以选AC项。


下列哪些行为是行政终局裁决?( )

A.公安部对其自身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B.国务院对不服卫生部复议决定的裁决
C.公安机关维持对违法出入境的中国公民的拘留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
D.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决定,省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

答案:B,D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范围。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4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已被修订,废止了复议终局的规定。


地类调查是(  )。

A.土地权属调查
B.地籍调查
C.基本农田调查
D.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答案:D
解析:
地类调查即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以1∶10000比例尺为调查主比例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调查单位对土地的利用状况进行的调查。


在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可以进行数据格式转换和投影与坐标变换的模块是(  )。

A.数据管理模块
B.地籍调查管理模块
C.数据入库模块
D.数据编辑处理模块

答案:A
解析:
数据管理模块提供各种方式的检索与查询功能,可进行数据的导入导出、数据格式转换、投影与坐标变换、删除与更新、备份与恢复、数据压缩、数据字典管理等。


(  )是指把地籍信息的查询、统计结果结合地籍图形制作成所需要图形的理论、技术和方法。

A.方位分析
B.空间分析
C.位置分析
D.时间分析

答案:B
解析:
空间分析是指把地籍信息的查询、统计结果结合地籍图形制作成所需要图形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如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城镇土地建筑密度图、城镇土地建筑容积率图、城镇土地利用潜力分布图、城镇土地利用性质调整分布图、权属地籍图、房地产产权登记图、违法用地图、工业布局现状图、商业服务业布局现状图、文教卫生设施现状图、道路交通网络图等。


使用产权地籍,可以防止土地(  )。

A.私卖
B.炒作
C.泡沫
D.投机

答案:D
解析:
产权地籍是国家为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利、鼓励土地交易、防止土地投机和保护土地买卖双方的权益而建立的土地产权登记的簿册。


农村土地调查中,下列关于基本农田资料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B.基本农田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占用的农田
C.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D.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县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E.为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必须保持耕地保有量在18亿亩以上

答案:A,C,E
解析:
B项,基本农田如真需占用,须报国务院批准方可按占一补一原则占用;D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9章 第7章


下列不可抗力的发生可以构成免责事由的是(  )。

A.甲委托乙制造一批家具,后乙住所地发生台风,但乙的厂房并没有收到任何损害
B.甲乙约定15日交货,乙迟迟未交,20日,乙住所地发生暴风雨,原料受损
C.甲接受乙的委托,为其加工棉花,棉花加工机器损坏致使无法按时交货
D.甲出国,委托乙保管其书籍,后由于火山爆发引起乙家房屋起火,书籍被烧

答案:D
解析: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并不是所有不可抗力的发生都能构成违约的免责事由,只有不可抗力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内并且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时才可以免责。A项的台风没有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B项属于乙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责;C项不属于不可抗力。


永福畅合伙企业有甲、乙两名合伙人,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对房屋的份额,乙与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如何处理?( )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半的份额,形成共有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本题中提出的甲乙为合伙人是迷惑信息,与本题解答无关。按份共有人基于共有关系而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基于承租合同而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按份共有入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我国现行法对这两种优先购买权的效力未作规定,但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故本题答案为A项。


土地勘测定界权属性质调查主要包括(  )。

A.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
B.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C.集体土地农地使用权调查
D.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
E.国有土地他物权调查

答案:A,B
解析:
勘测定界外业调查中的权属状况调查主要指权属性质和权属来源调查,土地勘测定界权属性质调查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宗地合并、分割、(  )时,宗地形状会改变,这时宗地必须赋以新号。

A.边界调整
B.交叠
C.重组
D.边界共享

答案:A
解析:
在长期的地籍管理过程中,一个宗地号对应着惟一的一个宗地。宗地合并、分割、边界调整时,宗地形状会改变,这时宗地必须赋以新号,旧宗地号将作为历史,不复再用,新宗地赋予新号。


某中学因生源扩大,需取得学校操场旁的一宗土地建设教学楼,该原土地为国有土地,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某中学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某中学国有土地划拨书》。该中学以划拨方式取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教育,根据地籍调查并经初步审查,该宗地实际界址清楚,土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一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建议为××市某中学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问题:
1.哪些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2.简述划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法律特征。
3.划拨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有哪些?
4.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应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划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依国家行政行为而获得的权利; (2)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受范围限制; (3)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明确的期限; (4)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5)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受法律限制。 3.划拨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有: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4.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应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包括: (1)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新开工大中型建设项目土地预登记文件; (4)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征地勘测图件;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7)其他证明文件。


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  )。

A.行政合法原则
B.行政合理原则
C.行政强制原则
D.行政效率原则
E.行政应急原则

答案:A,B,E
解析: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行政法治原则,一般将其具体展开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等基本原则。


根据《物权法》,质押财产的孳息(  )。

A.由所有人收取,归所有人所有
B.由质权人收取,归质权人所有
C.由所有人收取,归质权人所有
D.由质权人收取,归所有人所有

答案: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天然孳息,除非存在用益物权人或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否则应当归原物的所有人取得。对于法定孳息,应当首先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归属,否则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归属。因此,法定孳息在没有相反的约定或交易习惯时,也归属于出质人。


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9章 第8章


造成地役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

A.权利期限届满
B.需役地丧失对供役地的利用需要
C.地役权人放弃权利
D.地役权主体的死亡
E.抵销

答案:A,B,C
解析:
依照合同而取得的地役权,在合同规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届满归于消灭。地役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需役地丧失对供役地的利用需要;需役地对供役地利用的不能;权利期限届满;地役权人放弃权利;混同。地役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因权利人的死亡而消灭,权利人死亡后,地役权由其继承人继承。抵销仅仅限于债权债务关系,物权是不能够抵销的。


下列关于对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表述正确的有(  )。

A.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C.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D.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E.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接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上没有特殊规定的森林资源属于(  )所有。

A.森林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
B.森林的栽种者及其继承人
C.在森林旁居住的全体公民
D.国家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勘测定界图的主要内容中,数学要素包括(  )

A.图廓线
B.坐标格线
C.坐标注记
D.控制点
E.控制点的注记

答案:A,C,D,E
解析:
数学要素包括:图廓线、坐标格网线及坐标注记、图廓线、坐标格网线及具体整饰注记;控制点及其注记;图框外的比例尺说明及图幅整饰。


关于违约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必以当事人实际上已经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为前提
B.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也可被对方追究违约责任
C.违约责任以过错责任为其归责原则
D.因意外事件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意外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违约责任以严格责任为归责原则

答案:A,B,E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其归责原则。意外事故,在当事人未予约定的情况下并非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原则。


甲从乙公司购得燃气热水器一台,因该热水器质量不合格,致甲在使用时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方脱离危险,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B.甲可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C.甲可向乙公司追究侵权责任
D.甲可以同时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乙公司均应予承担

答案: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不得要求对方既承担侵权责任,又承担违约责任。


某镇花木园艺场对该镇政府注销其经营资格的决定不服,向某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作出限制其经营范围的决定。某镇花木园艺场仍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法院应为本案的管辖法院?( )

A.县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
D.高级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本案为某县人民政府在复议决定中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被告应为某县人民政府。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解析9章 第9章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主体叙述正确的有(  )。

A.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C.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没有法律依据,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或组织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
E.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维护内部工作秩序,依章程、协议、约定对内部人员进行的处罚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答案:A,C,D
解析: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权的重要行使方式。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或组织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凡是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不能结婚,已经结婚的,婚姻无效
B.有生理缺陷、无性行为能力和无生育能力的人不能结婚
C.监护关系人间不能结婚
D.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禁止相奸者结婚

答案:D
解析:
A项,《婚姻法》规定,结婚时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婚后未治愈的人所进行的结婚无效,但是其他情形,如曾经患有此类疾病但在结婚时已经治愈的人的婚姻是有效的。B项,有生理缺陷、无性行为能力和无生育能力的人能否结婚,我国法律不加禁止。C项,关于监护关系人间能否结婚的问题,我国《婚姻法》未明文禁止,而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D项,禁止相奸者结婚已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客观情况,因此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禁止相奸者结婚。


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时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的是(  )。

A.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B.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
C.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D.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案:D
解析: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


集体所有的土地(  )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

A.可以
B.不能
C.经过批准可以
D.根据双方约定确定是否可以

答案:B
解析:
在收益权方面,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若要用于房地产开发,必须先经国家征收程序转变为国有土地后再由国家出让给发展商。


关于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下列不正确的说法有:( )

A.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若对裁定不服,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B.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若当事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人民法院仍可实行书面审理
C.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D.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答案:B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参见《行政诉讼法》第86~88条。


A地的权利人甲对乙所有的土地B地设定通行地役权,并进行登记,后甲将A地卖给丙。下列各项说法正确的是(  )。

A.在办理相关登记前,甲乙之间关于地役权的约定无效
B.在办理相关登记前,甲乙之间关于地役权的约定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C.如果甲丙对地役权的归属没有约定,则由甲享有地役权
D.如果甲丙对地役权的归属没有约定,则由丙享有地役权

答案:D
解析:
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使用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当事人让与需役地使用权,而未特别约定自己保留地役权者,其地役权随同使用权发生转移。


下列关于各国对于空间权制度的规制,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国、德国立法中无空间所有权的明确规定
B.英美法系国家在理论上创设了发展权制度
C.美国有关空间权制度的成文法相当发达
D.美国在历史上从未采纳绝对土地所有权的理念

答案:D
解析:
美国虽属英美法系,但也继受了罗马法绝对的土地所有权理念,认为土地所有权范围“上达天宇,下及地心”。但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热气球发明并使用后,美国法学界开始承认于土地所有权外,人类尚有在空中飞行的权利。由此,土地所有权有限原则的确立,在理论上为美国城市土地的立体开发奠定了基础。